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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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說明醫療法有關醫療廣告之定義,以及有關醫療廣告主體、內容、方
式之管制規定,並進一步說明憲法法庭 112 年度憲判字第 17 號判決,就
禁止醫師為醫療廣告案所做出之判決主旨與理由。(30 分)
二、民國 111 年12 月14 日修正公布之精神衛生法,請分別說明本次修法中,
有關強制社區治療與強制住院治療之啟動要件、強制期間(包括安置與
鑑定期間)、停止條件之規定。(30 分)
三、我國於民國 112 年新修正菸害防制法,並將新興菸品(包括電子煙與加
熱菸)納入管制規範,請說明修正後電子煙與加熱菸(包括載具)之管
制內容。(20 分)
四、請說明依人體研究法規定,是否所有人體研究計畫均須取得研究對象
之告知後同意;若否,那些情況得免取得研究對象同意。(5分)
請說明依人體研究法規定,告知後同意程序中應告知內容為何,而不
同研究對象行使告知後同意權之主體是否有差異。(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