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環保行政、環保技術
環境衛生學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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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說明「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認定標準。(25 分)
二、請說明「氣候變遷」對於「水質安全」的影響及原因。(25 分)
三、請說明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s, HACCP)的目的與步驟。(25 分)
四、請說明於空氣品質監測網中設立光化測站的背景與其目的。(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