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 地方特考 三等 公職社會工作師 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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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三等考試
公職社會工作師
行政法
社會福利政策與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1
1
一、臺北市民,駕駛其所有之轎車前往受臺北市區監理所委託辦理汽車定
期檢驗業務之乙汽車修配廠驗車,經乙檢驗後認定,甲所有轎車之前輪
定位(側滑)測試未達合格標準,不符合交通安全法規之規定,乙要求
甲至其修配廠維修後再行複驗。試問,乙汽車修配廠之法律地位為何?
甲不服乙汽車修配廠之判定時,應如何提起救濟?(30 分)
二、依據行政院於民國 110 7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第二期(110-
114 ,強調「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的概念下建構完善的
社會安全網。其中提出的四項執行策略及其具體作為為何?(20 分)
三、有關致貧原因可分為病理歸因與結構歸因,並延伸出不同的因應措施。
25 分)
四、身心障礙研究可分為醫療模式與社會模式觀點,請分別說明其意涵。若
以身心障礙者就業為例,請試述醫療模式與社會模式觀點的論述為何,
並試舉例說明。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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