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法規分類重點解析:從路口安全到貨物裝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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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頁
總局-監理組-符書維
侵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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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法規選擇題
1/33
分類編號欄位說明
分類編
分類項目內容
01
路口安全(有號誌路口、無號誌路口、停讓行人)
02
轉彎(左右轉、迴轉)
03
行駛中應注意事項(保持安全車距、注意前車狀況)
04
正確使用燈光(頭燈、霧燈、方向燈)
05
注意大型車行駛及轉彎(內輪差、視野死角、不並行)
06
貨物裝載(防止掉落或滲漏)
07
事故預防及處理(預防國道二次事故、急救常識)
08
禁止不當行為(酒駕、不使用手機、危險駕駛)
09
行車檢查(設備、燈光)
10
其他(平交道、強制險、環保駕駛、特殊天候、駕駛道德)
汽車法規選擇題
2/33
題號
答案
分類編
001
3
汽車在隧道內行駛時:(1)白天不須開燈,晚上才開燈,以節省電
力。(2)應開燈、減速慢行,以策安全。(3)應開亮頭燈並依規定速
限行駛。
03
002
1
夜間跟隨前車行駛之車輛:(1)用近光燈。(2)用遠光燈。(3)不必
開燈。
04
003
1
汽車駕駛人最重要的是:(1)要有重視人命的道德觀念。(2)為趕時
間可開快車。(3)注意沿路風景。
10
004
1
汽車在夜間行經市區照明情況良好處應該:(1)開近光燈。(2)開遠
光燈。(3)多鳴喇叭。
04
005
1
當我車前燈遠光將要照射到來車駕駛人眼睛前,應:(1)改用近光
燈。(2)燈光全熄。(3)仍開遠光燈。
04
006
3
乘客遺留財物在車上,應:(1)通知乘客並可索取其物價值十分之
一以上的報酬 2)捐贈公益團體幫助弱勢。 (3)送交附近警察機
關招領。
10
007
1
客車上下乘客應在:(1)右邊路側。(2)左邊路側。(3)任意停放即
可。
10
008
1
在內側車道行駛之汽車,利用外側車道超車:(1)不可以。(2)
以。(3)沒有規定。
03
009
3
汽車駕駛人對乘客或貨主最優良的服務是安全、舒適、快捷,如果
三者難以兼顧時,應以何者為優先:(1)舒適。(2)快捷。(3)
全。
10
010
2
汽車駕駛人的守法是為了:(1)害怕取締處罰而守法。(2)責任、榮
譽及他人和自己的安全而守法。(3)有人監督而守法。
10
011
1
汽車駕駛人見到其他車輛或行人不良的表現,就會逞強好勝,意氣
用事,性情暴躁,容易衝動,要如何去克制自己:(1)忍耐與禮
讓。(2)據理力爭。(3)以牙還牙。
10
012
3
汽車駕駛人駕車行經交通混亂繁雜的地方,或道路施工地段應:
(1)加速通過。(2)按喇叭搶先通過。(3)互相禮讓。
10
013
1
汽車油箱加油時:(1)引擎必須先熄火。(2)引擎不必熄火。(3)
擎熄火不熄火都無所謂。
08
014
2
車輛行駛時,乘客頭手(1)可以伸出窗外。(2)不可以伸出窗外。
(3)天氣熱時可以伸出窗外,天氣冷時不可伸出窗外。
08
汽車法規選擇題
3/33
015
1
汽車駕駛人若想維持良好交通秩序,促進社會安全與家庭幸福應具
有:(1)駕駛道德與守法精神。(2)僅重視駕駛技術。(3)冒險犯難
的精神。
10
016
2
汽車駕駛人應:(1)注重駕駛技術,不用注重駕駛道德。(2)行車時
應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第一。(3)為了準時到達目的地,可以
超速或闖紅燈。
10
017
1
我是優良駕駛員,隨時隨地遵守交通規則,希望(交通)警察為了交
通安全,對於違規駕駛人應:(1)加強稽查從嚴取締。(2)不要稽查
與取締。(3)只要稽查,不必取締。
10
018
3
行車至交岔路口,並已越過停止線,如果黃燈亮了,應該:
(1)停車。(2)退回行人穿越道後面。(3)繼續前進。
01
019
1
跟前車行到鐵路平交道前應該:(1)減速慢行與前車保持適當距
離。(2)與平常一樣行駛。(3)加速通過平交道。
10
020
2
基於行車安全,作為一個汽車駕駛人,要重視:(1)僅汽車儀容即
可。(2)安全重於時間的觀念。(3)僅交通設施即可。
10
021
1
汽車駕駛人要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日常應在道德修養上下功
夫,盡量:(1)克制自己,幫助他人。(2)防止他人逞強。(3)想法
子對付他人。
10
022
3
在駕車時,如發現有人牽著動物橫越道路時應:(1)按鳴喇叭,
其趕快通過。(2)加速搶越通過。(3)減速慢行,待其通過後再前
進。
10
023
1
駕車行經泥濘或積水地段正有行人行走時應:(1)減速慢行,避免
污水濺及行人。(2)加速衝過積水。(3)連續按鳴喇叭及變換燈光,
迫使行人讓道。
10
024
2
汽車行駛於道路時,駕駛人:(1)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
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
安全之行為。(2)不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
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3)路況良好時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
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08
025
2
在狹路與他車交會時應:(1)搶先前進迫使對方讓路。(2)減速,尋
找路幅較寬處停車避讓。(3)大鳴喇叭,警告對方避讓。
03
026
2
遇老弱婦孺身心障礙者乘搭客車時應:(1)婉拒乘載。(2)待全部上
車坐穩後再行開車。(3)可以趁機加倍收費。
10
027
2
在行車途中,如目睹發生車禍,你應該:(1)儘速駛離現場。(2)
留現場協助救護,並向處理人員作證。(3)如有查詢謊稱未看到。
07
汽車法規選擇題
4/33
028
3
在行車途中,精神疲勞稍有睡意,你應該怎麼辦:(1)提起精神,
並減速慢行。(2)擦抹或服食藥物助長精神,照常行駛。(3)在最近
適當路邊停車,下車稍作休息,恢復精神再開車。
08
029
1
在雙向二車道上〝欲〞超越前行車,發現對向有來車,你應該:
(1)立即減速放棄超車。(2)馬上加速搶先超越。(3)按鳴喇叭,促
來車減速或避讓。
03
030
2
雨天行車通過泥濘道路,輪胎發生打滑現象,你應該:(1)馬上踩
煞車減速。(2)變換低速檔,雙手緊握方向盤,注意車尾滑向,往
同方向適度操作方向盤。(3)踩油門加速通過。
10
031
1
07
032
1
03
033
2
03
03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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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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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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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0
04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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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6
042
1
10
汽車法規選擇題
5/33
04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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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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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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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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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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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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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
1
10
057
1
10
汽車法規選擇題
6/33
058
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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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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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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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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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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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0
064
3
10
065
2
車道專供:(1)行人。(2)車輛。(3)行人與車輛。 通行之道路。
10
066
3
號誌是管制:(1)行進。(2)注意、停止。(3)注意、行進、停止
等。 之指示訊號。
10
067
1
領有學習駕駛證者應在何處學習駕駛:(1)駕駛學習場內或依公路
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指定之道路及時間內為之。(2)快速道路上。
(3)高速公路
10
068
1
領有普通駕照,駕駛營業車輛營業者是:(1)違規的行為。(2)合法
的行為。(3)法規並無限制。
10
069
3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欲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多少公尺前顯示方向
燈:(1)10 公尺。(2)20 公尺。(3)30 公尺。
04
070
1
駕駛執照破爛損毀不易辨明時,要:(1)申請換發。(2)重行考領。
(3)等有效年限到再換領。
10
071
1
汽車駕駛人將駕駛執照借供他人駕車者,應處罰:(1)吊扣其駕駛
執照。(2)吊銷其駕駛執照。(3)吊銷其車輛牌照。
10
072
3
汽車駕駛人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車者,應處:(1)
罰鍰。(2)吊銷駕駛執照。(3)罰鍰、當場禁止其駕駛,並扣繳該駕
駛執照。
10
073
2
駕駛執照遺失後應:(1)重新考領駕照。(2)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補
發。(3)登報作廢即可。
10
汽車法規選擇題
7/33
074
3
以駕駛汽車為職業者是:(1)普通駕駛人。(2)普通駕駛人或職業駕
駛人均可。(3)職業駕駛人。
10
075
1
汽車顏色、燃料種類等,有變更時,應:(1)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
登記。(2)向警察機關辦理登記。(3)向交通部辦理登記。
10
076
2
計程車車窗玻璃上:(1)可黏貼不透明反光紙。(2)不得黏貼不透明
之色紙或隔熱紙。(3)應有窗簾。
10
077
2
自用小客車領有牌照,其出廠年份未滿幾年者,免予定期檢驗:
(1)4 年。(2)5 年。(3)6 年。
10
078
3
因患病、出國等事由,職業駕駛執照未能按時審驗時,可持原照及
有關證明,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補辦審驗,但須在病癒或回國
後:(1)1 個月內。(2)3 個月內。(3)6 個月內。
10
079
2
申請汽車學習駕駛證,須年滿:(1)16 歲。(2)18 歲。(3)20 歲。
10
080
1
領有汽車學習駕駛證,學習路線駕駛時,應由領有學習車類駕照之
駕駛人,在旁指導監護:(1)是。(2)不是。(3)沒有規定。
10
081
3
申請報考職業駕駛執照,最高年齡不得超過:(1)45 歲。(2)55
歲。(3)65 歲。
10
082
1
考領普通駕駛執照,最高年齡:(1)不受限制。(2)65 歲。(3)60
歲。
10
083
2
應考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有學習駕駛多少時間之經歷:(1)6
個月以上。(2)3 個月以上。(3)2 個月以上。
10
084
1
應考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有學習駕駛經歷:(1)6 個月以上或
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 3個月以上。(2)9 個月以上。(3)10
月。
10
085
2
駕駛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等有變更時,如何處理:(1)政府
機關電腦系統均已連線,不必申請異動。(2)應向公路監理機關申
請變更登記。(3)自行改正。
10
086
2
駕駛執照受吊銷、註銷或吊扣處分時應如何處理:(1)沒有規定。
(2)應將駕駛執照繳回當地公路監理機關或交通裁決單位。(3)繳交
警察機關。
10
087
1
託人代考駕照者,單就報考人之處分為:(1)取消報考人之考試資
格,註銷已領有之駕駛執照,且自查獲之日起 5年內不能再行報
考。(2)3 個月內不准再報考。(3)半年內不准再報考。
10
088
2
酒精、麻醉劑及興奮劑中毒者:(1)可參加駕駛執照考驗。(2)不得
參加汽車駕駛執照考驗。(3)未有特別規定。
08
汽車法規選擇題
8/33
089
1
癲癇疾病患者,檢具醫療院所醫師出具最近二年以上未發作診斷證
明書者:(1)得參加駕駛執照考驗。(2)不可參加普通駕駛執照考
驗。(3)沒有特別規定。
10
090
2
受吊扣、吊銷駕駛執照之處分,尚未期滿者:(1)可參加駕駛執照
考驗。(2)不得參加駕駛執照考驗。(3)未有特別規定。
10
091
3
駕駛執照遺失時:(1)要記住執照號碼,以備查問。(2)重新報考。
(3)申請補發。
10
092
2
路考及格標準為:(1)60 分。(2)70 分。(3)80 分。
10
093
3
交通規則及格標準為:(1)60 分。(2)75 分。(3)85 分。
10
094
3
未領有汽車駕照駕駛小型車者應處罰鍰新臺幣:(1) 300600 元。
(2)3,6007,200 元。(3)6,00024,000 元。
10
095
1
臨時停車停止時間:(1)未滿 3分鐘。(2)未滿 5分鐘。(3)未滿 10
分鐘。
10
096
1
在行車時速 40 公里之路段汽車拋錨無法移置時:(1)應在車身後方
5-30 公尺之路面上,豎立車輛故障標誌。(2)開亮所有車燈,並時
常連續按鳴喇叭。(3)顯示前後燈即可。
07
097
1
汽車車廂以外:(1)不得載人。(2)可以載人。(3)沒有限制。
10
098
1
汽車載運乘客:(1)不得超過核定人數。(2)視需要來決定。(3)
有規定或限制。
10
099
2
計程車拒載乘客,可以嗎?(1)可以。(2)不可以。(3)沒有規定。
10
100
3
貨車裝載貨物寬度:(1)可以超出車身半公尺。(2)可以超出車身 1
公尺。(3)不得超出車身。
06
101
2
汽車裝載危險物品停車時,應停於:(1)室內停車場。(2)露天空曠
陰涼場所。(3)車多人少地方。
06
102
2
裝載危險物品車輛,發現外洩或滲漏時應即:(1)趕快加速開往目
的地。(2)停車予以妥善處理。(3)沒有法令規定。
06
103
3
汽車駕駛人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
(1)吊扣行車執照。(2)吊扣駕駛執照。(3)吊銷駕駛執照。
10
104
2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雖無人受傷或死亡,卻未依規定處置且
逃逸者,除處罰鍰外,並:(1)吊扣行車執照。(2)吊扣駕駛執照。
(3)吊銷駕駛執照。
10
105
1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者,在慢車道
上行駛之車輛:(1)不得左轉。(2)可以左轉。(3)並無規定。
01
汽車法規選擇題
9/33
106
2
對向行駛之左右轉彎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應讓:(1)
轉彎車輛先行。(2)左轉彎車輛先行。(3)同時前進。
01
107
2
駕駛人不在未劃分標線道路之中央右側駕車者,應處:(1)吊扣駕
駛執照。(2)罰鍰。(3)吊扣行車執照。
10
108
2
夜間會車,應使用:(1)遠光燈。(2)近光燈。(3)熄燈避讓即可。
04
109
1
汽車行至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
(1)支線道車應讓幹線道車先行。(2)幹線道車讓支線道車。(3)
以不相讓。
01
110
1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
號誌並用時,以:(1)交通指揮人員指揮為準。(2)燈光號誌為準。
(3)無規定。
01
111
2
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多少距離以內不得臨時停車:(1)10
尺。(2)5 公尺。(3)15 公尺。
10
112
1
汽車載運危險品行駛:(1)應在車輛前後端懸掛布質三角紅旗,以
示警告。(2)與一般載運相同。(3)沒有規定。
06
113
3
貨車裝載體積或長度非框式車廂所能容納之貨物,其伸後長度最多
不得超過車輛全長:(1)20% (2)25% (3)30%
06
114
3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行車時速
不得超過 50 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
之道路,時速不得超過:(1)40 公里。(2)50 公里。(3)30 公里。
03
115
2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
道多少公尺始得通過:(1) 5 公尺。(2)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
過後。(3)15 公尺。
03
116
3
以下何種車輛應在車後方加漆牌照號碼:(1)大客車。(2)自用小客
車。(3)大貨車、 小貨車。
06
117
1
行車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車速減低至
時速:(1)15 公里以下。(2)20 公里以下。(3)30 公里以下。
03
118
2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道路,速度較慢之小型汽車,應行駛:(1)
內側車道。(2)外側車道。(3)慢車道。
03
119
1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右轉彎時,應先:(1)顯示方向燈或手勢。
(2)變換車道。(3)轉彎。
02
120
3
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小型車應行駛於:(1)內側車道。(2)
側車道。(3)內外側車道均可,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
03
121
3
裝載貨物在同一汽車時,重的貨物應放在:(1)車後部。(2)車前
部。(3)平均分配在車底板上。
06
汽車法規選擇題
10 /33
122
2
裝載超長、超寬、超高及超重整體物品應:(1)在晝間光線好的時
候行駛。(2)須領有臨時通行證,並在車輛前後端懸掛危險標識。
(3)貨物兩端應有人看守。
06
123
2
汽車非經公路監理機關核准:(1)可擅自附掛拖車。(2)不可擅自附
掛拖車行駛。(3)只能附掛拖車一節。
06
124
1
行車前,應對方向盤、煞車等機件:(1)詳細檢查。(2)不必檢查。
3)檢查或不檢查都不會影響行駛安全。
09
125
1
隨車工具,應:(1)隨車攜帶。(2)不必隨車攜帶。(3)存放車庫
內。
09
126
3
汽車起駛前,應:(1)不必顯示方向燈。(2)按鳴喇叭 3短聲。(3)
顯示方向燈。
04
127
2
汽車駕駛人駕車:(1)可連續駕駛 10 小時。(2)連續駕駛不可超過
8 小時。(3)可依體力決定。
07
128
1
汽車向右轉彎時:(1)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右邊方向燈。(2)應先顯
示車輛前後之左邊方向燈。(3)右臂平伸向右表示向右轉彎。
02
129
2
汽車駛近學校、醫院等處時:(1)多按鳴喇叭,使學生或病人等注
意。(2)除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外,不得按鳴喇叭。(3)只能按喇叭
1短聲。
10
130
1
汽車按鳴喇叭規定:(1)不得連續按鳴 3次以上。(2)不得連續按鳴
4 次以上。(3)不得連續按鳴 5次以上。
03
131
3
汽車按鳴喇叭時間,每次:(1)不得超過 2秒。(2)不得超過 1秒。
(3)不得超過半秒。
03
132
3
汽車行駛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標誌之路段,應該:(1)加速通
過,以免車輛擁塞。(2)前車行駛速度太慢時,應按鳴喇叭使前車
加速前進。(3)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02
133
1
汽車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應該:(1)減速慢行,作隨
時停車之準備。(2)多按鳴喇叭,使行人注意。(3)加速通過,以免
人車擁塞。
10
134
3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1) 1 公尺以
上。(2) 5 公尺以上。(3)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03
135
1
汽車除行駛在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行車分向線
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1)靠右行駛。(2)靠左行駛。(3)在道
路中間行駛。
03
136
2
汽車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道路左側時,應該:(1)加速快行。
(2)減速慢行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路旁行人。(3)多按鳴喇叭,使對面
來車知道。
03
汽車法規選擇題
11 /33
137
1
汽車在峻狹坡道路會車時,應該:(1)下坡車讓上坡車先行。(2)
坡車讓下坡車先行。(3)不須相讓。
03
138
2
在未劃有分向標線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或不良道路會車時,應
該:(1)加速快行。(2)減速慢行。(3)照常行駛。
03
139
3
在市區交通頻繁之道路:(1)按鳴喇叭兩長聲後,可以超車。(2)
鳴喇叭兩短聲後,可以超車。(3)不可鳴喇叭或超車。
10
140
1
領有臨時牌照之車輛:(1)不得載運客貨收費營業。(2)可以載貨營
業。(3)無規定。
10
141
1
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超車之喇叭聲,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時:(1)
應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2)不必避讓。(3)加速行駛。
10
142
1
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
故應變車等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應:(1)立即避讓。(2)不須
避讓。(3)只要不跨線行駛,就不必避讓。
10
143
1
在內側車道行駛之車輛,欲在交岔路口左轉彎時,應該:(1)在交
岔路口 30 公尺前顯示方向燈,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2)行至
交岔路口處即行左轉。(3)顯示右方向燈左轉。
02
144
1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該:(1)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
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2)依號誌指示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通
過。(3)按鳴喇叭加速通過。
01
145
1
鐵路平交道遮斷器未放下,或看守人員未表示停止時,應該:(1)
仍應看、聽鐵路兩端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2)加速通過。(3)
俟看守人表示後通過。
10
146
2
下坡行車時應:(1)為節省油料可關閉電門放空檔滑行。(2)為了安
全,不得將引擎熄火放空檔滑行。(3)不需換檔。
03
147
1
汽車在雙向二車道並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1)不得駛入來車
之車道內。(2)可以駛入來車之車道內。(3)如前無來車,即可
駛入來車之車道內。
03
148
3
汽車會車時,相互之間隔,不得少於:(1)2 公尺。(2)1 公尺。(3)
半公尺。
03
149
3
汽車變換車道時,應先:(1)按鳴喇叭。(2)變換燈光。(3)顯示方
向燈或手勢。
03
150
3
在設有彎道、坡路、狹橋、隧道標誌路段或鐵路平交道處:(1)
以迴車。(2)減速至 5公里左右始可迴車。(3)不得迴車。
02
151
3
汽車行駛中遇濃霧,應該:(1)使用方向燈。(2) 使用煞車燈。(3)
開亮頭燈。
04
汽車法規選擇題
12 /33
152
1
汽車迴車前應:(1)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
輛,並注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2)左右擺頭,看清無來車,即
可迴轉。 (3)只要按鳴 3聲喇叭,即可迴轉。
02
153
1
汽車停車時應:(1)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2)緊靠道路左
側。(3)就近停車,不必管他人,自己方便即可。但單行道應緊靠
路邊停車。
07
154
1
報廢之車輛:(1)不得再行申請登檢領照使用。(2)修復後可申請登
檢領照。(3)無規定。
10
155
1
汽車引擎、底盤、電系、車門損壞,不堪使用時,應:(1)向公路
監理機關申請報廢,繳回牌照。(2)報廢之車輛任意丟棄。3)可
租借給想考汽車駕照的人練習開車使用。
07
156
2
利用汽車犯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1)吊扣其駕照 3
個月至 6個月。(2)吊銷其駕照並終身不得考領。(3)吊銷其駕照並
1年內不得考領。
10
157
2
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經修復後應實施:(1)定期檢
驗。(2)臨時檢驗。(3)申請牌照檢驗。
09
158
3
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辦理執業登記並領取登記證即行執業者:
(1)吊扣駕照。(2)吊銷駕照。(3)處以罰鍰。
10
159
3
應考聯結車駕照者,其經歷須:(1)領有小客車駕照 1年以上。(2)
領有大貨車駕照 1年以上。(3)領有大客車駕駛執照 1年以上或領
有大貨車駕駛執照 2年以上。
10
160
1
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可駕駛:(1)小型車。(2)大客車。(3)聯結
車。
10
161
2
兒童乘坐小客車時,應坐於:(1)前座。(2)後座。(3)前後座均
可。
07
162
1
汽車因故辦理停駛,期限最多不得超過:(1)1 年。(2)1 半。
(3)2 年。
10
163
1
裝載危險物品之車輛,在橋樑、隧道、火場多少公尺範圍內,嚴禁
停車:(1)100 公尺。(2) 200 公尺。(3) 300 公尺。
06
164
1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多少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1)10
尺。(2)20 公尺。(3)30 公尺。
03
165
3
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者,應處:(1)罰鍰並禁止其行
駛。(2)扣繳牌照。(3)罰鍰,扣繳牌照並禁止其行駛。
10
166
1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1)
越鐵路平交道。(2)於交岔路口 10 公尺內臨時停車。(3)變換車道
時,未注意安全距離。
10
汽車法規選擇題
13 /33
167
3
汽車所有人已領有號牌而不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者,應處罰:
(1)罰鍰並吊扣牌照。(2)罰鍰並吊銷牌照。(3)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及牌照吊銷。
10
168
3
領有汽車駕照,駕駛重型機車者:(1)免罰。(2)罰鍰。(3)罰鍰並
禁止其駕駛。
10
169
3
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行駛於下列何種道
路會受罰鍰之處罰:(1)僅適用於省道。(2)僅適用於專用快速道路
或高速公路。(3)任何道路。
10
170
2
汽機車駕駛人酒後駕車,其吐氣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但未涉刑事
處罰者,應處:()移送法院依刑法判刑。()罰鍰並當場移置保
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 12吊扣牌照 2年。()吊銷駕
駛執照。
08
171
1
計程車駕駛人在營業之前,應:(1)考領職業駕照並辦理執業登
記。(2)考領普通駕照並辦理執業登記。(3)只須考領職業駕照。
10
172
3
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40 公里以上者,處罰
鍰新臺幣:(1)1,2002,400 元。(2)2,4006,000 元。(3)6,000
36,000 元。
08
173
3
汽車駕駛人在 1年內違規記點每達 12 點以上者,除施以道安講
習,並處:(1)吊銷駕照。(2)罰鍰。(3)吊扣駕照。
10
174
2
汽車記違規紀錄於 3個月內共達 3次以上者,處罰:(1)罰鍰。(2)
吊扣汽車牌照。(3)吊銷汽車牌照。
10
175
1
酒醉駕車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傷亡,如應
負刑責者:(1)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2)不須處罰。(3)仍按原來
刑度處罰。
08
176
1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受處分人,如不服處罰機關所作之處罰
,可以:(1)向管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
(2)向交通部抗議。(3)向行政院陳情。
10
177
3
下列那些車輛應隨車配備合於規定之滅火器:(1)小型汽車。
(2)機車。(3)大客車、大貨車、曳引車、幼童專用車及小型
車附掛之廂式拖車。
09
178
3
下列何種車輛應配置防止捲入裝置:(1)3.5 公噸以下小貨車。(2)
大客車。(3)拖車及大貨車。
09
179
1
領有牌照之自用小客車,除使用液化石油氣及壓縮天然氣為燃料者
外,檢驗次數應為:(1)出廠年份未滿 5年者,免定期檢驗;5
以上未滿 10 年者,每年至少檢驗 1次;10 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
2次。
10
汽車法規選擇題
14 /33
(2)出廠年份 10 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 3次。(3)出廠年份未滿 5
年者,每年至少檢驗 2次。
180
2
汽車行駛於非高、快速公路之一般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
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應處駕駛人罰鍰新臺幣:(1)500 元。
(2)1,500 元。(3)3,000 元。
10
181
1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
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
為者,處罰鍰新臺幣:(1)3,000 元。(2)2,000 元。(3)1,000 元。
08
182
1
駕車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除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
執照12年,並處罰鍰新臺幣:(1)機車15,000 ~90,000元、
汽車30,000~120,000元。(2)機車10,000~90,000元、汽車 30,000
~90,000 元。(3)機車 6,000 ~ 12,000 元、汽車 30,000
~90,000 元。
08
183
2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駕車之違規人,於 10 年內第 2次違反酒後
駕車之規定,除處罰鍰新臺幣 120,000 元,及當場移置保管該汽
車,並應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1)吊扣其牌照。(2)吊銷其駕駛
執照。(3)吊扣其駕駛執照。
08
184
3
兩輛以上之汽車在道路上競駛或競技者,除處罰汽車駕駛人新台幣
30,000~90,000 元罰鍰,及當場禁止其駕駛,並應:(1)吊扣其駕
駛執照。(2)吊銷其牌照。(3)吊銷其駕駛執照。
08
185
1
汽車駕駛人若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者,除處罰鍰新臺幣
180,000 元,並應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1)吊銷其駕駛執照。
(2)吊扣其駕駛執照。(3)吊扣其牌照。
08
186
1
8公噸以上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
處汽車所有人:(1)罰鍰。(2)吊扣行車執照(3)吊銷駕照。
09
187
3
小型車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者,除處新臺幣 6,000
24,000 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外,並應:(1)再吊扣其行照。
(2)再吊扣其駕照。(3)吊銷其駕照。
10
188
1
遇幼童專用車、校車不依規定禮讓,或減速慢行者,除記違規點數
外,並處:(1)罰鍰。(2)吊銷駕照。(3)吊扣駕照。
03
189
1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者:(1)罰鍰。(2)吊扣牌照。(3)
勸導。
10
190
3
汽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有酒後駕車之情形,而不予禁止者,除處
罰鍰外,並應:(1)吊銷該汽車牌照。(2)吊扣其駕照。(3)吊扣該
汽車牌照。
08
191
2
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者,除罰鍰外,並應:(1)
吊扣牌照。(2)吊銷牌照。(3)沒入車輛。
10
汽車法規選擇題
15 /33
192
2
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快速公路而不遵守管制規定之處罰:
(1)記點不罰鍰。(2)罰鍰並違規記點。(3)罰鍰。
10
193
3
汽車駕駛人超速駕車者應處以:(1)罰鍰。(2)只記點不罰鍰。(3)
罰鍰並違規記點。
03
194
3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1)罰鍰新
臺幣 3,600~5,400 元。(2)吊扣駕照 1個月。(3)罰鍰新臺幣
1,800~5,400 元並予違規記點。
01
195
3
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或停車者,應處以:(1)罰鍰。(2)
罰鍰並違規記點。(3)罰鍰並吊扣駕照。
10
196
3
貨車雖未超載但超過所行駛橋樑之載重限制者,應處以罰鍰並記:
(1)車主。(2)託運人。(3)駕駛人。違規點數 2點。
06
197
1
強行闖越鐵路平交道之處罰是:(1)罰鍰並吊扣駕照。(2)吊銷駕
照。(3)罰鍰。
10
198
2
汽車駕駛人因違規記點,2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 2次,再違反記點
規定者,處以:(1)吊扣其駕駛執照。(2)吊銷其駕駛執照。(3)
鍰。
10
199
1
汽車不依規定裝載危險物品者,除罰鍰外並:(1)違規記點。(2)
扣牌照。(3)吊扣駕照。
06
200
2
駕駛人因違規而被處罰鍰並記違規記點以後應:(1)不予理會。(2)
小心駕駛勿再違規。(3)從此不再開車。
10
201
1
駕駛裝載危險物品車輛之駕駛員:(1)應領有所駕駛車種之駕照外
並經專業訓練合格並領有證書者。(2)只要有職業駕照即可。(3)
聯結車駕照即可。
06
202
1
占用道路之廢棄車輛,經民眾檢舉或由警察機關、環境保護主管機
關查報後,由警察機關通知車主限期處理而屆期未清理者:1)環
保機關可移置保管,並可向車主收取費用。2)任其占用。3)直
接銷毀。
10
203
1
占用道路之廢棄車輛,由環保單位或委託民間單位移置保管,經公
告多久無人認領,可依廢棄物清除:(1)1 個月。(2)2 個月。(3)3
個月。
10
204
3
逕行舉發汽車超速行駛時,其違規地點相距:(1) 14 公里以上。
(2)8 公里以上。(3)6 公里以上。 得連續舉發之,但其違規地點在
隧道內者,不在此限。
10
205
2
汽車所有人或汽車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
(1)10 日。(2)30 日。(3)50 日。 內得不經裁決,逕依處罰條例第
92 條第 4項之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之處所繳納結案。
10
汽車法規選擇題
16 /33
206
2
小客車前座或貨車駕駛室乘人超過規定人數者,處汽車駕駛人:
(1)吊扣駕照。(2)罰鍰。(3)罰鍰並吊扣駕照。
10
207
2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且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
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罰:(1)留置該汽
車。(2)罰鍰。(3)扣留牌照。
07
208
2
汽車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
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1)吊銷該汽車牌照。(2)
扣該汽車牌照。(3)吊扣汽車所有人駕照。
10
209
2
汽車駕駛人無照駕駛或酒醉駕車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
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1)三分之一。(2)二分之一。(3)一倍。
08
210
2
汽車駕駛人,在快車道上依規定行駛,因行人或慢車不依規定,擅
自進入快車道,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1)
一樣不變。(2)減輕其刑。(3)加重其刑。
10
211
3
受處分人,如有不服處罰之裁決者,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
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
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1)10 日。(2)20 日。(3)30 日。之不變
期間內為之。
10
212
3
汽車駕駛人,駕車闖紅燈除罰鍰外並記違規點數:(1)1 點。(2)2
點。(3)3 點。
01
213
3
下列何種違規行為得對汽車所有人逕行舉發處罰:(1)無照駕駛。
(2)酒醉駕車。(3)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
10
214
1
拼裝車輛未經核准 領用牌證行駛或報廢車仍行駛道路者,其車
輛:(1)沒入之並罰鍰。(2)公告拍賣之。(3)繳清罰鍰後始得領
回。
10
215
2
汽車駕駛人無照駕駛大貨車、大客車、聯結車之行為,經舉發後除
罰鍰外,並:(1)吊銷牌照。(2)當場禁止其駕駛。(3)車輛沒入。
10
216
3
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超過標準值,除罰
鍰、 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外,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3 個月。
(2)6 個月。 (3)1 2年。
08
217
3
駕駛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
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將處駕駛人罰鍰新臺幣:(1)1,000
2,000 元。(2)1,5003,000 元。(3)3,0006,000 元。
10
218
2
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者,處汽車所有人罰鍰並:
(1)沒入車輛。(2)沒入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3)吊銷牌照。
09
219
3
汽車駕駛人於道路上蛇行駕駛,應處以:(1)罰鍰。(2)講習。(3)
罰鍰及吊扣牌照 6個月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08
汽車法規選擇題
17 /33
220
2
違規停車經舉發後仍未改正,每逾:(1)1 小時。(2)2 小時。(3)
小時。得連續舉發。
10
221
3
逕行舉發汽車超速行駛時,其:(1)違規時間相隔 4分鐘以上或行
駛經過 1個路口以上。(2)違規時間相隔 5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 1
個路口以上。(3)違規地點相距 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 6分鐘
以上或行駛經過 1個路口以上。 得連續舉發之。但其違規地點在
隧道內者,不在此限。
10
222
3
10
223
3
10
224
2
08
225
1
10
226
3
10
227
2
10
228
2
10
229
2
10
230
3
10
231
3
10
232
3
10
233
3
06
汽車法規選擇題
18 /33
234
2
06
235
2
10
236
1
07
237
1
03
238
1
汽車在高速或快速公路行駛中:(1)不得利用路肩超車。(2)可以利
用路肩超車。(3)僅能利用加速車道超車。
10
239
3
正常天候下,高速或快速公路之最高行車速度限制為:(1) 120
/小時。(2)110 公里/小時。(3)應依速限標誌指示。
10
240
2
濃霧、濃煙、大雨、強風,致能見度甚低時在高速或快速公路行駛
之車輛時速:(1)應保持最低速度限制 60 公里以上。(2)應以低於
40 公里行駛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3)應維持正常速度
行車。
10
241
2
在單車道之匝道及加減速車道上駕駛車輛:(1)可以超車。(2)不得
超車。(3)可以暫停行駛。
10
242
1
在高速或快速公路上行駛之車輛,若發生故障時,應:(1)滑離車
道停靠路肩待援。(2)立即停車,乘客下車求援。(3)請朋友之車輛
前來拖離。
07
243
1
在高速或快速公路行車:(1)不得超速競駛,不得低速併行。(2)
以超速競駛,但不得低速併行。(3)不得超速競駛,卻可以低速併
行。
08
244
2
高速或快速公路的來往向車道是:(1)以一般道路標線劃分。(2)
對分隔設置的單向車道。(3)以燈號顏色表示分隔車道。
10
245
2
汽車行進中,發現鄰側車道車輛已開啟方向燈,有變換車道意圖時
應:(1)加速行駛阻擋超越。(2)適度減低車速禮讓。(3)併行競
駛。
04
246
2
在高速行車狀況下,駕駛人視力較正常情況:(1)絕對不能適應。
(2)因高速狀況而減退。(3)增強。
10
247
2
濃霧、濃煙、大雨、強風中行車,除減低速度外並應:(1)縮短與
前車間距。(2)保持更長的安全間距。(3)無規定。
10
248
2
在高速或快速公路行車:(1)絕對不准超車。(2)按規定時速變換適
當安全車道超車。(3)只准在規定超車的地段超車。
10
汽車法規選擇題
19 /33
249
2
在高速或快速公路行車錯過了出口匝道:1)暫停路旁,等待後方
無來車,就可以迴轉下匝道。(2)繼續往前駛至次一出口。(3)
停路旁,等待後方無來車,就可以倒車下匝道。
10
250
3
梅花型的交通標誌是:(1)設在道路旁的裝飾圖案。(2)重要公路的
表示。(3)國道標誌圖案。
10
251
3
高速或快速公路之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
狀況下:(1)可以慢速。(2)不可以。(3)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
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10
252
1
在高速或快速公路上,大型車除超車外,應利用:(1)外側車道。
(2)內側車道。(3)未規定。行駛。
05
253
3
行駛高速或快速公路欲變換車道時,除顯示方向燈外,最重要的
是:(1)有空位立即插入。(2)僅須注意前車之安全距離即可。(3)
應注意前車及後方來車之安全距離。
03
254
3
為了趕時間:(1)可以超速行駛。(2)不必遵守交通規則。(3)仍要
依規定駕駛。
10
255
1
防衛駕駛就是:(1)在車禍發生前,能立即採取合理謹慎行動加以
防止。(2)優良駕駛技術。(3)良好生活習慣。
03
256
3
行駛高速或快速公路駛入主線:(1)先在加速車道減速,確認安全
後才可駛入。(2) 開啟左方向燈即可駛入。(3)先在加速車道加
速,確認安全後才可駛入。
03
257
2
行駛高速或快速公路駛離主線:(1)可隨意轉出。(2)應先靠右行
駛,逐漸減速駛出。(3) 開啟右方向燈,即可駛出。
03
258
3
夜間駕駛汽車行駛市區及會車或跟前車距離在 100 公尺以內時,
為求安全:(1)戴有色眼鏡。(2)使用遠光燈。(3)使用 近光燈。
04
259
1
行駛在積水路段,應:(1)低速行駛。(2)快速通過。(3)多使用煞
車。
10
260
3
夜間會車如來車以強烈的頭燈或遠光燈照射,駕駛人應:(1)以遠
光燈報復。(2)緊靠中心線行駛。(3) 儘量靠右減速行駛,並注意
周遭路況。
04
261
3
汽車滑溜時:(1)方向盤往滑溜的反方向轉。(2)緊急煞車。(3)
向盤往滑溜的方向轉動,但勿猛然急轉。
10
262
1
汽車肇事後:(1)有人受傷或死亡時,應保持現場完整,並報警處
理。(2)與我無關趕快駛離。(3)據理力爭,以脫責任。
07
263
2
對地區鑑定會之汽車肇事責任鑑定有異議時,應:(1)絕對服從。
(2)向覆議機關申請覆議。(3)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
07
汽車法規選擇題
20 /33
264
2
行車速度愈快,駕駛人的視野:(1)不變。(2)愈狹窄。(3)愈寬
廣。
10
265
1
超速是肇事的主因之一,預防之道:(1)作好時間規劃適時出門,
以免趕時間而超速。(2)把汽車引擎油門調小些。(3)把汽車的煞車
設備加大。
07
266
3
車輛於交岔路口左轉,以下何者為錯:(1)等左轉燈號亮才可左轉
前進。(2)等直行車通過後才可左轉前進。(3)綠燈亮即可搶先左
轉。
02
267
1
一般交通秩序會混亂,因而造成交通堵塞、癱瘓甚至造成車禍,其
主要原因在於:(1)駕駛人或用路人不遵守交通規則。(2)車輛數量
太多。(3)道路路面不寬敞。
10
268
1
車禍之發生大都是人為因素不遵守交通規則疏忽造成,因此應加強
何者為先:(1)交通規則教育訓練,培養駕駛道德。(2)提高駕駛技
術考驗。(3)灌輸車輛保養方法。
10
269
1
在多車道之路口前:(1)不得在雙白實線區變換車道。(2)為方便路
口左右轉向,可在雙白實線區變換車道。(3)可在雙黃實線區變換
車道。
01
270
1
燈光照射距離突然變遠,表示可能正行駛在下坡路段,為防不測
應:(1)減速慢行。(2)加速前進。(3)關閉大燈。
04
271
1
夜間行車如發現照射前方路面的燈光消失,可能是道路中斷、橋樑
斷裂或路面坍陷,為了行車安全,應即:(1)停車查看清楚後再行
駛。(2) 繼續前行不理它。(3)關閉大燈以免周圍反射看不清楚。
03
272
1
汽車在強風中行駛,若感覺車身有搖晃現象時應:(1)穩握方向
盤,減低行車速度,加大跟車距離,避免變換車道 (2)加速通過。
(3)不影響行車安全不必理會。
10
273
3
在轉彎時發生車禍的原因為駕駛人:(1)僅疏忽視野死角。(2)僅疏
忽內輪差。(3)既疏忽視野死角也疏忽內輪差。
05
274
3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應特別重視行車前保養及檢查:
(1)檢查「油」即可。(2)檢查「油」及「電」即可。(3)「油」
「水」「電」均須檢查。
09
275
3
酒後開車,對駕駛人會產生「視覺之隧道效應」,駕駛者猶如在隧
道中行車,前有亮光但四周漆黑,故酒後駕車:(1)視野不變。(2)
視野變廣。(3)視野變窄。
08
276
1
大型車輛通過時猶如唧筒吸走空氣,隨後會產生強大之吸力,故與
大型車併行或會車時應:(1)握緊方向盤。(2)放鬆方向盤。3)左
右晃動方向盤。
05
汽車法規選擇題
21 /33
277
3
行駛高速公路前,應注意收聽電台廣播及利用:(1)104(2)117
(3)1968 電話之路況報導,掌握即時道路交通狀況,彈性調整行
駛路線。
07
278
3
行駛高速或快速公路時:(1)僅大型車。(2)僅慢速車。(3)大型車
及慢速車。 不得佔用內側車道,以避免其他車輛為超車而任意
變換車道
07
279
3
在同向二車道行車時,如遇機車行駛於與你同一車道的前方,你
應:(1)鳴喇叭促其駛回慢車道。(2)直接併行超越之。(3)跟隨其
後或從內側車道予以超車。
07
280
1
汽車駕駛人駕車進入高速或快速公路時,應採何種方式:(1)應先利
用右側加速車道逐漸增加車速,顯示左方向燈,並擺頭察看左後方
來車再匯入外側車道。(2)只要顯示方向燈,便直接駛入外側車
道。(3)可直接駛入外側車道或內側車道。
07
281
1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不得達每公
升:(1)0.15 毫克。(2)0.25 毫克。(3)0.55 毫克。
08
282
1
汽車肇事,傷者有休克現象時臉色呈:(1)蒼白。(2)鉛灰色。(3)
潮紅症狀。
07
283
3
血色鮮紅血液連續作噴狀流出係:(1)靜脈出血。(2)微血管出血。
(3)動脈出血。
07
284
2
汽車因碰撞起火燃燒,而致空氣中氧氣不足或呼吸道被物阻塞都會
造成:(1)休克。(2)窒息。(3)嘔吐。
07
285
2
斷骨穿出皮外大量流血時,應先:(1)企圖把斷骨推回原位。(2)
血。(3)送醫治療。
07
286
1
小客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時,以多少時速行駛,耗油最少? ()80
90 公里。()5060 公里。() 110120 公里。
10
287
2
汽機車排放廢氣中會造成地球溫室效應的主要氣體是哪一種?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氣。
10
288
3
小客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應處駕駛人:(1)吊扣
駕駛執照。(2)吊銷駕駛執照。(3)罰鍰。
08
289
2
汽車駕駛人對於 6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留置車內
者,處駕駛人:(1)罰鍰。(2)罰鍰並施以 4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
習。(3)罰鍰並予違規記點。
08
290
3
哪些駕駛行為,得以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逕行舉發處
罰:(1)行駛路肩。(2)未保持安全距離。(3)以上皆是。
08
汽車法規選擇題
22 /33
291
2
汽車號牌遺失不報請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者:(1)免罰
但應禁止其行駛。(2)處汽車所有人罰鍰,並禁止其行駛。(3)處汽
車駕駛人罰鍰。
10
292
3
汽車駕駛人對幾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
者,處駕駛人新臺幣 3,000 元罰鍰,並施以 4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
習:(1)4 歲。(2)5 歲。(3)6 歲。
08
293
1
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多少公里以上者,處新
臺幣 6,00036,000 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1)40 公里。
(2)50 公里。(3)60 公里。
08
294
2
汽車駕駛人行經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快車道:
(1)可以右轉彎。(2)不得右轉彎。(3)無特別規定。
02
295
3
汽車駕駛人駕駛營業大客車,因酒後駕駛應吊銷其駕駛執照,並:
(1)2 年內不得考領。(2)3 年內不得考 領。(3)4 年內不得考領。
08
296
3
經終身吊銷汽車駕駛執照之受處分人,如為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經
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執行已逾幾年,得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考領駕駛
執照:(1)8 年。(2)10 年。(3)12 年。
10
297
1
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左轉彎外,不得行駛:
(1)內側車道。(2)中線車道。(3)外側車道。
02
298
2
汽缸總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途
中,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滑離車道,應顯示
危險警告燈,牽移離開車道,在故障車輛後方:(1)50 公尺處。
(2)100 公尺處。(3)200 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警示設施。
07
299
2
適當的跟車距離,為什麼可以防止肇事,因為:1)跟著前車走,
才不至於偏離主要幹道。(2)有足夠的反應時間與空間。(3)才跟得
上前車,不至於脫隊。
03
300
1
最小安全跟車距離,必須:(1)大於。(2)於。(3)等於。停車距
03
301
1
汽車在高速行駛時,載重的重心愈低,其穩定性: (1)愈佳。(2)
不佳。(3)不受影響。
06
302
2
汽車轉彎時,軸距愈長則內外輪差也愈大,也就是所需路面的寬度
也:(1)愈小。(2)愈大。(3)不變。
05
303
3
汽車穿越積水路面後,應特別注意:(1)試開燈光。(2)試踩離合
器。(3)試踩煞車。
07
304
3
以下敘述何者正確:(1)儀錶板如警告燈有亮起的狀況,可不用理
會,繼續行駛車輛。(2)發現引擎有冒煙,可持續行駛至車輛沒有
冒煙的狀況。3)發現煞車失靈,應立即變換低速檔,開啓右側方
向燈,向路邊空曠處停靠。
07
汽車法規選擇題
23 /33
305
2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且汽車尚能行駛,應優
先:(1)等待警察前來處理。(2)將汽車位置標繪後並迅速移置路
邊。(3)通知保險公司。
07
306
1
汽車肇事後在地面標繪相關證物位置後,下列何種狀況應將車輛立
即移至路邊,切勿妨礙交通:(1)輕微事故無人傷亡。(2)有人重
傷。(3)有人死亡。
07
307
2
汽車肇事後在最高速限超過 50~60 公里之路段,應在車後多少公尺
處放置車輛故障標誌:(1)30 公尺。(2)50 公尺。(3)100 公尺
07
308
3
汽車肇事時,若以路權責任歸屬,下列何者為正確:(1)直行車應
讓轉彎車。(2)先到路口者先行。(3)轉彎車應讓直行車。
07
309
2
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應儘量在現場尋找:(1)親朋好友。(2)
擊證人。(3)法律人士。 以利協助案情釐清。
07
310
3
自車禍發生之日起,申請鑑定的期限為:(1)1 個月。(2)3 個月。
(3)6 個月。
07
311
1
汽、機車進入加油站加油時:(1)應熄火後再加油。(2)熄火或不熄
火都可加油。(3)由於車內需開空調以保持循環,因此不能熄火。
10
312
3
汽、機車進入加油站加油時:(1)可撥、接行動電話。(2)只可接
聽,但不可撥打行動電話。(3)嚴禁撥、接行動電話。
10
313
3
汽車行經交岔路口,行車管制號誌為綠燈時:(1)通行權在我,應
加速通過。(2)應停車,再重新起步行駛通過。(3)應減速並小心行
駛通過。
01
314
3
行車至交岔路口,號誌為閃光黃燈時,應該如何處置才正確:(1)
停車察看,即可通過。(2)不必察看,快速通過。(3)減速接近,左
右察看小心通過。
01
315
2
汽車行經無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比較安全的做法是:(1)先看
右,後看左。(2)先看左,後看右。(3)先看哪邊都無所謂。
01
316
1
行車時應:(1)正視前方並注意左右來車。(2)左顧右盼且可以吃東
西。(3)與鄰座乘客聊天嬉戲。
03
317
2
行車時應注意:(1)路旁的商家。(2)前方號誌、標誌指示及周遭之
人車動態。(3)四周的風景。
03
318
2
夜間駕車,駕駛人不易發現的目標是:(1) 移動中的行人。(2)
立的人物。(3)移動中的車輛。
03
319
2
對向行駛之汽車,左右轉彎進入二車道以上之道路時:(1)左轉彎
車應進入外側車道,右轉彎車進入內側車道。(2)右轉彎車應進入
外側車道,左轉彎車應進入內側車道。(3)任意行駛不受限制。
02
汽車法規選擇題
24 /33
320
1
汽車轉彎時會產生離心力,因此在:(1)入彎前。(2)轉彎中。(3)
以上皆可。 即應充分減速,以免車輛失控。
02
321
1
汽車行駛彎道時速度愈快,所產生的離心力:(1)愈大。(2)
小。(3)不變。
02
322
2
所謂二段式開門方法,是:(1)將車門分兩次開,不必確認前後方
有無來車及行人。(2)先打開車門少許,並確認前後方無來車及行
人後再打開。(3)以上皆是。
10
323
3
駕車於上坡路段使用二檔時,下坡應使用:(1)四檔 (2)三檔。
(3)二檔。
08
324
3
汽車下長坡時,最安全控制速度的方法,是使用:(1)腳煞車。(2)
手煞車。(3)低速檔適時配合引擎煞車。
08
325
1
在山區下坡路段應使用低速檔行駛,其換檔時機為:(1)下坡前。
(2)下坡途中超速時。(3)以上皆是。
08
326
2
緊急煞車致使車輪鎖死時,煞車距離會:(1)縮短。(2)變長。(3)
不變。
03
327
3
一般汽車緊急煞車時,如導致車輪鎖死,若將方向盤向右轉,車輛
的行進方向為:(1)向右。(2)向左。(3)方向無法控制。
10
328
2
行車最高指導原則,絕對是:(1)車速越慢越好。(2)與前車保持安
全車距。(3)緊跟前車較不易出錯。
03
329
3
行駛途中,遇前方路上發生事故,警察已到現場處理,應:(1)
手機打開視訊直播,以告知親友。2)把車停在路旁觀看,以增廣
見聞。3)繞道離開,不可好奇在現場停留觀看,以免造成塞車困
擾。
10
330
1
下列敍述何者正確:(1)駕駛人、前座及小型車後座乘客均應繫妥
安全帶。(2)起駛後才應顯示方向燈。(3)兒童須乘坐於小客車之前
座。
08
331
2
行車前應注意之事項,以下何者為非?(1)駕駛人、前座及小型車
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2)兒童須乘坐於小客車之前座。(3)
駛前應顯示方向燈。
09
332
2
汽車轉彎或變換車道時,駕駛人要養成將頭左右擺動察看的習性,
是因為要:(1)察看前方來車。 (2)注意照後鏡的視野死角。(3)
開擋風玻璃的反光
02
333
1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應:(1)每天開車前至少 1次。(2)每週 1
次。 (3)由於汽車都有定期進場實施保養,所以不需要。 檢查
車輛各項裝置是否正常。
09
汽車法規選擇題
25 /33
334
1
汽車應逐日實施安全檢查,並應:(1)定期保養。(2)不必保養。
(3)以上皆非。
09
335
2
汽車行駛前應檢查項目不包括下列何者:(1)油量。(2)里程數。
(3)胎壓。
09
336
1
引擎機油除定期檢查外:(1)應定期更換。(2)不必更換。(3)看機
油廠牌而定。
09
337
3
檢查引擎機油時,汽車要:(1)停在平坦地面。(2)引擎熄火。(3)
以上皆是。
09
338
2
添加機油時,應由何處加入:(1)機油尺孔。(2)引擎上機油蓋口。
(3)水箱蓋口。
09
339
3
更換機油濾清器:(1)看機油廠牌而更換。(2)不必更換 (3)按照
汽車使用手冊規定更換。
09
340
1
補充煞車油:(1)必須是使用同一廠牌同一規格之煞車油。(2)不分
廠牌不分規格之煞車油皆可補充。(3)臨時沒有煞車油時可用機油
替代。
09
341
2
汽車使用中電瓶水不足時,應加入:(1)稀硫酸。(2)蒸餾水。(3)
電水。
09
342
3
檢查電瓶液面高低,並進行補充時:(1)只要檢查一孔即可。(2)
要檢查二孔即可。(3)必須每一孔都檢查及補充。
09
343
2
夜間黑暗處,檢查電瓶液時,不可使用之照明工具:(1)手電筒。
(2)打火機。(3)車上電源工作燈。
09
344
2
電瓶樁頭塗上何物,可以防止腐蝕,並使導電良好: (1)油漆。
(2)黃油。(3)柏油。
09
345
2
故障車輛實施供電救援時,使用之跨接導線,應: (1)較細。(2)
較粗。(3)一般銅線。 則通電良好。
09
346
2
起動馬達使用之電源係來自:(1)發電機供給。(2)電瓶供給。(3)
發電機和電瓶供給。
09
347
2
車上安裝過多耗電電器裝置時:(1)增加馬力。(2)易發生火燒車。
(3)對引擎無任何影響。
09
348
1
引擎冷卻水內之防銹劑:(1)須定期更換。(2)冷卻水有變混濁再更
換。(3)永久不必更換。
09
349
1
冷卻水產生水垢,容易使引擎冷卻系統:(1)循環不良。(2)溫度下
降。(3)防止漏水。
09
汽車法規選擇題
26 /33
350
2
若冷卻水溫錶所顯示的溫度超出正常範圍,應:(1)保持車速繼續
行駛。(2)儘快將車輛安全的靠邊停駛。(3)降低車速繼續行駛。
09
351
3
空氣濾清器太髒未更換,會造成:(1)耗油。(2)降低馬力。(3)
上皆是。
09
352
3
火星塞不良,容易造成:(1)加速無力、耗油。(2)發動困難 (3)
以上皆是。
09
353
2
引擎溫度錶指針偏向"H"處,表示溫度: (1)正常。(2)過高。(3)
過低
09
354
2
汽車方向盤間隙過大時,會產生:(1)無法轉向。(2)轉向操作不
穩。(3)不影響轉向。
09
355
3
動力轉向裝置的主要優點,為:(1)可改變減速比。(2)可增大轉向
角度。(3)轉向時可減少駕駛人的操作力。
09
356
1
將點煙器完全推入,當加熱完成後會自動彈出,使用後將其歸回原
位。行車中:(1)應全神貫注駕駛,不得使用點煙器。(2)自認安
全,即可使用點煙器。(3)抽菸提神,當然必須使用點煙器。
09
357
1
開車調整座椅之時機為:(1)車輛行駛前。(2)車輛行駛中。(3)
輛行駛後。
09
358
3
駕駛座頭枕之高度,應如何調整才安全:(1)調整在駕駛人頭頂以
上。(2)調整在駕駛人肩膀以下。(3)調整與駕駛人耳朶同高。
09
359
2
後車門之兒童安全鎖,其作用是避免兒童於後座不小心開啟車門,
致使發生危險。當兒童安全鎖置於關閉位置時:(1)只能從車內開
啟後車門。(2)只能從車外開啟後車門。(3)車內、車外都不能開啟
後車門。
09
360
3
要開啟後行李箱,一般可使用車內行李箱蓋釋放按鈕來開啟,在何
種時機下,開啟才安全:(1)車輛停好後。(2)車輛停好,排檔桿置
於停車檔後。(3)車輛停好,排檔桿置於停車檔,並拉起手煞車
後。
09
361
1
09
362
3
09
363
2
09
364
3
09
汽車法規選擇題
27 /33
365
2
09
36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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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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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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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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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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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2
09
377
1
09
378
3
下長陡坡聞到有燒焦臭味,其原因可能是:(1)排氣管過熱。(2)
合器打滑。(3)煞車使用過度。
09
379
2
使用煞車時,車頭向右偏或左偏,是因為:(1)煞車油太多。(2)
前輪可能有一輪煞車失常。(3)煞車油管內有空氣。
09
380
3
煞車踏板踩下時,感到軟軟的,可能原因是因為:(1)油管阻塞。
(2)煞車來令上有機油。(3)煞車油管內有空氣。
09
汽車法規選擇題
28 /33
381
1
緊踩煞車踏板不放,再發動引擎,此時若發現煞車踏板有下降約一
吋,即表示:(1)正常現象。(2)煞車漏油。(3)真空煞車輔助器故
障。
09
382
2
領有學習駕駛證學習道路駕駛之行駛路線,須報請哪個機關核准:
(1)公路監理機關。(2) 公路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3) 當地警察
機關
10
383
1
領有學習駕駛證學習道路駕駛時,應在哪些道路實施始為恰當:
(1) 公路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核定之道路。(2)一般平面道路。(3)
快速公路或高速公路。
10
384
1
領有學習駕駛證學習道路駕駛時,如未領有駕駛執照之人在旁監護
指導者,屬違規行為,應處以:(1)罰鍰。(2)扣車。(3)吊銷牌
照。
10
385
2
道路駕駛練習時除攜帶行車執照外,並應隨身攜帶什麼證件:(1)
學生證。(2)學習駕駛證。(3)身分證。
10
386
1
雖帶有學習駕駛證,而在未經許可之道路或規定之時間,開車練習
道路駕駛者:(1)屬於違規的行為應處以罰鍰。(2)有駕駛教練在旁
指導即可。(3)並無特別規定。
10
387
1
禁止停車路段,其禁止時間為每日之:(1)上午 7時至晚間 8時。
(2)下午 7時至上午 8時。(3)全天 24 小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
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08
388
3
禁止臨時停車路段,其禁止時間為每日之:(1)上午 7時至晚間 8
時。(2)下午 7時至上午 8時。(3)全天 24 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
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08
389
3
禁止臨時停車路段:(1)禁止臨時停車,但可以停車。(2)禁止停
車,但可以臨時停車。(3)不得臨時停車也不得停車。
08
390
2
禁止停車路段:(1)禁止臨時停車,但可以停車。(2)禁止停車,但
可以臨時停車。(3)不得停車也不得臨時停車。
08
391
1
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
車;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1)40
分。(2)50 公分。(3)60 公分。
10
392
1
小型汽車於路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其
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超過:(1)60 公分。
(2)70 公分。(3)80 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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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
1
汽車須臨時停車時,應在無禁止臨時停車路段:(1)依車輛順行方
向緊靠道路右側停車。(2)可以任意停車。(3)顯示危險警告燈即可
停車。
10
汽車法規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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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汽車可停車路段,若無停車位時:(1)可以併排停車。(2)可任意併
排停車。(3)不得併排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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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
2
行駛於長度 4公里以上或經管理機關公告之隧道時小型車應保持:
(1)40 公尺。(2)50 公尺。(3)60 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
03
396
1
汽車行駛於長度 4公里以上或經管理機關公告之隧道內因隧道壅
塞、事故導致車速低於每小時 20 公里或停止時,仍應保持:
(1)20 公尺。(2)30 公尺。(3)50 公尺。 以上之安全距離。
03
397
1
駕駛人開車時應攜帶之重要證件為:(1)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及強
制責任保險卡。(2)故障標誌。(3)隨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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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
1
汽車行駛至設有禁止迴車標誌、禁止左轉標誌,劃有分向限制線、
禁止超車線或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1)不得迴車。(2)可以倒
車。(3)無來車時可迴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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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汽車在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標誌之路段,或是鐵路平交道
路段:(1)為行車方便可倒車。(2)可以超車。(3)不得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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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齡 14歲且體重在 1018 公斤之幼童乘坐小客車:(1)應坐於
車輛後座之幼童專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2)由成人陪同,坐
於前座並繫上安全帶。(3)以上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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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3
執行任務完畢的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
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其行車速度應:(1)不受限制。(2)每小時 50
公里。(3)依道路規定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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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3
行駛郊區道路,該路段如未設有速限標誌:(1)可隨自己喜好開
車。(2)趕時間可超速行駛。(3)時速不得超過 50 公里。
03
403
3
汽車裝載時應依規定,下列何者正確:(1)車廂以外得載人。(2)
型汽車附掛之拖車可裝載任何物品。(3)貨車駕駛室或小客車之前
座乘人不得超過規定之人數。
06
404
1
領有牌照之自用小客車,其出廠年份超過 10 年以上者,每年至少
定期檢驗:(1)2 次。(2)3 次。(3)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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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2
小型車輛全高不得超過車輛全寬之 1.5 倍,其最高不得超過:
(1)2.75 公尺。(2)2.85 公尺。(3)2.5 公尺。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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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為,
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1)除以二。
(2)除以三。(3)除以四。 所得之數值,其單位為公尺。
03
407
3
高速公路違規行駛路肩,經取締處以:(1)罰鍰。(2)記點不罰鍰。
(3)罰鍰並違規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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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法規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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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其輪胎胎面不得磨損至中華民國國
家標準 CNS 1431 汽車用外胎(輪胎)標準 CNS 4959 卡客車用翻
修輪胎標準所訂之(1)任一胎面磨耗指示點(2) 任一點不足 1.5
釐。(3) 任一點不足 1公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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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2
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未保持安全距離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
處罰:(1)吊扣駕駛執照。(2)吊銷駕駛執照。(3)吊銷車輛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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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3
車禍中不醒人事的骨折傷患:(1)除非情況危急,否則不得任意移
動。(2)搬動傷者前,應先處理呼吸困難、出血、骨折等情形。(3)
以上皆是。
07
411
3
行駛中如發現道路上設有交通錐、拒馬、護欄等施工封閉設施或機
具,但卻無施工人員時,表示:(1) 尚未開始施工,可將封閉設施
移開並小心通過。(2)施工完畢但尚未撤除施工設施或機具,可將
封閉設施移開並小心通過。(3)不得擅自進入施工區域或碰撞施工
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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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經施工區,車速應:(1)依平時行駛的速度行駛。(2)依原來道路
的最高速限行駛。(3)依施工路段最高速限標誌指示,小心行駛。
03
413
1
遇有內側車道封閉施工時,可否使用外側路肩通行?(1)依「暫行
路肩」標誌指示,使用路肩小心行車;並依「禁行路肩」標誌指
示,停止使用路肩。(2)施工路段都可使用路肩行車。(3)沒看到警
察就可以使用路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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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計程車駕駛人對乘客繫安全帶之規定,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不繫安
全帶應處罰:(1)駕駛人。(2)乘客。(3)都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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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汽缸總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快速公
路,另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1)路段 (2)時段 (3)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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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汽缸總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其
駕駛人應有(1)汽缸總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
執照 1年以上 (2)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3)以上皆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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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缸總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
同車道併駛、超車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1)3,000 (2)6,000
(3)12,000 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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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於長度 4公里以上或經管理機關公告之隧道時大型車應保持:
(1)40 公尺。(2)50 公尺。(3)100 公尺。 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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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下列哪些地方是高危險區,應避免停駐? (1)路面正落下小石塊。
(2)有防落石柵處或路邊護欄受撞擊扭曲變形。(3)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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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氣象資訊與道路災害息息相關,應多加留意? (1)潮汐。
(2)降雨。(3)氣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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