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管制人員在現場,參賽團隊如須於早上7時30分之前,進出華盛街車
道閘門入口,須填報雲端表單申請,並由比賽團隊提供交管人員1名,
請當日早上全程站在閘門處,管制所有學校提早抵達之樂器車進出閘
門口,直到大會工作人員抵達,才可以離開,請勿擅離職守(雲端表
單申請網址將於領隊會議提供,屆時請留意填寫並提供交管人員,無
申請不得提前進入)。
陸、提案討論:
案由一:審查「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高雄市初賽」及「114學年度
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草案)一案,提
請討論。
說明:
一、本市初賽網路報名預定於114年9月1日(星期一)至114年9月12日
(星期五);正式賽程將於114年11月4日(星期二)~11月21日(星期
五)舉辦,本局並於114年12月25日(星期四)前,將本市參加決賽
名單及書面報名表,送達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完成報名。
二、提醒初賽報名表繳交及勘誤方式已更改為線上作業,須由報名者將
核章後之報名表掃描或清晰攝影為電子檔案(檔案格式可為 pdf、
jpg、png)並上傳至原報名網站,經審查通過後始完成報名手續
(上傳後約2~3天內自行上網查看審查結果,如需補件者依審查說
明補件;如審查為【通過】者即完成報名程序,不接受公文交換或
紙本送達),檔案上傳及審查期間同網路報名期限(114年9月1日至
114年9月12日)。
三、敬請各參賽人員、學校盡早規劃相關行事曆以利參賽(詳細賽程將
於報名截止後另行公告)。
四、重要事項修訂條文對照表詳附件2-1及附件2-2。
決議:
一、需事後調查始得確認事證之申訴案件,申訴期限原訂為三十日內,
考量事後申訴案件之處理結果,可能影響本市代表權,擬縮短事後
申訴期限為三日內,以利後續申訴案件審查及代表權遞補作業(實
施計畫玖、一、(二)),另修正申訴事項申請表之注意事項(實施
計畫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