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 113 學年
第1學期 國中部【第三次段考】考程表
Unit 5
至
Review 3
P81-118
公民
Ch5至Ch6
P194-213
歷史
Ch4-3 至Ch6
P120-147
地理
Ch5 至Ch6
P56-75
L7 至L10
課本 P104-143
習作 P46-63
+
自學(三)
課本 P145-155
習作 P64-67
公民
Ch5至Ch6
P166-183
歷史
Ch4 至Ch6
清朝 P99、
P102-121
地理
Ch5至Ch6
P48-69
Ch5 至Ch6
P124-181
+
習作
P60-90
L7 至L10
課本 P108-163
習作 P40-59
+
自學(三)
Unit 5
至
Review 3
P96-145
公民
Ch5至Ch6
P212-233
歷史
Ch4至Ch6
P132-165
地理
Ch4-2、
Ch5至Ch6
P64-93
Ch4
P102-125
&
Ch7
P188-205
L7 至L9
課本 P108-162
習作 P39-56
+
自學(一)
課本 P164-175
習作 P38-44
注意事項:
一、 每天的第一節考試時間皆為 8:10 開始,請各位同學準時參加。考試當天若請假者,請於隔天一早到教務處教務組
進行補考(考試成績依規定處理)。英聽測驗時間原則上 9:18 開始
嚴守試場規則,一律不准提早交卷,下課時間嚴禁喧嘩,以免影響其他同學及班級考試。
若有舞弊情形,一律依校規處分。請攜帶 2B 鉛筆、橡皮擦、圓規、直尺,以便電腦卡劃卡應答,無需填寫科
目代碼。
二、 同學務必準時交卷,逾時交卷以 “零分” 計算。
三、 每節上課前,各班副班長將班上應到人數、實到人數及缺席座號寫在黑板上,也請各位同學將抽屜淨空或反轉。
四、 為了維持考試的公平性,符合補考規定者,請在返校第一時間至教務組進行補考,違規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