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國小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社團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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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辰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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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國小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
課外社團暨課後學藝活動招生簡章
一、依據:
()113 學年度上學期社團委員會決議
()109.06.29 北市教國字第 10930580711 號函頒之「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作業要點」
辦理。
()102.01.18 北市教國字第 10232289300 號函修訂「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
學藝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拓展學生學習領域、培養學生多元智能,發展學校多元社團特色。
三、上課日期:自民國 114 02 11 ()起至 114 06 30 ()止,共計 16-20 (依週次
別不等)。因本學期沒有補課日,故無補課日補上社團。和平紀念日(02/28())、校慶補假
(05/09()) 、端午節補假(05/30())等學校未上課日,不補社團。
四、開課師資、班別、收費、編班詳如「附件」
五、報名日期及方式:採【線上網路報名】方式,報名網址
連結於本校校網>>學生>>報名與繳費>>課外社團報名與
繳費。(報名及繳費帳號為學生身分證字號 10 碼,英文
請大寫;密碼為民國出生年月日(七碼,如: 104 1
1日:1040101)
報名方式:本次報名採三階段報名繳費詳細內容如下:
【簡章報名年級為 113 學年度年級】
相關期程 報名
身分 報名方式
登記抽籤
113.11.11()09:00
~113.11.13()23:59 一年
【優先
報名】
1. 【抽籤方式】報名,每位學生同時段僅報名【
3
個社團,依
照【社團順序】進行抽籤。
2. 欲報名週五下午社團,請進入報名網頁後選擇【週五下午
1410~1540 社團】報名。
3. 僅開放【一年級】報名社團報名名額請詳閱附件報名名額括
( )內人數。
4.
如中籤後需要更換社團為避免損害學生報名社團權益請於
11.20()以前退出已錄取社團,再於後續階段報名。
抽籤時間
113.11.14()09:00
確認抽籤結果時間
113.11.14()10:00
~113.11.20()23:59
登記抽籤
113.11.21()09:00
~113.11.24()23:59
全校
報名
1. 【抽籤方式】報名,每位學生同時段僅報名【
3
個社團,依
照【社團順序】進行抽籤。
2. 欲報名週五下午社團,請進入報名網頁後選擇【週五下午
1410~1540 社團】報名。
3. 開放所有報名名額(含一年級報名餘額)供可報名年級學生報
名。
4.
如中籤後需要更換社團為避免損害學生報名社團權益請於
11.29()以前退出已錄取社團,再於後續階段報名。
抽籤時間
113.11.25()09:00
確認抽籤結果
113.11.25()10:00
~113.11.29()23:59
第一二階段抽籤順序舞蹈類社團>>體育類社團(不含游泳社)>>藝文科學類社團>>激勵類社團>>游泳
社團【依照社團序號抽籤】
第一、二階段校內製單時間:113.12.02()~113.12.06()
第一、二階段繳費時間:113.12.09()~113.12.13()
第一、二階段費用預計入帳時間:113.12.25()
本校課外社團繳費方式:報名後由本校校園繳費系統統一繳費(親子綁定/紙本),未繳費者視同放棄
(以銀行入帳時間為準)
報名網址 QRcode
請假網址 QRcode
報名時間
113.12.27()09:00
~114.01.02()23:59
全校
報名
1.
報名名額為第一、二階段剩餘名額
2. 採報名順序優先錄取。
3. 為求保障學生參與社團權利,請於報名時謹慎報名
4.
報名視同參加,如欲退選請在報名期限內取消。
第三階段校內製單時間:114.01.03()~114.01.09()
第三階段繳費時間:114.01.10()~114.01.17()
本校課外社團繳費方式報名後由本校校園繳費系統統一繳費(親子綁定/紙本)未繳費者視同放棄(
銀行入帳時間為準)
◎為維護學生報名社團品質,請勿使用多臺電腦、行動裝置同時上線,以免造成網路壅塞。
◎如有繳費單列印需求,請來電洽詢學務處。(02-27322332#822)
()本校所有班次,恕不接受試聽、試讀。授課教師亦不得擅自招收學生,違者取消師資資
格。
()授課教師需遵守上課須知,如有違規,將提報社團委員會討論。
()經選定上課時段後,不得調班、調課,若因學生個人因素無法上課,視為自動放棄。
()不予補課,請家長善用請假連結(公告於校網最新消息),或事先來電學務處請假(02-
27322332#822)
()學生為遵守上課規則,經教師勸導未改善者,至學務處填寫行為精進單達三次者,得令其
退出社團辦理退費。
()上課用品或裝備請自行準備。
()簡章如有更動,請至學校網站查詢。關於課外社團重要行事,攸關學生、家長權益,請務
必留意本校公告及通知。
六、依照臺北市教育局頒布之「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作業要點」第十一條規定,學生參加課外
社團之退費基準如下:
()開課前退費,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請於開課一週內提出)
()開課後未達總授課時數三分之一(114.03.31 )申請退費者,扣除必要之行政費 100 元、
材料費,退還所繳費用三分之二。(請於 114.03.31 前提出)
()開課後已達總授課時數三分之一,未達三分之二(114.05.19 )申請退費者,扣除必要之
行政費 100 元、材料費。退還所繳費用三分之一。(請於 114.05.19 前提出)
()申請退費時已超過總節數三分之二(114.05.19),不予退費。
()上述()()須扣除材料費後再計算退費金額。
()社團如因教師個人原因,無法找到代課老師,將提前通知家長,並退還當日費用。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授課者,應退還全額費用。
七、課外社團活動內容詳見附錄一覽表。
八、晚間 6點為校園開放時間,為考量學生安全,請家長妥適安排學生接送事宜,學生最遲請於下
545 分離校。
九、本計畫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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