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三
階
段
報名時間
113.12.27(五)09:00
~114.01.02(四)23:59
全校
報名
1.
報名名額為第一、二階段剩餘名額
2. 採報名順序優先錄取。
3. 為求保障學生參與社團權利,請於報名時謹慎報名
4.
報名視同參加,如欲退選請在報名期限內取消。
第三階段校內製單時間:114.01.03(五)~114.01.09(四)
第三階段繳費時間:114.01.10(五)~114.01.17(五)
本校課外社團繳費方式:報名後由本校校園繳費系統統一繳費(親子綁定/紙本),未繳費者視同放棄(以
銀行入帳時間為準)
◎為維護學生報名社團品質,請勿使用多臺電腦、行動裝置同時上線,以免造成網路壅塞。
◎如有繳費單列印需求,請來電洽詢學務處。(02-27322332#822)
(一)本校所有班次,恕不接受試聽、試讀。授課教師亦不得擅自招收學生,違者取消師資資
格。
(二)授課教師需遵守上課須知,如有違規,將提報社團委員會討論。
(三)經選定上課時段後,不得調班、調課,若因學生個人因素無法上課,視為自動放棄。
(四)不予補課,請家長善用請假連結(公告於校網最新消息),或事先來電學務處請假(02-
27322332#822)
(五)學生為遵守上課規則,經教師勸導未改善者,至學務處填寫行為精進單達三次者,得令其
退出社團辦理退費。
(六)上課用品或裝備請自行準備。
(七)簡章如有更動,請至學校網站查詢。關於課外社團重要行事,攸關學生、家長權益,請務
必留意本校公告及通知。
六、依照臺北市教育局頒布之「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作業要點」第十一條規定,學生參加課外
社團之退費基準如下:
(一)開課前退費,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請於開課一週內提出)
(二)開課後未達總授課時數三分之一(114.03.31 前)申請退費者,扣除必要之行政費 100 元、
材料費,退還所繳費用三分之二。(請於 114.03.31 前提出)
(三)開課後已達總授課時數三分之一,未達三分之二(114.05.19 前)申請退費者,扣除必要之
行政費 100 元、材料費。退還所繳費用三分之一。(請於 114.05.19 前提出)
(四)申請退費時已超過總節數三分之二(114.05.19),不予退費。
(五)上述(二)、(三)須扣除材料費後再計算退費金額。
(六)社團如因教師個人原因,無法找到代課老師,將提前通知家長,並退還當日費用。
(七)學校因故未能開班授課者,應退還全額費用。
七、課外社團活動內容詳見附錄一覽表。
八、晚間 6點為校園開放時間,為考量學生安全,請家長妥適安排學生接送事宜,學生最遲請於下
午5點45 分離校。
九、本計畫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