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立中興國民中學 108 學年度第 2學期 8年級第 1次定期考試公民科試題 班級: 座號: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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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主計總處統計,民國 107 年的派遣勞工人數約 63.7 萬人,許多派遣勞工自認是次等勞工,不受保障。立法院於
108 年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將派遣員工納入,以解決過去以行政命令保障層級過低的缺失。請問
關於法律的制定與修改,下列何者敘述正確?
(A)本法之訂定乃為落實憲法對工作權的保障,是因為憲法具有「原則性」的特性
(B)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內容後,即可直接公布施行,符合法律「程序性」的特徵
(C)雇主未依法提供職業災害保護給員工,將受到主管行政機關的懲處,符合法律「明確性」的特徵
(D)修訂《勞動基準法》提升派遣勞工法律保障層級,是法律「促進社會進步」的功能。
( )25、106 年5月24 日司法院公布釋字第 748 號解釋,解釋「《民法》第 4 編親屬第 2 章婚姻規定,為使相同性別
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 22 條
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 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因此相關法律的修正或制定受到關注。下列對於憲法
的特性與效力何者正確?
(A)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是因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依法提出聲請,由最高法院法官解釋
(B)若想進行《民法》修正,應經立法委員提案後,交由公民複決,此乃憲法的穩定性
(C)司法院作出此解釋後,大法官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因為憲法的原則性
(D)《民法》第 4編親屬第 2章婚姻規定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彰顯憲法的最高性。
( )26、蔡英文總統於 109 年2月25 日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請問:對於本法之制定
與實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法由總統發布命令進行公布,為緊急命令的一種
(B)該法第 19 條:本條例施行期間,自 109 年1月15 日起至 110 年6月30 日止。但第 12 條至第 16 條自公
布日施行。經查,該法第 12 條至第 16 條為各項罰則,為保障人民權利,故效力不溯及既往
(C)該法的第 14 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最高
可科以新台幣三百萬元之罰金!此舉在提醒媒體的新聞自由與人民的言論自由權勿濫用
(D)為鼓勵民眾配合整體防疫措施,衛福部於 3月10 日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
法」,針對民眾因居家隔離、檢疫及家屬請假照顧,最多 14 天可領新台幣 1.4 萬元防疫補償金。此舉是對人
民之受益權之維護。
( )27、報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109 年3月17 日起至本學期上課日為止,高中以下學校全面停止學校師生
出國計畫。此禁令引起許多教師及家長團體的抗議,下列何者敘述「錯誤」?
(A)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任何國人出國都會有感染風險,但行政院旅遊禁令卻唯獨針對高
中以下師生,是不合理的差別待遇。此說法是控訴政府對平等權的侵害
(B)家長團體理事長謝國清表示:此禁令導致政府已涉及限制國人人身自由,估計會引發學生家長的困擾及不滿
(C)家長團體理事長謝國清另表示:行政院祭出「禁令」形式,且未報備後續恐有相關懲處。此說法是控訴政府
未依法行政
(D)中學生權益會表示:地方政府在沒有明文規定的特殊情況下,就禁止人民遷徙,此程序明顯侵害憲法第 10
條保障的人民權益。
( )28、有鑑於韓國因宗教團體集會造成新冠肺炎大規模群聚感染,引發國人對於大甲媽祖遶境會不會變成防疫破口的
爭論。請問:下列何者「錯誤」?
(A)信徒是否參加遶境活動,是憲法所保障的「自由權」
(B)即使民眾向政府請願,政府也不能干預宗教的各種儀式,這是憲法所保障的「平等權」
(C)網路上對於鎮瀾宮於防疫期間辦理遶境活動的謾罵,將侵害顏清標先生的「人格權」
(D)廟方協助信徒於參拜後,集中香燭、鞭炮與金紙,統一送往焚化爐焚燒,是開始重視「環境權」。
( )29、被譽為台灣最具代表性的文學家楊牧,日前在台北國泰醫院辭世,享壽 80。楊牧先後出版詩、散文專著超過 50
種楊牧所累積的文學成就,已經形成一門「楊牧學」,等待未來的學者們認真研究。請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文學創作為表現自由 (B)為進行「楊牧學」的研究,將其著作進行重製、發行,將不構成受益權之侵害
(C)出版品有財產權之保障 (D)《著作權法》可保障著作人權益,調合社會公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
( )30、報載,一男警不滿因蓄留長髮,被記 36 次申誡,考績被打丙等,一度還被免職處分,打行政訴訟也判敗訴,去
年憤而辭職,今以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秘書長身分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主張警政署有性別歧視,大
法官應宣告《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視要求事項》規定違反性別平等而無效、違憲。請問: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蓄留長髮的選擇,我們應尊重其性別平等權 (B)對於記申誡、考績丙等等處分,可以進行請願
(C)行政訴訟之提起是因訴願不服 (D)《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視要求事項》可由立法院進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