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自來水公司新裝用水申請所需檔案及費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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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公司用水申請及異動目應備文件(附表一 )

(詳細申辦資訊請上公司網站http://www.water.gov.tw『用戶服務』-申辦須知』專區參閱)

申辦

應備文件

應繳費用

備註

新裝


(一)普通用水:

  1. 用水設備工程申請書。(應附受委託承做內線用水設備之自來水管承裝商加入水管公會之會員會籍證明)。

  2. 申請人(用水人)身分證影本及簽章。

  3. 申請裝設建築用水設備內線圖(若未先預審者需補審

  4. 接水證件:

(1)601222日以後建築之房屋,應攜帶下列文件一種:

建築物使用執照或房屋所有權狀。

建築物完工證明。

未實施建管地區建築物證明。

當地縣市政府、鄉鎮公所之「舊有合法房屋同意接水」函件。

(2)601222日以前舊有房屋,應攜帶該日以前下列文件之一種:

房屋謄本、建築執照或建築物登記證明。

戶口遷入證明。

完納稅捐證明。

繳納水電費收據或證明。

  1. 用戶外線如需通過他人之土地、房屋或接用他人所有水管者,應由申請人事先取得所有權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書或切結書。


(二)工程臨時用水:

  1. 用水設備工程申請書。

  2. 申請人(用水人)身分證影本及簽章。

  3. 建築執照或工程契約封面。

  4. 申請位置圖(原則以地籍圖套繪)

  5. 啟用申請書。

  6. 繳交臨時用水保證金或附清繳水費保證書(本項可於啟用前補辦)

  7. 外線如有經過他人土地,需附同意書或切結書。

台灣自來水公司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收費標準計收。


啟用


  1. 申請書。

2.申請人(用水人)身分證影本及簽章。

3.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其他合法接水證件)


用戶新裝外線工程竣工逾二年未啟用者,水籍註銷,如再申請啟用時,應按新裝申辦。

改裝


  1. 申請書。

  2. 用戶簽章。

  3. 用戶內線用水設備圖(申請表位不當改善者,免附)。

  4. 當月或上月份水費收據。

台灣自來水公司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收費標準計收。

用戶自行申請表位不當改善,免收服務費。

廢止


  1. 申請書。

  2. 申請人(用戶)身分證影本及簽章。

  3. 當月或上月份水費收據

需結清水費。


停用


1.申請書。

2.申請人(用戶)身分證影本。

3.申請戶任一期水費單據。

需結清水費。


復用


  1. 申請書。

  2. 申請人(用水人)身分證影本及簽章。

  3. 當月或上月份水費收據。


  1. 欠費停用戶申請復用時,應結清舊欠水費,並繳納復水費、停水處分期間1/2之基本費。

  2. 用戶申請停用於申請復用時,免收停用期間之基本費。

  3. 停用若超過2年(無論係申請停用或欠費停用),水籍註銷,按新裝案件辦理及收費。

  4. 復水費台灣自來水公司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收費標準計收。

用戶如無欠費可利用電話或網路線上申請。


裝置證明


  1. 申請書。

  2. 申請人(用水人)身分證影本及簽章。

  3. 當月或月份水費收據。


用戶如無欠費可利用電話或網路線上申請。

臨時用水恢復普通用水


  1. 申請書。

  2. 舊有水費收據。

  3. 用水設備內線圖。

  4. 整建:改建完工後之房屋照片(正面)。

  5. 新建:建築物使用執照等。

  1. 結清臨時用水水費。

  2. 另比照新裝收費標準收費。


過戶

(用水人名義變更)


  1. 申請書。

  2. 申請人(用水人)身分證影本。

  3. 前後用戶簽章(後用戶如係營業用戶,應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4. 無法取得前用戶章者,後用戶得單獨申請過戶,但應承擔前用戶一切義務,不願承擔時,依新裝方式重新申請;如前用戶於六個月內提出異議時,台灣自來水公司得取消後用戶之過戶。

繳付前用戶用水期間應繳各項費用。

用戶如無欠費可利用網路線上申請。

用戶內線地下漏水水費減免

  1. 申請書。

  2. 當月或上月份水費收據。


依台灣自來水公司「實施隔月抄表用戶內線地下漏水處理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軍眷優待(五折)用水


  1. 申請書。

  2. 申請戶印章。

  3. 當月或上月份水費收據。

  4. 全戶戶口名簿及軍眷身分證(或撫卹令)。



依據「現役軍人家屬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及「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或生活補助費人員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辦理。

繳費證明


  1. 申請書。

  2. 申請人須提供水號或用水地址。


用戶如無欠費可利用電話或網路線上申請。

水費委託代繳

    1. 申請書

    2. 當月或上月份水費收據。

    3. 金融機構存摺及存款印章。

    4. 身分證影本。



郵局及各金融行庫均可受理,或至台灣自來水公司當地服務所營運所)辦理

賠表

  1. 申請書。

  2. 申請人(用戶)簽章。


台灣自來水公司所定價額賠償並結清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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