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一部分計畫書」附錄1:
「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
113年度計畫書
(公立版)
資料期間: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註:
封面可自行設計。
總頁數以20頁為限,至多不超過25頁(不含附件),雙面列印(不含封面、目錄、表次、圖次、附件及封底,A4大小,14號字,固定行高25點),裝訂。
請編頁碼。
中華民國O年O月O日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一部分計畫書」附錄1:
「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
113年度計畫書
總表
申請學校 | OOO科技大學 | |||||||||
基本資料 | 姓名 | 單位職稱 | 電話 | |||||||
單位主管 | ||||||||||
深耕就學 聯絡窗口 | ||||||||||
113年度 經費編列合計 (A)=(B)+(C) (單位:元) | 公立學校提升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入學機會(B) | 經濟不利學生輔導機制及 建立外部募款基金(C) | ||||||||
基本補助(B1) | 獎勵補助(B2) | 基本補助(C1) | 外部募款基金(C2) | 獎勵補助 (C3) | ||||||
業務費 | 人事費 | 經常門 | 資本門 (佔B2之20%為限) | |||||||
備註:「深耕就學聯絡窗口」請學校填列承辦人資訊,須與系統窗口一致,若有更新請同步,而非僅填列主管聯繫方式,俾計畫書有修正疑義時儘速溝通協調。
學校自行檢核表
第一部分:提升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入學機會 | ||
檢 核 項 目 | 確認請v | 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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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強化各校整體輔導機制」與「引導學校建立外部募款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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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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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說明:
1.以上請確實檢核並將達成項目勾選標記。
2.頁碼請依後續規劃填寫相對頁碼(除第一部分5及6項外)。
3.若有未達成項目,請補充說明合理性,若仍不符合計畫相關規定,將不予核發經費。
學校概況
計畫目標
(請簡要敘明113年度計畫目標)
計畫重點
(請簡要敘明113年度計畫重點)
預期效益
(請簡要敘明113年度預定達成目標及預期成效)
107至112年度執行成效及亮點
107至112年度本校招收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招生情形
107至112年度本校經濟不利學生,參與本計畫與一般生之比較(包含人數占比、平均成績進步情形等)
請提供其他本校亮點成果,以及1至2則「個案」(勿提供學生心得、感謝函),個案說明應列出學生家庭背景、經濟不利情形、參與輔導協助機制及後續發展
填寫說明:
本計畫自107年度迄今,已執行6年度,前揭(一)至(二)請以「統計圖表」(如柱狀圖或曲線圖及統計表)方式呈現107至112年度執行成效並簡要說明,以利瞭解學校辦理本計畫之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招收情形以及經濟不利學生是否因本計畫而減輕負擔順利就學。前揭(三)學校可自行分析其他「統計圖表」,另請勿提供之前年度已提供之個案。
計畫內容
提升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入學機會
招收「日間學制學士班一年級」經濟不利學生情形
111學年度 | 112學年度 | 113學年度 | |||||||||||
1年級低收、中低收、特境、身障、原住民學雜費減免人數(1) | 1年級弱勢助學金人數(2) | 1年級經濟不利學生人數(A)=(1)+(2) | 1年級在學學生人數(B) | 1年級經濟不利學生比率(A)/(B) | 1年級低收、中低收、特境、身障、原住民學雜費減免人數(1) | 1年級弱勢助學金人數(2) | 1年級經濟不利學生人數(A)=(1)+(2) | 1年級在學學生人數(B) | 1年級經濟不利學生比率(A)/(B) | 1年級經濟不利學生預估成長人數 | 1年級經濟不利學生預估成長比率 | ||
招收「日間學制學士班一年級」不同教育資歷且入大學機會較少之文化不利學生情形
111學年度
112學年度
113學年度
1年級新住民人數(1)
1年級新住民子女人數(2)
1年級文化不利學生人數(A)=(1)+(2)
1年級在學學生人數(B)
1年級文化不利學生比率(A)/(B)
1年級新住民人數(1)
1年級新住民子女人數(2)
1年級文化不利學生人數(A)=(1)+(2)
1年級在學學生人數(B)
1年級文化不利學生比率(A)/(B)
1年級不同教育資歷且入大專機會較少預估成長人數
1年級不同教育資歷且入大專機會較少預估成長比率
透過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之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入學管道,優先錄取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日間部一年級之註冊人數情形。
110學年度 | 111學年度 | 112學年度 |
招收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之辦理機制
序號 | 項目名稱 | 簡要說明(50字內) (請敘明單位*數量=合計) | 經費合計(元) | 經費來源 (B1、B2) |
範例 | 偏鄉地區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招生宣導說明會 | 辦理說明會以增進經濟或文化不利高中生瞭解學校特色及未來出路,所需費用如下:
每小時OO元,每場次O小時,共辦理O場
每人次OO元,共O人次 | OOO | B1:OOO B2:OOO |
1 | ||||
2 | ||||
3 | ||||
合計 | B1: B2: |
填寫說明:
公立大專校院所編列之人事費用,請填於本表內,並用B1經費支應;另請敘明聘用薪資、勞健保費、勞退金、年終獎金及補充保費,並填寫聘期。
請填列113年度學校透過何種機制招收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及提升其入學機會。
本項公立大專校院所規劃之招收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相關機制,將併同招生結果,作為113年度本部分配基本補助及獎勵補助比例之參考。
提供經濟不利學生參與第2階段面試服務機制
序號 | 項目名稱 | 簡要說明(50字內) | 補助人次 (A) | 補助金額 (每人)(B) | 經費合計(元) (C=B*A) | 經費來源(B1) |
1 | ||||||
2 | ||||||
3 | ||||||
合計 |
填寫說明:
自109年度起增列提供經濟不利學生參加大學申請入學及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扶助,請填列113年度學校補助經濟不利學生(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如:交通費、住宿費(學校亦可編列工讀費,協助處理學生交通及住宿相關事宜)之機制或措施。
另外提醒,大學申請入學及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每年僅為一段時間(約莫1至2週不等),其工讀生之協助事項係為引導經濟不利學生交通及住宿相關事宜,請學校確實評估此段時間所需人力調度情形,並核實編列,勿編列一整年度之工讀費用。
填寫說明︰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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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不利學生輔導機制及外部募款基金
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機制
序號 | 項目 名稱 | 學校辦 理規定名稱 | 簡要說明 (50字內) | 整合性 輔導機制 | 補助 人次 (A) | 補助 金額 (每人/每月/每期)(B) | 經費合計(元) (C=B*A) | 經費 來源 (C1、C2、C3) |
(範例) | 基礎輔導 | 課後輔導 | 第一階段 XXXXX | 查核點 | O/場 | OO/月 | OOO元 | CI-C3 |
證照輔導 | 第二階段 XXXXXX | 查核點 | OO/時 | OO/月 | OOO元 | |||
成果展現 | 第三階段 XXXXXX | 查核點 | O/月 | OO/人 | OOO元 | |||
1 | ||||||||
2 | ||||||||
3 | ||||||||
合計 |
填寫說明:
請填列113年度學校透過何種機制辦理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機制及成效追蹤。
各項學習輔導機制皆須訂定校內規定,務請依前揭序號順序提供學校透過輔導機制提供獎助學金之相關規定,未檢附者不予認定。
緊急紓困助學金、急難救助金及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之生活助學金,請勿列入學習輔導機制內且勿用相似名稱。
學校應先評估學生需求,並透過校內跨單位合作,整體性衡量設計輔導課程,非單一面向輔導機制即提供經濟不利學生獎助學金。(請設置單一窗口整合校內跨單位資訊,供學生便於諮詢)
外部募款基金機制︰(外部募款入帳日-以學校送件當日為準)
序號 | 收據 編號 | 傳票日 | 傳票號 | 會計 科目 | 總額 (A) (A=B+C) | 已用 金額 (B) | 112年度投入金額 (C) | 捐款人 | 備註 |
1 | 請依序提供捐款收據之影本 | ||||||||
2 | |||||||||
3 | |||||||||
合計 |
填寫說明:
學校之外部募款,應以「已入帳」(註)之外部募款額度進行matching fund;另外部募款係指企業、校友或基金會之捐款,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針對捐款用途無法檢具證明者,本部將不予認定。包括項目:
學校訂定之相關規定。
投入113年度外部募款收入明細表、收據(有敘明捐款意向,如協助經濟不利學生)。
網站公告之捐款指定用途收支資料(並請提供有效連結網址)。
113年度投入外部募款額度之校內簽呈或會議紀錄。
填寫說明︰
注意事項: 公私立學校所訂定之經濟不利學生輔導成效(含外部募款經費支用),均須併入成果報告;及本部將參酌訪視學校辦理情形,一併納入次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主冊經費核配及減列之參考依據。 |
結語
經費支用規劃說明
▓申請表 | |||||||||||||||
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表□核定表 | |||||||||||||||
113年度 | |||||||||||||||
申請單位:OOO科技大學 | 計畫名稱: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就學協助機制 | ||||||||||||||
計畫期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 |||||||||||||||
計畫核定金額(A=B+C):OOO元 向本部申請補助金額(B1+B2+C1+C3):OOO元 外部募款金額(C2):OOO元 | |||||||||||||||
補(捐)助項目 | 申請金額 (元) | 核定計畫金額(教育部填列) (元) | 核定補助金額 (元) | 說明 | |||||||||||
第 一 部 分 : 提 升 經 濟 及 文 化 不 利 學 生 入 學 機 會 | 人 事 費 |
B1支應OOO元。 | |||||||||||||
業 務 費 |
、、。
B1支應OOO元。 B2支應OOO元。 | ||||||||||||||
設 備 費 | 本項經費得衡酌計畫執行必要性及需求性編列,應依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辦理,並據實際辦理經費,核實報支。 資訊軟硬體及其他設備:、 、。 B2支應OOO元。 | ||||||||||||||
小計 (B1+B2) | B1共支應OOO元。 B2共支應OOO元。 | ||||||||||||||
第 二 部 分 : 經 濟 不 利 學 生 輔 導 | 業 務 費 |
、、。
元(C2之OO%)。 C1支應OOO元。 C2支應OOO元。 C3支應OOO元。 | |||||||||||||
小計 (C1+C2+C3) | C1共支應OOO元。 C2共支應OOO元。 C3共支應OOO元。 | ||||||||||||||
合 計 (A=B+C) | |||||||||||||||
承辦 主(會)計 首長 單位 單位 | 教育部 教育部 承辦人 單位主管 | ||||||||||||||
補助方式: ■全額補助(B1、B2、C1)100% ■部分補助(C2、C3)50% 指定項目補助□是■否 地方政府經費辦理方式: □納入預算 □代收代付 | 餘款繳回方式: ■繳回:依「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辦理 □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彈性經費額度: ■無彈性經費 □計畫金額2%,計 元(上限為2萬5,000元) | ||||||||||||||
備註: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申請補助者如符須表明身分者,請至本部政風處網站(https://pse.is/EYW3R)下載「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填列,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各計畫主政單位或政風處。 | |||||||||||||||
填寫說明:
本經費申請表內之「第一部分:提升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入學機會」(B1、B2)及「第二部分:經濟不利學生輔導」(C1、C2、C3),其申請金額應與計畫書之「壹、總表」、「肆、一、(四)、(五)」、「肆、二、(一)」相符。
參考附件(學校均須檢附,並請依序號排列)
請依肆、一、(二)、(三)所填人數並依學年度及學制排序,名冊需含(學年度、學制、系科、年級、學號、姓名及身分)。
學校辦理高教深耕就學協助機制之相關規定
請依肆、二、(一)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機制之序號依序檢附。
捐款收據之影本
外部募款收入明細表及收據影本,且確為113年度高教深耕就學協助機制matching fund支用,並請依肆、二、(二)外部募款基金機制之序號排列。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