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
新型專班產學合作合約書(學校對合作企業)
○○學校 (以下簡稱甲方)與 ○○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為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培育專業人才,訂立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產學合作合約書條款如下:
第1條 (依據)
本合約書依教育部補助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實施計畫(下稱實施計畫)訂定。
第2條 (甲乙雙方協議專班類型)
甲乙雙方應共同規劃協議本專班類型如下
補助類型 | □政府及企業共同補助 □企業全額補助 |
專班類型 | □1.雙聯學制專班:招收雙聯合作大學升三年級或四年級學生,來臺就讀大學兩年或一年。(得內含或外加校外實習)後,取得國外及我國大學雙聯學士學位。 (並請勾選□2+2、□3+1、□2+2+i、□2+2(含i)、□3+1+i、□3+1(含i)) |
□2.二年制學士專班 (2+i):招收國外大學升三年級學生或專科畢業生, 來臺就讀大學兩年(得內含或外加校外實習)後,取得我國大學學士學位。(並請勾選□2、□2+i) | |
□3.學士後二年制學士專班:招收國外大學畢業學生,來臺就讀大學兩年後,取得我國大學學士學位。 | |
□4.碩士學位:招收國外大學畢業生或碩士在學生,來臺就讀研究所兩年後取得我國大學碩士學位。 | |
□5.博士學位:招收國外碩士畢業生或博士在學生,來臺就讀研究所博士班後取得我國大學博士學位。 | |
□6.與本國生混班之學士班:招收就讀國內大學四年制學士班之在學國際生,目前就讀或升讀三年級及四年級者,於原班級持續就學至畢業,取得我國大學學士學位。 (並請勾選□大三在學生、□大四在學生) |
第3條 (甲乙雙方安排之專班專責人員)
甲方專班聯絡人 (主要聯繫窗口) | 姓名 | 部門 | ||
職稱 | 電話 | |||
乙方企業聯絡人 (主要聯繫窗口) | 姓名 | 部門 | ||
職稱 | 電話 | |||
第4條 乙方於本專班學生畢業後,預計提供○○人數之用人需求如下,包含企業目前職缺、畢業生未來工作職務、工作內容詳述、需求人數、所需語言能力:
職務說明如下:
職務1內容: ○○(○○人)
職務所需專業能力: ○○、○○
職務所需語言能力: 華語文能力測驗須達00、英文能力須達○○
職務2內容: ○○(○○人)
職務所需專業能力: ○○、○○
職務所需語言能力: 華語文能力測驗須達00、英文能力須達○○
(請自行新增職務說明)
第5條 (乙方提供職缺名額、生活津貼補助)
甲乙雙方應共同規劃協議本專班人數(每班上限30人),必要時得共同進行學生入學資格遴選,並依據實際完成媒合人數簽訂協議(合作意向書、MOU、MOA)。
乙方願意提供甲方○○專班學生畢業後正式職缺共個名額,及每位學生於專班就學期間生活津貼每人每月新臺幣 萬元,但延修期間除外(詳細則依乙方與學生另簽訂之合約書為準)。
(本專班為企業全額補助型,乙方願意另提供甲方○○專班學生產學獎助金每人每學期新臺幣萬元及初次來臺行政費用與單次機票。)
第6條 (甲乙雙方將共同規劃○○專班課程及企業學習資源)
乙方同意與甲方共同規劃○○專班授課課程、提供企業教學資源(例:業師)及實作(習)資源
第7條 (就業追蹤與輔導)
依實施計畫規定,於畢業生至乙方約定職場就業時,甲方應建置輔導機制,乙方或該畢業生均得要求甲方介入輔導。
第8條 (產學合作意願期間)
本合約書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第9條 (合約書內文)
本合約書為制式範本,得視實際情況在不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下經雙方同意修改增訂之。
第10條 (合約書份數)本合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
立合約書人:
甲方(學校)︰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企業):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西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