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版教學醫院評鑑試評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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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版教學醫院評鑑試評自評專用









104版教學醫院評鑑

試評自評表








醫療機構代碼

10碼)

醫院名稱

(全銜)

負責人

      (請簽名)

職稱:

連絡人

      (請簽名)

職稱:

連絡電話

        

自評日期




填表說明

  1. 本基準內容之編排,區分為章、節、條、項、款等五個層級,共計有6章、207條。引用條文規定時,可略去章名與節名,範例如下:

    1. 1.3.5條第2項規定:「提供訓練所需之空間

    2. 2.1.1條第2項第3款規定:「應設有鼓勵措施以促成教師參與進修訓練。」

    3. 1.1.3條註2規定:「相關人員係指有申請受評之職類為主。」

  2. 依醫院可否選擇免評該條文,可區分為「不可免評之條文」與「可免評之條文(not applicable, 前一版基準稱為「可選項目」或NA項目)」。後者於條號前註記「可」。

  3. 自評表填寫注意事項

  1. 「自評成績」欄位:依據條文及評量項目進行自評,逐條勾選達成度「符合、(部份符合)、不符合」;若為免評,則勾選NA

  2. 「執行狀況說明」欄位:可針對該受評條文之執行現況進行簡單描述,其中自評為「符合」者務必填寫具體事蹟說明,而自評為NA者則不需填寫具體事蹟說明。

  3. 5章與第6章請依申請評鑑職類分別填寫,未申請評鑑之職類可不用填寫及列印。

  4. 自評表內容請以word格式製作,採12號字體繕打,行距為單行間距,每項條文之說明頁以12面為限。

  5. 繳交方式、期限等相關規定,請詳參協辦單位公布「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試評申請說明」。


條號

1.1.1

條文

擔任教學任務之人員有專用辦公空間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1.1.2

條文

教室、討論室或會議室數量充足,且具教學功能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1.1.3

條文

醫院應設置網路教學平台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1.1.4

條文

醫院提供教學教材製作服務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1.1.5

條文

應設置有專用空間供研究之用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1.2.1

條文

購置必的圖書及期刊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1.2.2

條文

適當的文獻檢索與圖書利用機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1.3.1

條文

提供良好的門診訓練場所

備註

適用於有申請西醫、牙醫、中醫、營養、臨床心理職類,其餘職類則依各職類執行的訓練計畫需要而定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1.3.2

條文

提供良好的急診訓練場所

備註

適用於有申請西醫、牙醫、護理職類,其餘職類免評。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1.3.3

條文

提供良好的住診訓練場所

備註

適用於有申請西醫、牙醫、護理職類,其餘職類免評。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1.3.4

條文

提供醫師及實習醫學生(含牙醫、中醫)學習或訓練所空間及設備

備註

若醫院自行選擇本基準第5.15.8節之任一類(含)以上訓練計畫受評者,則本條不得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1.3.5

條文

提供其他職類醫事人員及實習學生學習或訓練所空間及設備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1.3.6

條文

模擬訓練設施或環境

備註

若醫院自行選擇本基準第5.15.4節之任一類(含)以上訓練計畫受評者,則本條不得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1.4.1

條文

應設置組織健全之醫學教育委員會(醫教會),且其功能及運作良好

被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1.4.2

條文

設置教行政單位,執行良好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1.5.1

條文

教學、研究及進修之經費應分編列,各項費用有年度預算及決算資料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1.6.1

條文

住院醫師值勤時數安排適當

備註

若醫院自行選擇本基準第5.15.3節之任一類(含)以上訓練計畫受評者,則本條不得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1.6.2

條文

改善值班醫師工作負荷,促進職業安全與健康

備註

若醫院自行選擇本基準第5.15.3節之任一類(含)以上訓練計畫受評者,則本條不得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2.1.1

條文

明訂有具體教師培育制度並落實執行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2.1.2

條文

明訂有教學獎勵辦法或措施,並能落實執行以鼓勵投入教學活動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2.1.3

條文

ㄧ般醫學基本能力之培育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2.1.4

條文

教學能力提升之培育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3.1.1

條文

與醫療院所建立實質教學合作關係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3.1.2

條文

參與國際相關學術活動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3.2.1

條文

有多元化的跨領域團隊合作照護訓練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4.1.1

條文

成效指標填報結果之評估與改善

備註

新申請評鑑醫院本條文免評。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4.2.1

條文

具備研究鼓勵辦法及獎勵措施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4.2.2

條文

有提升研究能力之教學辦法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4.2.3

條文

重視研究倫理,並查核研究論文真實性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4.3.1

條文

爭取院內外研究計畫案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4.3.2

條文

醫師執行研究成果良好

備註

若醫院自行選擇本基準第5.15.8節之任一類(含)以上訓練計畫受評,則本條不得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4.3.3

條文

其他醫事人員研究執行與成果良好

備註

醫院於「第6其他醫事人員之訓練與成果」中所自選受評之各職類(含實習學生及新進醫事人員),其該等職類之研究成果不得免評。

自評等級

符合○不符合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1.1

條文

實習醫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1.2

條文

適當安排課程內容、教學活動及安全防護訓練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醫學生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1.3

條文

實習醫學生照護床數值班安排適當適合學習,並有適當指導監督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1.4

條文

實習醫學生接受住診教學訓練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1.5

條文

實習醫學生提供病歷寫作教學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1.6

條文

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1.7

條文

實習醫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1A.1

條文

短期實習醫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1A.2

條文

適當安排課程內容、教學活動及安全防護訓練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醫學生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1A.3

條文

短期實習醫學生照護床數值班安排適當適合學習,並有適當指導監督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1A.4

條文

短期實習醫學生接受住診教學訓練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1A.5

條文

對短期實習醫學生提供病歷寫作教學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1A.6

條文

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1A.7

條文

短期實習醫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2.1

條文

教師教學時間合理並有教學評及回饋機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2.2

條文

與合作醫院溝通與成效評估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2.3

條文

一般醫學內科執行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2.4

條文

一般醫學科執行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2.5

條文

一般醫學急診執行

備註

衛生福利部核定「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訓練項目未有「急診醫學科」(含選修)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2.6

條文

一般醫學兒科執行

備註

衛生福利部核定「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訓練項目未有「兒科」(含選修)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2.7

條文

一般醫學婦產科執行

備註

衛生福利部核定「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訓練項目未有「婦產科」(含選修)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3.1

條文

住院醫師之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3.2

條文

適當教學活動及安全防護訓練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住院醫師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3.3

條文

住院醫師照護數及值班安排適當,適合學習,並有適當指導監督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住院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3.4

條文

住院醫師接受住診教學訓練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住院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3.5

條文

住院醫師病歷寫作品質適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住院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3.6

條文

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住院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3.7

條文

住院醫師之訓練成果分析與改善

被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住院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4.1

條文

實習醫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4.2

條文

適當安排課程內容、教學活動及安全防護訓練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牙醫學生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4.3

條文

實習醫學生接受診教學訓練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牙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4.4

條文

實習醫學生照護床數值班安排適當適合學習,並有適當指導監督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牙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4.5

條文

實習醫學生提供病歷寫作教學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牙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4.6

條文

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牙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4.7

條文

實習醫學生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牙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5.1

條文

新進牙醫師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5.2

條文

適當安排課程內容、教學活動及安全防護訓練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新進牙醫師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5.3

條文

新進牙醫師接受診教學訓練

備註

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新進牙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5.4

條文

新進牙醫師照護數及值班安排適當,適合學習,並有適當指導監督機制

備註

1.衛生福利部核定「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訓練項目中未有新進牙醫師訓練計畫訓練項目中的「口腔顎面外科及急症處理訓練:於醫院訓練至少1個月的口腔顎面外科(含牙科住院病人之照護)及牙科急症處理」及「口腔顎面外科訓練」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新進牙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5.5

條文

新進牙醫師病歷寫作品質適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新進牙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5.6

條文

與合作訓練機構溝通與成效評估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新進牙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5.7

條文

新進牙醫師提供雙向回饋機制,及訓練評估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新進牙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6.1

條文

牙醫住院醫師之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6.2

條文

適當教學活動及安全防護訓練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牙醫住院醫師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6.3

條文

牙醫住院醫師照護床數及值班班數安排適當,適合學習,並有適當指導監督機制

備註

1.若醫院僅執行「齒顎矯正科」、「口腔病理科」住院醫師訓練,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牙醫住院醫師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6.4

條文

牙醫住院醫師每週接受住診教學訓練

備註

1.若醫院僅執行「齒顎矯正科」、「口腔病理科」住院醫師訓練,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牙醫住院醫師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6.5

條文

牙醫住院醫師病歷寫作品質適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牙醫住院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6.6

條文

評估教學成效評估並提供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牙醫住院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6.7

條文

牙醫住院醫師之訓練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牙醫住院醫師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7.1

條文

實習醫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7.2

條文

適當安排課程內容、教學活動及安全防護訓練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中醫學生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7.3

條文

實習醫學生接受診教學訓練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中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7.4

條文

實習中醫學生會(診教學之安排適當,適合學習,並有適當指導監督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中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


條號

(可)5.7.5

條文

實習中醫學生提供病歷寫作教學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中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7.6

條文

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中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7.7

條文

實習醫學生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實習中醫學生,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8.1

條文

新進中醫師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8.2

條文

適當安排課程內容、教學活動及安全防護訓練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8.3

條文

新進中醫師接受門診教學訓練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新進中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8.4

條文

新進中醫師會(診教學之安排適當,適合學習,並有適當指導監督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新進中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8.5

條文

提供新進中醫師病歷寫作及診斷書開立之訓練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新進中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8.6

條文

與合作訓練機構溝通與成效評估

備註

1.若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衛生福利部核定之訓練計畫無委託協同訓練院所者,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新進中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5.8.7

條文

新進中醫師提供雙向回饋機制,及評估教學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新進中醫師,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1

條文

(藥事)實習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2

條文

(藥事)適當安排實習學生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3

條文

(藥事)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實習學生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4

條文

(藥事)實習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1

條文

(藥事)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2

條文

(藥事)適當安排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3

條文

(藥事)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新進醫事人員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4

條文

(藥事)新進醫事人員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1

條文

(醫事放射)實習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2

條文

(醫事放射)適當安排實習學生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3

條文

(醫事放射)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實習學生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4

條文

(醫事放射)實習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1

條文

(醫事放射)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2

條文

(醫事放射)適當安排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3

條文

(醫事放射)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新進醫事人員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4

條文

(醫事放射)新進醫事人員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1

條文

(醫事檢驗)實習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2

條文

(醫事檢驗)適當安排實習學生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3

條文

(醫事檢驗)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實習學生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4

條文

(醫事檢驗)習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1

條文

(醫事檢驗)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2

條文

(醫事檢驗)適當安排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3

條文

(醫事檢驗)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新進醫事人員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4

條文

(醫事檢驗)新進醫事人員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1

條文

(牙體技術)實習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2

條文

(牙體技術)適當安排實習學生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3

條文

(牙體技術)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實習學生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4

條文

(牙體技術)實習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1

條文

(牙體技術)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2

條文

(牙體技術)適當安排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3

條文

(牙體技術)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新進醫事人員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4

條文

(牙體技術)新進醫事人員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1

條文

(護理)實習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2

條文

(護理)適當安排實習學生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3

條文

(護理)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實習學生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4

條文

(護理)實習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1

條文

(護理)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2

條文

(護理)適當安排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3

條文

(護理)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新進醫事人員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4

條文

(護理)新進醫事人員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1

條文

(營養)實習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2

條文

(營養)適當安排實習學生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3

條文

(營養)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實習學生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4

條文

(營養)實習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1

條文

(營養)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2

條文

(營養)適當安排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3

條文

(營養)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新進醫事人員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4

條文

(營養)新進醫事人員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1

條文

(呼吸治療)實習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2

條文

(呼吸治療)適當安排實習學生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3

條文

(呼吸治療)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實習學生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4

條文

(呼吸治療)實習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1

條文

(呼吸治療)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2

條文

(呼吸治療)適當安排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3

條文

(呼吸治療)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新進醫事人員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4

條文

(呼吸治療)新進醫事人員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1

條文

(助產)實習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2

條文

(助產)適當安排實習學生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3

條文

(助產)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實習學生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4

條文

(助產)實習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1

條文

(助產)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2

條文

(助產)適當安排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3

條文

(助產)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新進醫事人員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4

條文

(助產)新進醫事人員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1

條文

(聽力)實習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2

條文

(聽力)適當安排實習學生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3

條文

(聽力)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實習學生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4

條文

(聽力)實習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1

條文

(聽力)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2

條文

(聽力)適當安排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3

條文

(聽力)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新進醫事人員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4

條文

(聽力)新進醫事人員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1

條文

(物理治療)實習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2

條文

(物理治療)適當安排實習學生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3

條文

(物理治療)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實習學生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4

條文

(物理治療)實習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1

條文

(物理治療)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2

條文

(物理治療)適當安排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3

條文

(物理治療)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新進醫事人員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4

條文

(物理治療)新進醫事人員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1

條文

(職能治療)實習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2

條文

(職能治療)適當安排實習學生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3

條文

(職能治療)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實習學生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4

條文

(職能治療)實習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1

條文

(職能治療)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2

條文

(職能治療)適當安排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3

條文

(職能治療)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新進醫事人員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4

條文

(職能治療)新進醫事人員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1

條文

(臨床心理)實習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2

條文

(臨床心理)適當安排實習學生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3

條文

(臨床心理)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實習學生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4

條文

(臨床心理)實習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1

條文

(臨床心理)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2

條文

(臨床心理)適當安排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3

條文

(臨床心理)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新進醫事人員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4

條文

(臨床心理)新進醫事人員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1

條文

(諮商心理)實習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2

條文

(諮商心理)適當安排實習學生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3

條文

(諮商心理)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實習學生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4

條文

(諮商心理)實習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1

條文

(諮商心理)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2

條文

(諮商心理)適當安排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3

條文

(諮商心理)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新進醫事人員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4

條文

(諮商心理)新進醫事人員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1

條文

(語言治療)實習學生之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2

條文

(語言治療)適當安排實習學生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3

條文

(語言治療)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實習學生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1.4

條文

(語言治療)實習學生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或申請新增職類於當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實習學生,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1

條文

(語言治療)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備註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2

條文

(語言治療)適當安排新進醫事人員教學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3

條文

(語言治療)評估教學成效並提供新進醫事人員雙向回饋機制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條號

(可)6.2.4

條文

(語言治療)新進醫事人員之學習成果分析與改善

備註

1.若為新申請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選擇受評之職類未有收訓新進醫事人員,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2.申請新增職類就該職類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自評等級

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NA

執行狀況說明




自評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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