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Q&A
108.05
1.何謂役男?何謂徵兵及齡男子?
依「兵役法」規定:男子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時止,稱為「役齡男子」,簡稱「役男」。
2.何謂徵兵四部曲?
役男年滿19歲後,必需經徵兵四大程序才有會去當兵:
兵籍調查:
出生滿18歲之及齡男子,自12月份起將接受兵籍(役男身家)調查,若接到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通知,請依排定時間、地點,攜帶證件(請詳閱通知書背面「注意事項」,學歷證明可將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至教務處註冊組蓋章,若學生證遺失,可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在學證明書)前往辦理。(可由親友代理)。
徵兵檢查〈體檢〉:當年的7月到9月間,役男經過兵籍調查後,將會收到徵兵檢查通知。但在學之役男已核准緩徵者,將等到應屆畢業該年3月至6月才進行(若因故無法配合體檢須向戶籍地區公所反映)。
抽籤:當年的10到11月間,常備役體位的役男會收到鄉、鎮、市區公所抽籤通知。但在學之役男已核准緩徵者,將等到徵兵檢查後進行(可由親友代為抽籤,不會再抽軍種)。
徵集入營:抽籤後,當役男年滿20歲之年若無緩徵情事,就會按抽籤號碼順序接到徵集令。但在學之役男已核准緩徵者,將等到畢業離校後進行。
入營前10天,兵役科會將徵集令送達役男手中,請依規定時間地點報到。
(這才是兵單!!)如在就學期間收到徵集令,請立即到生輔組開立『暫緩徵集證明書』。若報到前一日未能開立證明,便要去當兵!!
3:何謂「兵單」?可否詳加說明以解疑惑?
兵單正確名稱為「徵集令」,其他被同學誤稱為「兵單」的包括:
「及齡役男身家調查通知單」、「徵兵檢查通知單」「及齡役男抽籤通知單」等,請同學能明確分辨。
4.何時須至生輔組辦理兵役作業?
轉學生、復學或離校(休學、退學)者,須至生輔組辦理兵役作業。
5.免役體位,是否須辦緩徵?
免役體位不須報緩徵,如您在入學前即已收到縣市政府寄發免役通知,於新生報到兵役系統即可選擇「免役」,若入學時尚未收到免役通知,則仍須於新生報到兵役系統上選擇「未服役」,並完成資料填寫。
6.僑生持有國身分證有兵役問題嗎?
持有本國身分證之僑生視同本國生辦理,在校期間亦須辦緩徵。
7.緩徵的最大年限?
依兵役法規定,研究所年齡33歲、大學28歲仍未畢業者,必須強制入伍(辦休學先服役)。
8.在學期間收到徵集令(未役者)或召集令(已役者),怎麼辦?
徵集令送達時間,一般是在入營報到日10天前送達役男家中,要向家人說明一旦接獲徵集令,必須立刻處理,不可置之不理,否則將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1)收到徵集令請至生輔組並將證明由值班人員確認後〈徵集令正本、影本、傳真、掃瞄、或照相之電子檔均可〉開立「暫緩徵集證明用書」,並檢視兵役緩徵申辦狀態後,交由同學自行或由親友持此證明書正本與徵集令正本,至戶籍所在地公所兵役課申請暫緩徵集。
(2)接獲召集令者,請至生輔組並將證明由值班人員確認後〈召集令正本、影本、傳真、掃瞄、或照相之電子檔均可〉開立「免除本次召集證明書」,並檢視儘召申辦狀態後,交由同學自行或由親友持此證明書正本與召集令正本至新竹後備司令部(新竹市光復路2段800號)辦理免除召集。
9. 大學畢業後要繼續考研究所要如何辦理緩徵?
可持准考證先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區、 市)公所兵役課,說明有報考研究所請求註記,研究所錄取後於註冊日前接到徵集令時,須持「研究所錄取通知」及徵集令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區、 市)公所兵役課,申請暫緩徵集,待註冊入學後,再由學校依規定重新申請緩徵。
10.我要畢業了,想盡快先去服兵役要怎做?
可於畢業前先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區公所兵役課承辦人告知畢業日期及想盡快服役,並於畢業後攜帶畢業證書影印本至戶籍地兵役課辦理報到,以便辦理徵集 。
11.請問碩一升碩二想要先申請專業替代役是要辦休學還是保留呢?由於申請專業替代役需要緩徵原因消滅始得申請,如不欲辦理休學或保留可否有其他方法使緩徵原因消滅參加替代役申請?或等替代役確定抽中後始辦理休學或保留學籍?
依據目前「專科以上學校在學役男緩徵處理要點規定」役男緩徵原因消滅必須具備以下幾種原因:1.畢業 2.休學 3.退學
若同學無法具備以上原因之一,是無法辦理緩徵原因消滅,也無法抽籤。
12.在學役男申請出國之有關規定為何?
※觀光出國(不能超過4個月,例7月1日至10月31日)
可直接上【內政部役政署】網站辦理「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申請成功請列印核准頁面,於機場出關時查驗。(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若無法線上申請,如已畢業無緩徵資格但想利用暑假出國,請攜帶護照、身分證、印章於上班時間到就近之公所(離本校最近為新竹市東區區公所)兵役單位辦理役男出國申請。(隨到隨辦於護照上蓋核准出國章)
(未滿18歲之役男依民法規定尚未成年,所以申請出境,其申請書均需經監護人簽章;亦即另需準備監護人之身分證、印章。)
※交換研究(不能超過1年,例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
學生至生輔組網站『兵役業務』下載『役男奉派出國申請表』,填寫後轉成電子檔,與國外校方核准公文(掃描成電子檔)一併交給系辦助理,以電子公文方式會辦生輔組並函送戶籍地縣市政府,每一學程以2次為限。
※雙聯學位(不能超過2年,例106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
學生至生輔組網站『兵役業務』下載『雙聯學位役男出國申請表』,填寫後轉成電子檔,與國外學校核准公文(掃描成電子檔)一併交給系辦助理,以公文方式會辦生輔組並函送戶籍地縣市政府,每一學程以1次為限。
13.常備兵役二階段軍事訓練如何申請?
經考量訓練時間(連續2年暑假)而有意願參加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不限年級,可至內政部役政署「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https://www.nca.gov.tw/stage/hp2/hp1.aspx)申請,申請時間可上網查詢或注意軍訓室網頁公告。
14.替代役如何申請?
目前替代役申請逕向現戶籍地鄉 (鎮、市、區)公所兵役主管單位申請,詳細可上內政部役政署網站 (http://www.nca.gov.tw )查詢或注意軍訓室網頁公告每年度「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指定役別機關甄選作業規定」。
15.役男有那些原因,不能申請出境?
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9條規定,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限制其出境:
1、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者。
2、經通知徵兵體檢處理者。(經完成徵兵體檢處理者,解除其限制)
3、歸國僑民及僑生,依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依法應履行兵役義務者。
4、依兵役法及其他法規應管制出境者。
16、役男逾規定期限返國,有無其他特別限制?若因病或其他災難等突發事故,可否申請延期返國?
役男出境超過規定期限才返國,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9條之規定,除因直系血親或配偶病危死亡,須出境探病或奔喪者外,其餘均不能於當年及次年再申請出境。不過如果役男是因發生重病、意外災難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特殊事故,必須延期返國者,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8條規定,可以由家屬檢附經驗證之當地就醫醫院診斷書及相關證明,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延期返國,轉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如核准延期返國,則不受上述不得於當年及次年再申請出境之限制,但每次不得逾2個月。延期期限屆滿,延期原因繼續存在者,應出具經驗證之最近診療及相關證明,重新申請延期返國。
17、役男隨駐外外交人員之父或母出境而在國外就學,可否申請延期返國?
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8條第2項之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家屬或父或母或派駐單位檢附經驗證之在學證明,父或母之駐外證明、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當事人護照影本或入出境證明書及相關證明,向區公所提出申請,轉送市政府核辦延期返國,但每次不得逾3年。
18、已被核定免役、禁役或已完成補充兵訓練,領有免役、禁役或補充兵證明
書之役男,與一般役男申請出境,有何不同?是否可以直接檢附有關證明,直接辦理出境手續?
經核定免役、禁役或已完成補充兵訓練,領有免役、禁役或補充兵證明書之 役男,可以直接持免役、禁役證明或補充兵證明書,直接辦理一般出入境手續,不受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的限制。
19、有關役齡前出境國外就學的規定為何?赴香港或澳門就學役男規定又為何?
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役齡前出境,於19歲徵兵及齡之年12 月31日前在國外就學之役男,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得檢附經驗證之在學證明,向境管局申請再出境,其在國內期間,每次不得逾2個月:
1、在國外就讀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校而修習學士、碩士或
博士學位者。
2、就學最高年齡,大學至24歲,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
但大學學制超過4年者,每增加1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齡1年,其畢業 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其博士班就學最高年齡以33歲為限。以上均計算至當年12月31日止。
另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5條第3項規定:役齡前出境,於19歲徵兵及齡之年12月31日前在香港或澳門就讀之役男,準用前述辦法第5條第1、2項規定辦理。
20、男子出境到國外讀書,有無年齡上的限制?是否一出國就必須就讀大學?
依現行規定,我國男子出國讀書,必須要在役齡前(18歲以前)才可以;出 國時之「就學」,已放寬為包括就讀語言班,且不限定就讀正式學歷學校;但到了19歲役齡後返國,仍然必須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大學(或學院)具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在學證明」,才可以向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再出境。
21、役齡前出境就學(18歲以前出國讀書)役男返台探親或度假後,如何申請再出境?要檢附哪些證件?返台期間可以停留多久?
役齡前出境國外就學役男,於返台探親或度假後,可以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正式學歷學校,具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在學證明」,直接向境管局申請再出境,但在國內停留期間,每次不得逾2個月。另於返國停留期限屆滿,必須延期出境者,如符合規定(重病、意外災難、其他不可抗力之特殊事故或國外就讀學校尚在連續假期間),可以檢附國內就醫醫院診斷書、相關證明或經驗證之國外就讀學校所開具之假期期間證明,直接向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辦理,最長不得逾2個月。
22、役齡前出境國外就學役男,其在國外就學年齡有無限制?
役齡前出境,19歲之年已在國外就學的役男,雖不限定就讀正式學歷學 校,不過如果到了19歲以後返國探親或休假,則必須已就讀當地國正式學歷學校,且符合24歲前就讀大學,27歲前就讀碩士班,30歲前就讀博士班之條件,並持有經驗證之大學以上的在學證明,才可向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辦理再出境,繼續就學。
23、屆19歲徵兵及齡後,可否到國外學校讀書?大專院校之畢業生,可否到國外學校就讀碩士班或博士班?
赴國外就讀經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高中以上學歷學校(含語文學校)之役男,得檢附入學許可及護照正本,於開學前3個月內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出國。就讀最高年齡,高中以上大學以下學歷至24歲,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均計算至當年12月31日止。但大學學制超過4年者,每增加1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齡1歲,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其順延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33歲為限,以上均計算至當年12月31日止。
各有關單位專線諮詢電話
1.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
總機:(02)2388-9393
語音答詢專線:(02)2370-2797
人工答詢專線:(02)2389-9983
2. 內政部役政署:(049)2394-488
3.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02)2343-2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