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教學教案設計甄選活動實施計畫
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暑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臺東縣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目的:
因應12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推動,提升教育人員課程與教材研發風氣,激勵專業成長。
鼓勵教育人員研發性別平等教育校本課程及議題融入各領域之教材,豐富領域教學內容,創造多元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果。
藉由多元彈性教材,依照學生需求,給予學生性別平等教育,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
承辦單位:臺東縣臺東市寶桑國民小學
活動對象:臺東縣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含園長、主任、教師、教保
員)。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09月24日前將參加甄選作品書面、電子檔光碟及簽名之授權書寄(送)至寶桑國小學務處收。
審查時間:110年10月8日。
公布日期:110年10月22日甄選結果上網公告並函知各校。
頒獎典禮暨發表會日期與地點:110年11月3日下午13時30分至16時
,於寶桑國小視聽教室進行頒獎與發表。
徵選標準
評審項目:
主題目標:20%
內容評量:45%
創新特色:25%
易推廣性:10%
教案評審將聘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作品審查,投稿教案必須具原創性、目前無參加任何競賽,也未曾得過獎項之作品。
教案應經實際執行,並檢附教學相關內容如課堂照片、學生作品及上課反思等資料。
拾、獎勵及發表:
依評審成績,錄取特優2組、優等3組、甲等3組、佳作3組;獎勵方式如下:
序號
獎項
敘獎
稿費上限(每隊)
1
特優
嘉獎2次、獎狀乙紙
2000元
2
優等
嘉獎1次、獎狀乙紙
1500元
3
甲等
獎狀乙紙
1000元
4
佳作
獎狀乙紙
800元
獲獎者的稿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辦理,由評審評定作品等第,分別發給特優1020元/每千字,優等900元/每千字,甲等800元/每千字,佳作700元/每千字,但因經費有限,故以給予獲獎者稿費上限方式辦理。若有獲獎者作品字數所應領之稿費未到本計畫規定之稿費上限,則以稿費支給要點規定發給。
獲獎者由承辦單位安排,需於頒獎典禮當天進行發表。
頒獎典禮後,由承辦單位通知敘獎權責單位依規定辦理敘獎。
經評選,若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拾壹、經費:國教署專款補助。
拾貳、辦理本計畫績優及辛勞得力人員,依「臺東縣政府所屬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規定,報請本府辦理敘獎。
拾參、本計畫經陳國教署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
臺東縣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教學教案設計
服務單位 : ( 鄉鎮市 國中小)
領域/科目 | 設計者 | |||||||
實施年級 | 總節數 | 共節,分鐘 | ||||||
單元名稱 | ||||||||
設計依據 | ||||||||
學習 重點 | 學習表現 | 領域核心素養 | ||||||
學習內容 | ||||||||
核心素養呼應說明 | ||||||||
教材來源 | ||||||||
教學設備/資源 | ||||||||
各單元學習重點與學習目標 | ||||||||
單元名稱 | 學習重點 | 學習目標 | ||||||
學習表現 | ||||||||
學習內容 | ||||||||
教學活動 | 教學內容 | 時間 | 評量 | |||||
附件2
臺東縣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教學教案設計甄選活動
授權書
Copyright License Agreement
本人參加臺東縣政府教育處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教學教案設計甄選活動,茲同意就參賽之教材、教案授權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為下列行為:
經獲選後之作品及原稿其著作財產權歸「臺東縣政府」所有。
作者保證審查期間本作品為未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與國內外其他競賽之創作。
本作品非商業版權之原創影像,並保證無侵害任何人權益或促銷商品之嫌。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承辦單位無關。
若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
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本約定依主辦單位所在地之法律為準據法而為解釋適用。
此致
臺東縣政府教育處
授權人簽名:
地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華民國11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