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1:簽證會計師工作底稿之保存係簽證會計師之責任,本中心僅就簽證會計師是否依規定編製,審閱其工作底稿,不另要求簽證會計師影印其工作底稿供本中心留存。
註2:簽證會計師執行本檢查表各項目之評估工作時,應註明評估查核工作底稿之底稿索引。
申請上櫃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簽證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填表日:○年○月○日
簽證會計師填製【內部控制制度檢查表-內部稽核作業之抽查】檢查表 | ||||||||||||||||
簽證會計師應檢查項目 及應執行之評估程序 | 簽證會計師 執行情形及說明 | 工作底稿索引或 其他證明文件 | ||||||||||||||
一、內部稽核之設置與執行是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0條至第20條之規定。 | □是□否□不適用 說明: | |||||||||||||||
二、是否確認申請公司內部稽核單位確實設置且隸屬於董事會,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 | □是□否□不適用 說明: | |||||||||||||||
三、是否檢視申請公司最近一年度及申請上櫃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已依規定將下列控制作業列為每年年度稽核計畫之稽核項目,且年度稽核計畫應經董事會通過?
8、適用國際會計準則之管理。 9、會計專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等。 10、資通安全檢查 11、銷售及收款循環 12、採購及付款循環 屬食品衛生管理法規範之申請公司,應另行檢視是否將下列控制作業列為每年年度稽核計畫之稽核項目: 1.研發循環之產品設計、研發流程、產品安全測試及相關記錄保管之政策及程序(公司對配方調配、劑量控制等)是否建立符合食品品質安全法規之控管機制。 2.採購及付款循環對於原物料請購、進貨來源及驗收(成分檢測)等政策及程序。 3.生產循環對於製程安全控管、領料、投入生產、製成品品質管制、產品成分包裝標示、存貨管理及下腳廢棄物流向管理等政策及程序。 4.銷貨循環對於銷貨退回之產品回收、銷毀、通報機制、法令遵循及後續處理等政策及程序。 | □是□否□不適用 說明: | 年度稽核計畫、稽核結果及改善情形 | ||||||||||||||
四、申請公司自行檢查內部控制制度及會計師執行專案審查所應涵蓋之期間,是否符合本中心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第6條之相關規定,且其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之會計師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27條規定? | □是□否□不適用 說明: | |||||||||||||||
五、申請公司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所列最近三年度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改進建議,是否已於內控專案審查期間改善完畢且未有再犯之情事? | □是□否□不適用 說明: | |||||||||||||||
簽證會計師整體查核結論 □無重大異常情事 □有重大異常情事,說明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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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綜合審閱意見 □尚屬合理 □不合理 說明: | ||||||||||||||||
承辦 | 複核 | |||||||||||||||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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