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818 版
汛期工地防災減災自主檢查表(參考格式及範例)
工程名稱 | ||||||
承攬廠商 | ||||||
檢查地點 | 檢查日期 | |||||
檢查項目 | 檢查標準 | 實際檢查情形 | 檢查結果 | |||
防汛災害風險辨識 | 查詢防汛風險資訊之相關網站瞭解鄰近工區之淹水、坡地災害潛勢圖及歷年風災復建工程資訊,並據以檢視施工計畫、防汛應變計畫、防救災資源清冊、開口契約等防救災文件之防救災措施是否妥適。 (註:本檢查項目應於每年度進入汛期進行第1次防災減災自主檢查時實施,爾後視工地實際需要辦理) | |||||
防救災文件資料 | 設計圖說、施工計畫、防汛應變計畫、防救災資源清冊、開口契約、緊急連繫及通報電話等防救災相關文件資料應置於工地防救災應變場所備用。 | |||||
防救災措施應變準備 | 確保應變、搶險及搶修等組織及相關器材(人員、機具、材料、通訊設備及急救箱等)之立即到位及正常運作功能。 | |||||
工地臨時構造物 | 施工圍籬、支撐架、鷹架、防護網、告示牌等臨時構造物應加強牢固;如係設於人口密集地區經評估無法確保設施安全時,應事先予以拆除,以預防坍塌及墜落情事發生。 | |||||
工地排水設施 | 工區及週遭之排水設施應予清理,保持暢通,並確保與整體排水系統之連接功能正常。 | |||||
工地大型機械設備 | 吊車、吊塔等大型揚昇機械設備應予繫接錨錠,束制穩固;必要時予以撤離。 | |||||
工地開挖及土石挖填方 | 對基礎、工作井開挖、土石挖填方、山坡地水土保持設施部分應進行檢查及監控,並加強相關安全保護措施。 | |||||
工地水文及邊坡變化 | 加強觀測工區毗鄰地下水、河川、野溪之水位、流量、濁度等水文情形,與山坡地之邊坡、土石、林木、構造物等變化情形,適時採取停工及疏散措施。 | |||||
工地防汛缺口 | 所有防汛缺口均應予確實封堵,砂包、擋水鋼板、封水牆等臨時性防洪設施應予補強;對於潛在淹水並有需要保全之工區,應妥為布設抽水機具及止水材料。 | |||||
工地垃圾、雜物及廢棄物 | 垃圾、雜物及廢棄物應予清理。 | |||||
工地施工器材 | 施工材料、機具、設備及危險物品均應置於安全地點並妥為固定;土石方應妥為堆置處理及覆蓋,以避免崩塌或下移。 | |||||
工地電力系統 | 電力系統應予加強固定、防水及保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除照明、排水及搶險用電外,其他電源如有安全之虞應予切斷避免感電。 | |||||
工地房舍、辦公室及倉庫 | 強化施工房舍、辦公室及倉庫之抗風、抗雨、防洪、雷擊、倒塌等防災及安全措施。 | |||||
其他 | 工區內外設置明顯之警示、警告標誌及管制進出、隔離民眾等措施。 | |||||
缺失複查結果: | ||||||
備註: 一、本表廠商於汛期間:每月至少應檢查填寫1次;另中央氣象局對工地所在地區發布颱風警報或豪雨以上特報時,應迅即檢查填寫。 二、有關防汛風險資訊之相關網站,工程會「重點防汛工程執行情形查詢系統」(http://cmdweb.pcc.gov.tw/pccms/pwreport/hydro_system.pasin)業整合內政部「TGOS圖台」(http://tgos.nat.gov.tw)及「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資訊系統」(http://recovery.pcc.gov.tw/TyphoonRecovery/)大數據;另內政部「TGOS圖台」、水利署「防災資訊服務網」、水土保持局「土石流防災資訊服務網」、國家災害科技防救中心(NCDR)「災害潛勢地圖網站」等亦提供相關資料查詢。 二、本表格式及範例係供參考,各機關得依實際需要調整檢查表項目及內容。 |
檢查人員簽名: 工地主任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