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名:
檢核日期:
項目 | 檢核內容 | 參考指標 | 是 | 否(待改善) | 改善措施 | |
所見事實及 改進意見 | 預定 完成期程 | |||||
自我防護與保護 | 是否運用集會與課堂時機向師生宣導自我保護及被害預防觀念? | 每月至少1次 | ||||
是否針對教職同仁辦理有關學生安全保護措施教育訓練? | 每學年至少1次 | |||||
是否邀請警政單位辦理校園安全相關講座或研習活動? | 每學年至少1次 | |||||
是否由師生共同參與繪製並滾動修正校區安全地圖,規劃安全走廊,以及校園與週邊(社區)熱點地圖公告並宣導,逐年減少校園危險死角? | 每學年至少1次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
警監系統 | 是否針對校園安全疑慮處所,評估裝設監視(攝錄)系統(器材)及緊急求助設施(備)? | 1.校園各進出口設置監視鏡頭至少2具。 2.各建築物主要出入口設置監視鏡頭至少2具。 3.各女生廁所設置緊急求助鈴至少1具。 | ||||
探照燈(夜間照明設備)、安全死角緊急求救鈴設置及校區播音系統是否定期檢查? | 每學期至少1次 | |||||
校園偏僻及陰暗處所是否設置照明或感應設備? | 各處所設置照明或感應設備至少1具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
人車(門禁)管制 | 是否訂定門禁管理作業流程? | |||||
是否對進出校園車輛實施辨識、查證作為? | - | |||||
是否對進出學校(含會客家長)人員簽名、配戴證件(或其他識別)實施查證作為? | - | |||||
是否訂定洽公(訪客)人員之引導(接待)作業流程? | - | |||||
是否設置明亮、顯著可透視之會客地點? | 至少一處 | |||||
學生離校時是否實施查驗與事後查證(假單、家長身分確認)? | -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
安全巡查 | 是否排定警衛、保全人員巡查(邏)時段、區域及路線? | 每日至少2次 | ||||
警衛(保全人員)支援負責校安工作之教職人員巡堂(查)任務是否彌補無教職人員巡查之時段? | - | |||||
是否排定教職人員巡堂(查)時間、區域及路線? | 每日至少2次 | |||||
施工處所是否設置警示及防護措施並實施巡查(無施工處所免檢核)? | 每日至少2次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
聯繫合作 | 是否依「維護校園安全支援協定書」,與轄區警政單位建立聯繫合作與通報機制之「標準作業程序」? | - | ||||
是否邀請轄區派出所到校協助實施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 | 每學期至少1次 | |||||
是否協調警政、消防、社政及衛政等單位,建置緊急聯繫網絡? | -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
緊急應變 | 是否訂定校園安全維護工作短、中、長程計畫? | - | ||||
是否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 - | |||||
緊急應變小組是否指定專責單位統籌掌握、處置、協調及擔任聯繫窗口? | - | |||||
是否依據實況設計人為災害情境(腳本)並實施演練,檢視修訂學校緊急應變機制? | 每學年至少1次 | |||||
是否指定專責新聞發言人? | - | |||||
校安相關業務人員是否熟悉通報系統作業流程,以及辦理在職訓練? | 每學期至少1次 | |||||
是否建立家長(或鄰、里長)聯繫網絡(名冊)? | -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
課前(後)照顧 | 學校是否針訂定課前(後)照顧應注意事項,以及教職同仁教育訓練辦理情形? | 每學年至少1次 | ||||
是否具體規劃對提前到校學生管制與照顧作為? | 每學期至少1次 | |||||
是否對參加校外課後照顧之人員加以掌握與聯繫? | 每學期至少1次 | |||||
是否具體規劃對校內自習(學習、參與社團)學生加以管制與照顧? | 每學期至少1次 | |||||
是否邀集學校與課後照顧單位(如安親班、補習班)代表召開座談會,並建立聯繫機制? | 每學期至少1次 | |||||
是否透過家長聯繫函、班親會等轉達家長,有關學校與課後照顧機關對學生接送方式及流程? | 每學期至少1次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承辦人: 業務主管: 校長:
備註:
1.每學期(開學前)應辦理檢核1次,並不定期依狀況(環境)變化重新檢核。
2.各縣(市)政府及學校得視地理環境人文特性需要,自行增加檢核項目。
3.列入待改善項目,縣(市)政府應定期辦理追蹤管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