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私立育仁國民小學100學年度高關懷課程實施計畫
壹、依據:
教育部10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臺中市10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臺中市私立育仁小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臺中市私立育仁小學學生獎懲規定實施要點。
貳、目標:
透過彈性分組教學方式,導正並加強高關懷學生之學習及生活適應。
透過多元課程活動,強化學生學習興趣及自信心,開發學生潛能。
參、實施對象
嚴重偏差行為之學生。
學業成就偏低、學習意願低落,有中輟之虞學生。
憂鬱自傷高危險群個案。
其他適合高關懷課程輔導途徑學生
肆、實施辦法:
成立高關懷課程執行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生活中心主任擔任執行秘書。
(一)職責如下列:
1.實施對象資格之審核工作。
2.有關業務之規畫、執行與考核。
(二)小組成員包括各中心主任、輔導老師、認輔老師、個案班級導師。
(三)定期開會,檢討執行成效,改進相關措施。
本計畫應以學生個案最大利益考量,依學生問題類型之不同,以彈性分組教學模式規劃安排下列課程:
課程類別
課程內容
備註
學習適應課程
適度安排補救教學、閱讀指導。
團體輔導課程
行為輔導、情緒管理、壓力管理、人際互動課程、藝術治療、班級團體輔導、小團體輔導、社團活動、體驗活動等。
個別諮商輔導
行為輔導、焦點治療、遊戲治療、角色扮演、感統治療等,視學生需求而定。
注意事項
課程規劃應以團體輔導課程為主軸,並視個案狀況實施學習適應課程。
實施時間為晨間、中午或放學時間
如於正課時間實施,因牽涉抽離正課課程及成績評量之問題,必須審慎考量對個案之合宜性及做好相關支持措施。
接受本計畫之學生必須列為本校之認輔個案及授課教師應填寫個案學習紀錄。
師資依實際之需要,由承辦處室陳請校長聘請校內外學有專精並具有服務熱忱人士擔任。
若高關懷學生於正課時間抽離上課,部分課業成績無法與原班連貫計算時,應依相關學籍辦法規定辦理,由任課教師按領域(學科)以補考或多元評量方式,評定其成績。
伍、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陸、工作執掌
職稱 | 姓名 | 職務 | |
召集人 | 校長 | 施麗蘭 | 高關懷課程執行小組之召集人,召開會議進行相關課程之規劃、審核、執行與考豪 |
執行秘書 | 生活中心主任 | 張姿雯 | 實施對象資格之審核工作、相關業務之規畫、執行與考核 |
小組成員 | 學習中心主任 | 詹志榮 | 協助規劃課程、聘請教師及教學進度掌控。 |
小組成員 | 生活中心主任 | 張姿雯 | 學生出缺席掌控、學生問題行為通報。 |
小組成員 | 英文部主任 | 蕭芳瑾 | 協助英文規劃英文課程、聘請教師及教學進度掌控。 |
小組成員 | 資源中心主任 | 陳世芬 | 相關經費之核銷。 |
小組成員 | 特教中心主任 | 陳秀芝 | 相關業務之規畫、實施對象資格之審核工作 |
小組成員 | 輔導組 | 郭鈞銣 | 統籌執行高關懷課程工作;並負責學生輔導工作與課程。 |
小組成員 | 認輔老師 | 李春蘭 | 協助認輔工作、學生輔導 |
小組成員 | 認輔老師 | 林正佑 | 協助認輔工作、學生輔導 |
小組成員 | 認輔老師 | 陳金英 | 協助認輔工作、學生輔導 |
小組成員 | 各班導師 | 個案導師 | 協助配合相關輔導措施 |
柒、本計畫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捌、本計畫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
承辦人 | 特教中心暨幼稚園主任 | 生活中心主任 | 資源中心主任 |
英文部主任 | 學習中心主任 | 副校長 | 校長 |
臺中市育仁國民小學100學年度高關懷課程內容
100.11.17訂
依據:
教育部10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臺中市10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臺中市私立育仁小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臺中市私立育仁小學學生獎懲規定實施要點。
目的:輔導高關懷學生,結合各項資源,輔導學生身、心、靈健全發展,並增進學習效能。
實施時間:100年9月1日~100年8月31日止
教室地點:依規定辦法辦理
輔導老師:郭鈞銣老師
課程規劃:由輔導教師制定課程內容及活動教案
課程方式 | 課程內容 | 備註 |
下課時間輔導 |
| 輔導老師進行 |
小團體輔導 |
| 以個案為主 |
班級團體輔導 |
| 導師和輔導老師進行協同教學 |
個別諮商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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