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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下列有關海關緝私條例的法令規範何者正確?
海關緝私條例為行政罰,依該條例所處罰鍰係以貨價為準,出口貨物按完稅價格計算,進
口貨物按離岸價格計算
海關因緝私必要,得詢問嫌疑人、證人及其他關係人。若需搜索身體時,應有關員二人以
上或關員以外之第三人在場,且搜索婦女身體,應由女性關員行之
海關緝私應在中華民國通商口岸,沿海 12 海里以內之水域,及依本條例或其他法律得為查
緝之區域或場所為之。勘驗、搜索不得在日沒後日出前為之,但於日沒前已開始施行而有
繼續之必要,或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正在進行者,則不在此限
海關關員執行緝私職務時,得佩帶武器、械彈,若因緝私必要,得命船舶停駛、回航至指
定地點,再經查明該船舶以載運私貨為主要目的者,則可將該船舶予以沒入之,並處以新
臺幣 3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15 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執行職務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規定使用器械致第三人受傷或死亡
者,其有關醫療費、慰撫金、喪葬費或其他補償金之支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巡防機關人員依法令執行取締、登臨、檢查等勤務,如遭抗拒而有受到突擊之虞時,得依
本條例規定使用器械,致第三人之財產損失者,應以金錢補償其實際所受之財產損失,且
不論其出於故意之行為,該管巡防機關均應向其求償
死亡者之慰撫金,由其繼承人具領,其具領順序依民法親屬編之規定,喪葬費由實際支出
者具領
巡防機關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器械致人受傷、死亡者,其醫療費以就醫於全
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者為限,但傷勢嚴重必須急救者,得就近於非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
急救治療,急救 7日內之醫療費核實支付,超過 7日者,由該管巡防單位專案報請所屬巡
防機關核定
本條例所定醫療費、慰撫金、喪葬費、補償金及賠償金,均由巡防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如
依法致第三人造成死亡時,除給與一次慰撫金新臺幣 250 萬元外,並核實支付喪葬費,最
高以新臺幣 30 萬元為限
16 海岸巡防機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使用器械及其他必要之器械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應基於事實需要,合理審慎使用器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使用器械之原因已消滅者,應立即停止使用
使用器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
使用器械或警棍指揮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
17 下列有關海岸巡防法之立法目的、名詞定義與司法警察身分之敘述,何者正確?
臺灣地區係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海域係指中華民國領海
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規定之領海、鄰接區及專屬經濟海域
海巡機關主管業務之薦任職、少尉、警正、高級關務員以上人員,執行犯罪調查職務時,視同
刑事訴訟法第 230 條之司法警察官。前項所述人員須經司法警察專長訓練,始得服勤執法;其
訓練機構、課程、退訓、考核、證書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警政署定之
為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安定,防制毒品危害,維護國民身心健康,保障人民權益,特制定
本法
海岸係指臺灣地區之海水低潮線以迄高潮線起算 500 公尺以內之岸際地區及近海沙洲;海岸
管制區則指由國防部會同海洋委員會、內政部根據海防實際需要,就臺灣地區海岸範圍內劃定
公告之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