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年交通
事業郵政、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等 級:薦任
類科(別):海巡行政、海巡技術
科 目: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
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章行政與第 5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
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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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民國 108 年6月21 日新修正公布施行之「海岸巡防法」,有關下列
三者之定義為何?請詳述之。
海域。(15 分)
海岸管制區。(5分)
海岸巡防機關(簡稱海巡機關)。(5分)
二、請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規定,回答下列各小題:
海巡機關人員使用器械時其服裝規定如何?(5分)
本條例所稱器械是指那些種類?(5分)
海巡機關人員執行檢查、搜索、扣押、拘提、逮捕、留置及其他強制
措施,遇有那些情形之一者得使用手銬?(15 分)
三、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有那些情形非屬無害通過?請詳述之。(25 分)
四、在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中華民國政府得依法享有並得行使那些權
利?請詳述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