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代號:31550 全一頁
類科: 金融保險
科目: 金融保險法規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何為複保險?其立法意旨?並請說明善意複保險與惡意複保險其契約應負之責任。(25 分)
二、銀行法第 33 條規定,銀行對於那些利害關係人為擔保授信有限制?其限制為何?對同
一法人、同一自然人及全部之授信總餘額規定不得超過各該銀行淨值之多少?(25 分)
三、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檢舉制度目的為何?為使檢舉制度得以發揮功
能,鼓勵檢舉人勇於揭發不法案件,各服務事業對檢舉人應為那些保護?(25 分)
四、我國於2011 年公布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請說明該法制定之背景及目的?其規範之對象包
括那些金融服務業?包括那些金融消費者?又那些金融消費者是不包括在內的?(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