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 高普考 普通考試 漁業技術 漁具漁法學概要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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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代號:45350 全一頁
科:漁業技術
目:漁具漁法學概要
考試時間: 1小時 30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試依漁具之 3種分類方式分別列出臺灣現行沿近海漁業之種類。15 分)
二、試述距岸 3浬內禁止拖網具作業之目的及其相關限制事宜為何?(15 分)
試述漁業技術邁向低生態影響、低燃料消耗方式及網具轉型面臨之問題與對策為
何?(20 分)
四、何謂誘集法?其有那幾種刺激方法可短時間內使魚群聚集?並說明該等刺激方法為
臺灣漁業中那些漁業使用?(15 分)
五、試述落網類定置網的基本結構組成,並說明各主要網具構件之功能。15 分)
六、刺網按其使用水層之深淺以及漁法之不同而有那些分類?並請敘述刺網漁法的漁獲
原理及依其原理之作業時間選擇原則為何?(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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