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號:2505
頁次:4
-
3
24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得申請經營不動產經紀業?
甲君 40 歲犯背信罪確定但受緩刑宣告 乙君 26 歲受法院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丙君 35 歲受法院破產宣告尚未復權 丁君 19 歲工作經驗 2年以上尚未結婚
25 不動產估價師違反應依不動產估價師法製作估價報告書之規定,經懲戒後,由下列那一機關執行之?
不動產估價師執行懲戒委員會 內政部營建署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內政部地政司
26 依土地法第 25 條規定,臺南市政府擬處分其所管公有土地,須經下列何機關核准?
立法院 行政院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行政院主計總處
27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審議徵收案件,應遴聘(派)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相關機關代
表,以合議制方式辦理之,其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多少比例?
二分之一 三分之二 四分之三 五分之四
28 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耕地租約在租佃期限未屆滿前,下列情形何者不得終止租約?
承租人放棄耕作權時 地租積欠達 1年之總額時
非因不可抗力繼續 1年不為耕作時 經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
29 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之標準,其產生之程序為何?
由鄉(鎮、市、區)公所擬訂,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
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擬訂,報請內政部核定
由內政部會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
由各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評議,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評定後,
報內政部備查
30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9條規定,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 3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原土地所有權
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幾年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收回其被徵收
土地?
5年 10 年 20 年 30 年
31 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筆,持分各三分之一。今甲欲出售其應有部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如果甲出售土地給乙時,丙得主張優先購買權
如果甲出售土地給乙時,丙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
如果甲出售土地給乙、丙以外之第三人時,乙、丙均得主張優先購買,並由先主張優先購買權之人行
使優先購買權
如果甲出售土地給乙、丙以外之第三人時,乙、丙均得主張優先購買,並由甲決定出售與乙或丙
32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徵收土地時,其土地改良物之所有權人要求取回,並於期限內自行遷移者,不予
一併徵收。其期限為何?
自徵收公告之日起 30 日內 自徵收公告之日起 15 日內
自徵收公告期滿之日起 30 日內 自徵收公告期滿之日起 15 日內
33 實施土地徵收時,需用土地人未於法定期限內將應發給之徵收補償費繳交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主管機
關發給完竣者,該部分土地徵收之法律效果為何?
徵收失其效力 徵收自始無效 徵收效力不受影響 徵收效力自始不發生
34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半年 1年 1年半 2年
35 依規費法規定,訂有繳納期限之規費,於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幾年內,未經徵收者,不再徵收?
1年 2年 3年 5年
36 不動產糾紛案件,除由申請人檢具應備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外,下列何種情
形得由該管登記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主動移送調處?
土地法第 46 條之 2第2項規定之地籍圖重測界址爭議
土地法第 34 條之 1第6項規定之共有物分割爭議
土地法第 101 條規定之房屋租用爭議
土地法第 122 條規定之耕地租用爭議
37 有關土地權利變更登記之登記費核計標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所有權移轉登記,以申報地價、稅捐機關核定之繳(免)納契稅之價值為準
信託移轉登記,以申報地價、稅捐機關核定之繳(免)納契稅之價值為準
典權設定登記,以權利價值、稅捐機關核定之繳(免)納契稅之價值為準
共有物分割登記,以分割後各自取得部分之申報地價、稅捐機關核定之繳(免)納契稅之價值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