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6年交通
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依國土計畫法,何種地區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定為國土復育促進地區,進行復
育工作?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內已有之聚落或建築設施,依法應如何處理?試說明
之。(25 分) 
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於 106 年5月10 日公布施行,試說明下列規定: 
10 分)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同意者,得依那些規定減
免稅捐?試說明分析之。(15 分) 
三、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及國土計畫法對於各該計畫擬定、公告、審議等資訊傳達、
公布以及收集民眾意見之規定有何異同?試比較分析之。(25 分) 
四、試說明都市計畫法對於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公共設施用地設置項目與配置原則之
規定。(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