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34280 全一頁
等別: 三等考試
類科: 環境檢驗
科目: 空氣污染物檢驗與噪音測定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依據現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品質管制指引通則之定義,「空白樣品」可分為
四類,請分別說明各類之定義及其分析後之代表意義。(25 分)
二、石化業之設備元件為揮發性有機物質排放之重要逸散來源,而其排放量計算需有精
確之檢測數據以資佐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於 104 年10 月15 日公告設
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率-圍封採樣方法(NIEA A736.71C),試述該方法之方法
概要、適用範圍、干擾及品質管制。(25 分)
三、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公告之排放管道中細懸浮微粒(PM2.5)檢測(NIEA
A212.10B)時,採樣管與旋風器將產生遮蔽(Blockage)影響,請說明減少影響之
方法。(10 分)
四、請說明周界空氣中苯駢(a)芘與其他多環芳香烴檢測方法-氣相層析與高效能液相層
析儀偵測法(NIEA A801.90C)中主要之採樣設備組合及採樣系統校正時機。(15 分)
五、請說明陸上運輸系統噪音測量方法(NIEA P206.90B)、適用範圍、干擾及品質管制。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