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 104 年度新進約僱人員甄選試題
職缺/組別【代碼】:約僱人員/環保組-化驗【H5605】、環保組-操作維護【H5606】
專業科目(一): 公文寫作、環保法規及時事(下水道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空
氣污染防制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潔淨水環境
計畫)、政府採購法
*請填寫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須檢查答案卡(卷)、入場通知書號碼、桌角號碼、甄選類科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
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雙面,測驗題型為【公文寫作乙題,配分 30 分】及【四選一單選選擇題 35 題,每
題配分 2分,合計 70 分】,總計 100 分。
選擇題限用 2B 鉛筆於答案卡上作答,請選出最適當答案,答錯不倒扣;未作答者,不予計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指定作答區(第一題)作答,違反者該科酌予扣分。
請勿於答案卡(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存程式功能),但不
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
意使用者,該科扣 10 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卡(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壹、公文寫作(配分 30 分)
經濟部工業局開發及管理之工業區有 62 處,計 1萬2千多家工廠,為避免不肖廠商惡意
排放不符標準之廢污水,降低土壤及水體遭受污水污染之風險,規劃於民國 105 至108 年度
推動業經經濟部核定之「永續工業區潔淨水環境計畫」,其重點工作,係針對未設污水廠之
18 處工業區,在雨水下水道或廠商排水端設置監測及監視系統,其中 5處工業區則協調內政
部營建署或地方政府納入公共污水處理廠處理因應;至於縣市政府及民間開發工業區,將全
面提升環保公共設施效能,補助地方政府管線更新等環保設施。此一計畫之推動,將使工業
區廢(污)水能夠有效處理及監督,並藉由改善工業區環境機能,吸引新增投資,擴大就業機會,
加速台商回流覓地投資,增進經濟發展。
參考以上資料,請代業務承辦人周永昌撰擬經濟部致所屬工業局函:請切實依本部核定
之「永續工業區潔淨水環境計畫」,推動相關工作,以保障產業穩定發展,兼顧環境保育。
貳、四選一單選選擇題 35 題(每題 2分)
【2】1.政府採購法所稱部分標價偏低,係指下列何種情形?
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其他機關最近辦理相同採購決標價格之百分之八十者
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其他機關最近辦理相同採購決標價格之百分之七十者
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可供參考之一般價格之百分之五十者
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可供參考之一般價格之百分之六十者
【2】2.機關辦理採購,原則上應訂定底價,而底價之訂定時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公開招標應於開標前定之
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其底價應於最後階段開標前定之
限制性招標有採比價方式者,其底價應於辦理比價之開標前定之
限制性招標有採議價方式者,其底價應於議價前定之
【2】3.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
數之多少百分比,如有僱用不足者,應繳納代金?
百分之一 百分之二 百分之三 百分之四
【3】4.機關辦理驗收,若有初驗程序者,初驗合格後,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機關應於幾日內辦理驗收,並作
成驗收紀錄?
7 日內 10 日內 20 日內 30 日內
【3】5.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二種以上性質,難以認定其歸屬者,應如何認定其歸屬?
按其性質所占契約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之 由採購機關決定之
按其性質所占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之 按其性質所占預估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之
【3】6.以一定比例以上之再生資源為原料所製成之產品稱之為:
副產品 回收產品 再生產品 資源產品
【2】7.同一公私場所,有數個排放相同空氣污染物之固定污染源者,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改
善其排放空氣污染物之 A ,經審查核准後,其個別污染源之排放,得不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條
所定排放標準之限制。
A=時間及濃度 A=總量及濃度 A=時間及頻率 A=總量及頻率
【1】8.某一工廠之固定污染源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時,負責人應立即採取 A ,並於 B 內
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A=緊急應變措施;B=一小時 A=部份停工;B=二小時
A=全廠停工;B=二小時 A=減量生產;B=三小時
【3】9.下列哪些機關應依權責制定有關減少資源消耗,抑制廢棄物產生及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之政策及法
令,並付諸施行? A.中央主管機關 B.地方主管機關 C.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僅A 僅AB 僅AC 僅C
【3】10.雲林縣政府提出「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並報請環保署核備,後經環保
署正式發函雲林縣政府函告該自治條例無效,其主要立論為下列何者?
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公告之
販賣或使用生煤許可證之申請、審查程序、核發、撤銷、廢止、紀錄、申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
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該自治條例第 3條及第 4條採取「全面禁止」使用生煤之管制規範,剝奪「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8 條中
規定,直接賦予人民請求核發使用生煤許可之權利
販賣或使用生煤之情形,應作成紀錄,並依規定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
【4】11.國內各空品區易超過空氣品質標準之污染物,除懸浮微粒外,還包括下列何者?
SO2 NO2 CO O3
【3】12.就空氣污染防制區之劃分而言,「一級防制區外,未符合空氣品質標準區域」,係屬於下列何者?
零級防制區 二級防制區 三級防制區 四級防制區
【1】13.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應向何者徵收?
營建業主 施工廠商 監造廠商 銷售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