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所有同學務須攜帶2B鉛筆、橡皮擦、黑色原子筆。
三、為配合學校作息,考試起迄時間若與學校鐘聲時間相同,則以鐘聲為準;與學校
鐘聲時間不同者,則以手搖鈴為準。為避免影響其他年級上課,同學繳卷後仍
然在教室內安靜自習 (各科須考六十分鐘後才可交卷)。
四、監考教師即該時段任課老師,煩請老師於考前至教務處拿取試卷,並請於各節上
課時到任課班級監考。若遇有下課時間監考,下課十分鐘之前五分鐘為上一節
課老師監考,之後五分鐘為下一節課老師監考,敬請老師配合,謝謝!。
五、各科考試時間社會、自然為 110 分鐘、英文、數學為 100 分鐘、國綜及國寫 90
分鐘。(配合大考中心 111 學測調整)
六、非考試時段,則一律照常上課。
七、模擬考當日如遇學校升旗,應考班級可免升旗並於教室內安靜自習,準備考試。
八、本通知單請班長公佈後,張貼於班級。並轉達考試當天之任課教師監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