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學習扶助成長測驗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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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習扶助
成長測驗作業說明
一、113 年度學習扶助成長測驗(以下簡稱本測驗)測驗對象與科
目:
(一)曾參與 113 年度學習扶助篩選測驗之學生,其國語文、數學、或英語
任一科目測驗結果未達通過標準者即需參與本測驗。
(二)承上,該等未達通過標準之科目為必須測驗科目(如國語文與英語均
未達通過標準,則國語文與英語為本測驗之必測科目)。已達通過標
準之科目為選考科目,由學校任課教師依學生學習狀況進行評估,
決定是否勾選加考該科目。
(三)以手動方式轉入個案管理名單之學生,其預計受輔科目將鎖定為必考,
其餘科目由學校任課教師依學生學習狀況進行評估,決定是否勾選
加考該科目。
(四)為持續追蹤輔導所需,學生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系統之個案名單,無
論是否已接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習扶助資源,均須參加本
測驗;若於測驗作業時間新納入之個案,亦需加入本測驗。
二、 測驗形式與時間:
(一) 本測驗自113 年11 月25 日(星期一)起至12 月31 日(星期二)開放測
驗。
(二) 紙筆測驗:2至3年級國語文、數學與 4年級英語採紙筆測驗方式,
試卷資料由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
金會)統計印刷,並於 11 月25 日前寄送至各校,試卷張數係依據各
校各科個案學生數核計(統計至10 月15 日),若無個案學生之學校,
即不寄送測驗試卷。學校請以「校」為單位,採下列兩種方式「擇
一」處理作答反應上傳作業:
1.自行上傳:
(1)請逕自於科技化評量系統「上傳紙筆測驗結果」上傳學生作答
反應,非選擇題題型請先依據各科目閱卷規準批閱。完成作答
反應上傳後,試卷無須寄回,寄回者一律視為非自行上傳,不
再核撥資料處理費。請務必於測驗期程結束【113 年12 月31
日(星期二)】前完成上傳,逾期視同缺考。
(2)自行上傳者,每一科目每一測驗人次酌予補助資料處理費;測
附件
驗期程結束後,將彙整各校資料處理費用,函請各直轄市政府
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轉知各校相關申請作業。
2.寄回試卷,由本基金會進行判讀閱卷與上傳作業(不另核撥資料處
理費用):
(1)請各國民小學依據紙筆測驗標準作業流程完成紙筆測驗,不須
批閱試卷,逕將試卷於 113 年12 月10 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
憑)將試卷資料寄回本基金會進行後續判讀閱卷作業。如逾期未
寄回者,則請逕自於評量系統「上傳紙筆測驗結果」上傳學生
作答反應。
(2)試卷寄回後,如有新增施測名單或請假補測學生,承辦人可使
用剩餘空白試卷或自行至科技化評量系統下載試卷,施測結束
後並上傳學生作答反應,請務必於測驗期程結束【113 年12 月
31 日(星期二)】前完成上傳,逾期視同缺考,試卷無須寄回本
基金會,自行上傳的部分亦不核撥資料處理費用。
(3)本基金會將採兩階段統一公告紙筆測驗閱卷結果:
12 月03 日前寄回者(郵戳為憑),於 12 月13 日公告測驗結果;
12 月10 日前寄回者(郵戳為憑),於 12 月20 日公告測驗結果。
如需儘早確認學生測驗結果,建請留意上述時程或自行上傳。
(4)參加專案計畫學校之班級試卷請自行批閱上傳,由學校自行上
傳部分亦不另核撥資料處理費用。
(三)電腦線上測驗:4年級國語文、數學及 5-9年級國語文、數學、英
語採線上測驗方式。
1. 英語科包含聽力測驗,請學校於施測前檢視耳機或廣播配備及功
能。
2. 數學科測驗時,請通知受測學生務必攜帶空白計算紙與文具,俾
測驗時計算使用。
(四) 請參與測驗學生以持平看待、認真作答之態度完成測驗。
三、成長測驗不核算提報率,仍請學校務必至 113 學年度網路填報系
統(http://priori.moe.gov.tw/report113/)「學校基本資料」功能確認
各年級學生總數是否正確,以確實核計與了解學校測驗結果。
四、測驗作業如有問題,請逕洽本基金會服務專線。
專線電話:05-5529722-5529723、5529725-5529727
網路電話:99167001-9916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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