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天主教輔仁高級中學 113 學年度第 1學期期末考試程表 114.1.3
★★請監考老師,務必提前 5分鐘至教務處領取試卷。★★
注意事項:
1. 請導師協助同學桌面及抽屜淨空(桌子不用轉向)、書包放置整齊。
2. 各科考試請勿提早交卷。
3. 請監考老師填寫監試報告,答案卷及答案卡請依班級座號順序,並務必清點張數確定無誤
後再送至教務處。
4. 同學交卷後才可離開座位,如同學自行至教務處交卷(不是由監考老師收卷),則該科以零
分計算。
5. 各節自修請監考老師務必準時至教室看自修,並請同學於教室內安靜自修,勿任意於教室
內外走動。
6. 段考期間如有缺考,煩請導師至教務處申請補考,缺考同學到校後先至教務處進行補考,
請勿再入班。
7. 請出題教師務必在該命題考科考試期間巡堂,確認學生作答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