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約用工作人員平時成績考核表
單位 | 職稱 | 姓名 | 現職 日期 | ||||||||||
工作項目 | |||||||||||||
以 下 由 主 管 覈 實 考 核 勾 填 | |||||||||||||
考核項目 | 考核內容 | 考核紀錄等級 | |||||||||||
優異 | 良好 | 稱職 | 待 加強 | 不良 | |||||||||
工作知能及績效 | 嫻熟工作相關專業知識,且具有業務需要之基本電腦作業能力,並能充分運用。業務處理均能掌握品質及時效,臨時交辦案件亦能依限完成。 | ||||||||||||
創新研究及簡化流程 | 對於承辦業務能提出具體改進措施,或運用革新技術、方法及管理知識,簡化工作流程,提升效能效率,增進工作績效。 | ||||||||||||
服務態度 | 負責盡職,自動自發,積極辦理業務,落實顧客導向,提升服務品質。發揮團隊精神,對於工作與職務調整,及與他人協調合作,能優先考量組織目標之達成。 | ||||||||||||
品德操守 | 敦厚謙和,謹慎懇摯,廉潔自持,無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冶遊賭博,吸食毒品,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 | ||||||||||||
年度工作計畫 | 工作計畫按預定進度如期完成或較預定進度超前,充分達成計畫目標,績效卓著。 | ||||||||||||
個人重大具體優劣事蹟 | |||||||||||||
面談紀錄 | |||||||||||||
直屬主管綜合考評及具體建議事項(請簽章) | 單位主管綜合考評及具體建議事項(請簽章) | ||||||||||||
(院長是否簽核授權各院自行決定) |
備註:一、用人單位主管應隨時將工作人員平時之服務績效記錄於考核表,並於每年五月及十月密陳校長核閱。
二、工作人員如有不適任之情形,單位主管應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工作規則規定,專案簽請校長核定後終止勞動契約。
三、試用人員不適用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