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日期: 112 年 3 月 30 日
壹、依據
經濟部能源局112年度「輔導中小學推動能源教育計畫」。
貳、目的
一、鼓勵教師發展能源教育融入式教案,透過搭配教具或教學媒體運用之教案設計,在國民中小學各領域學科中融入能源教育,讓學生理解能源概念及節能方法,進而增進能源知識及培養節約能源習慣。
二、藉由競賽,將優秀得獎教案宣傳並登載於「能源教育資訊網」,作為全國各國民中小學推動能源教育教學之參考。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三、執行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肆、參加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
伍、報名方式與報名時間
一、報名方式:參賽教案應由參賽教師獨力編寫,每位參賽教師報名教案件數以3件為限。報名時請繳交附件1報名表、附件2教學活動設計表及附件3原創宣告切結書,前述檔案可至能源教育資訊網(網址:energy.mt.ntnu.edu.tw)下載。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7月19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將上述資料之電子檔寄至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如未收到回信確認或有相關疑問請洽聯絡窗口:吳先生(02)7749-3524、徐小姐(02)7749-5582。
陸、教案內容
一、教案主題自訂,須依據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能源教育議題之學習目標,將能源教育議題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融入現行課程(詳如附件4),與學生生活經驗結合,設計創意教案,應搭配至少1組教具或教學媒體,並設計學習單。
二、「環保」、「資源回收」、「食農教育」、「省水」等非本競賽之核心主題,請勿以前述主題之教案參賽。
三、教案總教學時間最多以2節為限,融入能源教育內容時長不超過教案總教學時間1/3為原則(如:教案總教學時間為1節40分鐘,則能源教育融入時間不超過14分鐘;教案總教學時間為2節90分鐘,則能源教育融入時間不超過30分鐘)。
柒、評選方式
一、本競賽採2階段評選,由執行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各階段評選。
(一)初審
1.由評審委員依據參賽教師所繳之教學活動設計表進行評分,依成績由高至低排序,至多取前18件參加決審,進入決審之每件教案由執行單位補助新臺幣7,000元做為製作教案必要之材料費及有關圖片授權使用費之用途,並於決審後核發。
2.初審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 比例 |
教學設計之創意性、可行性及推廣性 | 50% |
符合十二年國教能源教育議題之學習主題 | 15% |
教具或教學媒體之設計理念 | 15% |
符合素養導向 | 10% |
學習單之創意 | 10% |
加分項目: 教案設計內容涉及「能源轉型」或「淨零排放」者,得酌加總分1至5分。 |
(二)決審
1.進入決審者須配合執行單位安排,至決審會場解說教案內容、展示教具或教學媒體,並接受評審委員詢答。
2.由評審委員依各參賽教案及教師表現評分,並由執行單位依得分排定序位,加總後決定名次。
3.決審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 比例 |
教案內容(含學習單)解說 | 40% |
教具或教學媒體展示 | 30% |
評審委員詢答 | 30% |
二、競賽時程如下:
項次 | 時間 | 項目 |
1 | 7月19日(星期三)前 | 報名表、教學活動設計表及原創宣告切結書收件截止。 |
2 | 8月4日(星期五)前 | 完成初審評選並公布入圍決審名單。 |
3 | 10月13日(星期五)前 | 完成決審評選並公告得獎名單。 |
4 | 11月4日(星期六) | 由主辦單位公開頒獎表揚。 |
競賽相關訊息及時程可於「能源教育資訊網」查詢(網址:energy.mt.ntnu.edu.tw),以上時程如有修正,將另行通知。
捌、獎勵
決審評選出特優、優等、甲等各1件及佳作6件,各獎項獎勵如下:
一、特優:1件,頒發特優獎狀1幀及獎金新臺幣3萬元。
二、優等:1件,頒發優等獎狀1幀及獎金新臺幣2萬元。
三、甲等:1件,頒發甲等獎狀1幀及獎金新臺幣1萬元。
四、佳作:6件,各頒發佳作獎狀1幀及獎金新臺幣5,000元。
玖、注意事項
一、初審
(一)報名時請繳交附件1報名表為可編輯檔,附件2教學活動設計表,請以中文Word或ODF格式製作,並轉存PDF檔,不接受手寫稿,以及附件3原創宣告切結書為親簽後之掃描檔。
(二)教學活動設計表內容應以底線標註融入能源教育的部分。
(三)教學活動設計表編撰時,所有教具或教學媒體與參考資料等均應註明資料來源及出處,並於教案中標明清楚。
二、決審
(一)決審順序由執行單位排定,決審當天各參賽教師應依執行單位排定時間完成報到,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不得有異議。
(二)決審當天,除基本設施(電腦、投影設施、音響設備、麥克風)外,與決審評審相關之教具或教學媒體由各參賽教師自備。
(三)決審過程得由執行單位錄影,錄製成果之智慧財產權歸主辦單位享有。
(四)如有未盡事宜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競賽時,由執行單位宣布相關應變措施。
三、其他
(一)本競賽參賽者個人資料之蒐集,涉及個人隱私權益,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條第1項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1.蒐集個資機關名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2.蒐集目的:辦理112年度國民中小學能源教育創意教案競賽之參加、得獎聯繫事宜。
3.個人資料項目: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地址、電子郵件信箱。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中華民國112年4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2)地區:中華民國。
(3)對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4)方式:電話、書面、電子文件等方式利用。
5.參賽者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1)資料使用期間,參賽者得隨時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請求查詢、閱覽、複製副本、刪除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2)獲獎者之相關個人資料應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存查,獲獎者無法為前項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
(二)參賽者應親簽原創宣告切結書(如附件3)切結其參賽教案為原創作品、無抄襲、違反智慧財產權等權利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事,且未曾於其他競賽中獲獎。如參賽者違反上述切結內容,主辦單位得收回其參加本競賽之權利;如經決審評選獲獎者,主辦單位得收回該獎項並追收所發獎狀、獎金及有關補助費用,獎項不再遞補。
(三)參賽教案之著作權及人格權屬參賽教師所有,惟參賽獲獎教案、教學簡報、教具及教學媒體應無償授權主辦及執行單位以非營利目的,不限時間、方式、地點、次數,自行或再授權他人作為公開宣傳或推廣之用。
(四)本競賽提供進入決審之圖片使用費、材料費,每件教案補助新臺幣7,000元,由執行單位於決審後統一匯款至參賽教師之學校。
(五)防疫規範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相關規定辦理,如有修正,將另行通知。
(六)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競賽須知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競賽須知內容之權利。
附件1
112年度國民中小學能源教育創意教案競賽
【報名表】
編號 | (由執行單位填寫) | ||
學校名稱 | OO縣/市(立)OO國民中小學 (請填寫全銜) | ||
教案名稱 | |||
姓名 | 性別 | ||
職稱 | □專任教師□兼任教師□代理教師 □代課教師 □實習教師 | ||
聯絡電話 | 電話(公): 手機: | ||
作品參賽紀錄 |
競賽名稱:。 |
附件2
112年度國民中小學能源教育創意教案競賽
【教學活動設計表】
教案名稱 | 設計者 | ||||||
教學對象(單選) | 教學 總時間 | 教學 融入時間 | |||||
□國民小學 年級 □國民中學 年級 | 分鐘 | 分鐘 | |||||
領域學習課程(單選) | 出版社 | 冊別及 單元名稱 | |||||
國民小學(不含彈性學習課程): □國語文 □英語文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 /新住民語文 □數學 □生活課程 □社會 □自然科學 □藝術 □綜合活動 □健康與體育 | 國民中學(不含彈性學習課程): □國語文 □英語文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 □數學 □歷史 □地理 □公民與社會 □理化 □生物 □地球科學 □音樂 □視覺藝術 □表演藝術 □家政 □童軍 □輔導 □資訊科技 □生活科技 □健康教育 □體育 | ||||||
整體設計理念(條列式列出) | |||||||
教具或教學媒體設計理念 | |||||||
核心素養(或基本能力) | 總綱(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 ||||||
領域(主題、項目、條目) | |||||||
能源教育議題融入 | 學習主題(可複選) | □能源意識 □能源概念 □能源使用 □能源發展 □行動參與 | |||||
實質內涵 | |||||||
教學活動說明 | 教學時間 | 教具或教學媒體使用 | |||||
一、教學準備 | |||||||
二、教學發展 | |||||||
三、綜合活動 | |||||||
四、評量方式(應附學習單) | |||||||
參考資料 | |||||||
*注意事項
參賽教案版面設定請以A4由左至右橫打,上下左右邊界各2公分,行距為單行間距,字體:標題-楷體或黑體16點(pt)字,段落標題-楷體或黑體14點(pt)字,內文-楷體或黑體12點(pt)字。
教案稿件需設定頁碼,全文不得超過10頁(學習單、圖表、相片及附錄等附件不在此限)。
教案總教學時間最多以2節為限,融入能源相關內容,時長不超過教案總教學時間1/3為原則。
參賽教案應以底線標註融入能源教育的部分。
參賽教案編撰時所有教具與參考資料需註明出處,並於教案中標明清楚,以維護智慧財產權。
參賽資料請於112年7月19日(星期三)前寄至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如有疑問請洽聯絡窗口:吳先生(02)7749-3524、徐小姐(02)7749-5582。
附件3
112年度國民中小學能源教育創意教案競賽
【原創宣告切結書】
本人同意並擔保以下條款:
一、本參賽教案 (教案名稱),確實為本人原始創作且獨力製作完成,並無假他人製作或抄襲仿冒他人創意或作品、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情事,且未曾於他項競賽中獲獎。
二、如違反規定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收回本人之參賽及獲獎之權利,並追回頒發之獎狀、獎金及有關補助費用。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由本人願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本人同意獲獎教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於非營利之範圍內,將參賽教案之全部或部分以紙本或電子檔等型式典藏、重製、散佈、改作、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及公開發行。
四、本人同意執行單位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學校名稱:
參賽者簽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112 年 月 日
附件4
112年度國民中小學能源教育創意教案競賽
【能源教育議題融入說明】
一、學習目標
(一)增進能源基本概念。
(二)發展正確能源價值觀。
(三)養成節約能源的思維、習慣和態度。
二、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
(一)能源意識:能源教育首先要喚起學生的能源意識(覺知),意即當學生認為能源與自身有關,才能促進他們想了解能源是什麼、為何要節約能源的學習動機,並以例舉國內外時事、實際案例的方式來引導學生,以連結學生的日常生活與能源間之關係。
(二)能源概念:使學生認識能源的種類、形式、應用、開發及創能、儲能與節能的原理,並了解能量轉換的概念。
(三)能源使用:使學生了解能源的使用與經濟發展、環境之間相互的牽動與影響,知悉能源高效率使用可減少不必要的浪費,以及能源安全的意義。
(四)能源發展:使學生認識及了解國內外傳統能源及新興能源的發展趨勢,以及我國目前能源政策方向等議題。
(五)行動參與:培養學生蒐集能源議題相關資料,與他人討論、分析、分享所獲得的資訊,進而展現行動參與的實踐能力,達到將節能減碳落實於日常生活中之目的。包括對於家庭、校園生活能提出合適的節能規劃或能源專題實作,參與能源相關活動,對於國內外的能源政策、措施,能提出自己的創新看法。
國民中小學相應之議題實質內涵表
議題學習 主題 | 議題實質內涵 | |
國民小學 | 國民中學 | |
能源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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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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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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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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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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