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書封面格式
教育部實作場域設備精進計畫
課程師資設備精進方案
計畫書
(參考格式)
計畫名稱
計畫期程:自 114 年 ○ 月至 114年12月止
執行 學校 | ||
執行 單位 | (請蓋關防) | |
計畫 主持人 |
中華民國 114 年 月 日
教育部實作場域設備精進計畫-計畫書
(適用114年度申請課程師資設備精進方案計畫)
114.2
說明:
本計畫重點係人才培育,非研究計畫,產學合作係學校設置仿產業場域,所附帶之效益。
整體計畫請以1年規劃。
本計畫應針對人工智慧等國家重點產業核心能力,提升現有教學場域軟硬體資源,包括提升教師產業知能、擴充實務教學課程等。
本計畫培育對象以校內(包括跨院、所、系、科)學生及教師為主,獲補助學校應盤點鄰近學校軟硬體資源及業界職能需求,並以教學實作場域需求為主軸,針對所需設備、師資或課程等,提出精進規劃,提升場域利用率,銜接產業人才需求。
受補助學校應負本計畫蒐集資料之義務,配合本部相關執行成效彙整。
本計畫如以「區域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計畫」、「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或執行其他部會相關補助計畫為基礎,擴充或延伸本計畫,應於計畫書中說明與本計畫之區隔及如何接軌,包括課程延伸、設備精進等。
計畫書
請上系統填報第一部分壹、貳項並於完成後下載,併同首頁及其他計畫書內頁合併為一PDF檔後上傳至系統。
請依規定於首頁加蓋簽章及關防掃描後連同其他內容合併上傳。
封面請依「計畫書封面格式」製作,A4紙張直式由左向右橫寫,標題文字採14號字、內文採12號字,單行間距繕打、製作目錄並標註頁碼,計畫書第二部分以30頁為限,不含附件。
目 錄
壹、基本資料表 1
貳、預期成效表 2
壹、計畫摘要 4
貳、緣起(動機、目的、過去的投資及成就) 4
參、工作項目 4
肆、方法/步驟 4
伍、預期成效 4
陸、經費需求 4
附件目錄
壹、計畫書表件 5
表1 本計畫主要合作法人/公協會/企業表(每一合作單位填寫一份) 5
表2 申請學校授課師資表(含技術人員、輔導人員) 5
表3 支援單位授課師資表(含法人企業機構支援師資) 5
表4 學生課程規劃表 6
表5 學生實作課程綱要表(每一課程填寫一份) 6
表6 實作場地規劃表(每一場地填寫一份) 7
表7 實作設備表(每一場地填寫一份) 7
表8 種子教師選送名單 7
表9 擬新購設備清冊 8
表10 資本門經費表(每1年度填寫1份) 8
表11 經常門經費表(每1年度填寫1份) 8
表12 教育部補助經費申請表簡版(每1年度填寫1份) 9
表12 教育部補助經費明細表詳版(每1年度填寫1份) 11
第一部分
(請於計畫系統填報本表下載使用)
申請學校 | 執行單位 | |||||||
計畫名稱 | ||||||||
與五大信賴產業或重點產業關聯(可複選) | ■五大信賴產業:人工智慧、_______ □六大核心戰略產業:____________ □國家重點創新產業: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 | 執行單位是否為「教學實作場域建置方案」之合作學校 | □是,參與之「教學實作場域建置方案」計畫名稱: __________ □否 | |||||
主要合作法人/公協會/企業 | ||||||||
培育學生 (可新增單位) | 培育方式(可複選) | □系/所(全) □分組 □學分學程 □學位學程 | 系所名稱 | |||||
主持人 | 姓名: 職稱: 電話: 行動電話: E‐Mail: | |||||||
主要聯絡人 | 姓名: 職稱: 電話: 行動電話: E‐Mail: | |||||||
年度 | 經費項目 | 教育部補助款 | 學校自籌款 | 小計 | ||||
114 | 資本門 | (系統自動計算) | ||||||
經常門 | (系統自動計算) | |||||||
合計 | (系統自動計算) | (系統自動計算) | (系統自動計算) | |||||
經費需求 (單位:元) (系統自動計算) | 申請教育部補助(1) | 比例 | % | |||||
補助款資本門(2) | 資本(2)/(1)≦ 50% | |||||||
補助款經常門(3) | 經常(3)/(1)≧50% | |||||||
學校自籌(4) | 自籌(4)/(1)≧ 15% |
(請於計畫系統填報本表下載使用)
填表說明
請填列執行本計畫預期達成之量化績效指標內容,並標示對應之頁碼,質化績效指標執行說明亦一併敘明於計畫書內,非執行本計畫產生之績效,請勿列入。
培育學生人數:泛指當年度新增修習課程之學生,包括修習實作課程之學生及其他使用基地設備之學生人數。
產學合作:教師與合作機構或產業進行與本計畫有關之產學合作計畫案,如有衍生技轉或商品化等預期成果請於計畫書內說明。
培訓種子教師人數:泛指配合本計畫培育目標,規劃學校師資培訓課程,完成前述課程之教師稱為種子教師,期透過精進種子教師專業能力,擴散其教學能量。
獲補助計畫之績效計算,非執行本計畫產生之擴散效益,請勿列入;量化指標之統計皆不得重複列計,亦即主要績效指標與自訂績效之衍生收益彼此間不得重複列計。
其他績效指標:請學校依實際執行情形填寫。
類別 | 指標項目 | 分年達成目標 | |||
量化指標統計-預期績效 | 計算方式說明 | 指標說明對應計畫書頁碼 | |||
114年 | |||||
主要績效指標 (填表說明5) |
(填表說明2) | 每年修習學生人數 | |||
其他人才培育計畫學生人數(請視情況自行增列) | (勿累計人數) | 請填計畫名稱 | |||
| 件數 | ||||
金額(仟元) | |||||
參與教師人次 | |||||
參與學生人次 | |||||
| 件數 | ||||
| |||||
| |||||
自訂績效指標 |
| 請自設增列 |
第二部分
陳述計畫生成因由、動機、盤點產業現狀及人力需求、目的、學校已有基礎及為申請本計畫已經投入之籌備、預期綜效等等。
※請說明計畫辦理項目如強化夥伴學校參與、擴大學生實作機會、種子教師培訓等
※請簡要說明計畫架構,包含申請學校與合作學校、法人、公協會或企業共同合作計畫執行之合作模式(媒合機制),另請填列附表1。
※若計畫係建立在「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或「建置區域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計畫」基礎之上,請陳述接續關係。
※說明如何落實培育課程或師資培訓(含課程對應師資及設備)、如何與產業合作培訓等規劃,另請填列附表2-7。
※說明如何協助教師進修產業AI應用技能等規劃,包含進修課程、種子教師選送名單、培訓檢核基準等,另請填列附表8。
※除品質績效外請自訂各項效標,招生效益也是績效。
※請說明執行本計畫可以達成的願景與綜效,以及如何讓社會大眾有感。
※請說明自訂分年達成之質化及量化績效指標(請與第貳項、預期成效表相對照)。
※請說明辦理本計畫之預期效益含學校自訂之績效指標、使用本計畫設備的擴散效益,以及自償性之衍生收益如產學合作經費、專利授權收益、技術移轉收益、自編教材分享等;另請學校說明對持續培育學生(員)之規劃與承諾。
資本門補助經費不超過50%,且應編列至少15%配合款,請依實際需求填寫並敘明理由,另請填列附表9-12。
附 件
表1 本計畫主要合作法人/公協會/企業表(每一合作單位填寫一份)
法人/公協會/企業名稱 | |
產業別 | |
與學校計畫合作模式 | |
法人/公協會/企業特色 |
表2 申請學校授課師資表(含技術人員、輔導人員)
編號 | 專任/ 兼任 | 姓名 | 職稱 | 系所名稱 | 授課/ 輔導 | 專長/證照 | 開授課程/支援事項/ 課程名稱/輔導項目 | 業界 | 教學 |
□授課 □輔導 | |||||||||
□授課 □輔導 | |||||||||
□授課 □輔導 |
※請依先專任師資後兼任師資之順序填寫。
表3 支援單位授課師資表(含法人企業機構支援師資)
編號 | 專任/ 兼任 | 姓名 | 職稱 | 支援單位 | 系所名稱 | 授課/ 輔導 | 專長/證照 | 開授課程/支援事項/ 課程名稱/輔導項目 | 業界 | 教學 |
□授課 □輔導 | ||||||||||
□授課 □輔導 | ||||||||||
□授課 □輔導 |
※請依先專任師資後兼任師資之順序填寫。
表4 學生課程規劃表
課程 | 課程名稱 | 開課時間 (___學年,第_學期) | 每週上課時數 | 修習 總週數 | 修習 總時數 | 學分數 | 授課地點 (申請學校、法人企業) |
專業課程 | |||||||
實作課程 | |||||||
其他課程 | |||||||
※學分數若未採計學分,請填0。時數、學分數數值至多填列至小數點第1位。
表5 學生實作課程綱要表(每一課程填寫一份)
課程 | 開課 單位 (2擇1) | □申請學校,系所名稱:_________ □法人企業,企業名稱:_________,部門名稱:______ | |||||||||||
授課 教師 | 單位 (職稱) | 技術人員 | 單位 (職稱) | ||||||||||
實作 場地 | (請填寫課程使用之所有場地名稱) | ||||||||||||
開課 | 開課時間 | 每週 上課時數 | 修習 總週數 | 修習 總時數 | 學分數 | 操作方式 | |||||||
___學年,第__學期 □學期周間□學期周末 □寒暑假□其他____ | □個人操作 □每組__人 | ||||||||||||
課程內容 | |||||||||||||
實作單元 | 時數 | 操作設備 | 核心能力/技術項目 | ||||||||||
序號 | 名稱 | ||||||||||||
※學分數若未採計學分,請填0。時數、學分數數值至多填列至小數點第1位。
表6 實作場地規劃表(每一場地填寫一份)
場地名稱 | 場地 狀態 | □新設 □現有 | 設備 狀態 | □全部新購 □全部現有 □部分新購、現有 | ||||||
負責人員 | 姓名: 職稱: | 場地 位置 (2擇1) | □主辦學校 □法人企業,企業名稱:_________ | 場地空間 | 平方公尺 | |||||
培育對象 | 學生 | 授課課程 | 使用時數 (時數x週數) | |||||||
員工 | 授課課程 | 使用時數 (時數x週數) | ||||||||
其他 | 授課課程 | 使用時數 (時數x週數) | ||||||||
平面配置圖(含實線之現狀與虛線之未來規劃) |
表7 實作設備表(每一場地填寫一份)
場地名稱 | ||||||||
編號 | 設備名稱 | 現有/ 新購 | 數量 | 對應課程 | 財產最終使用期限(年/月) *新購設備得免填 | 使用狀況(小時/每週) | 保管/維修人員 | |
□現有 □新購 | ||||||||
□現有 □新購 | ||||||||
□現有 □新購 |
表8 種子教師選送名單
序號 | 學校名稱 | 系科 | 姓名 | 職稱 | 專長 |
表9 擬新購設備清冊
採購 | 設備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預估單價(元) | 規格 | 預擬放置地點(學校單位/機構) |
表10 資本門經費表(每1年度填寫1份)
單位:元
年度 | 設備名稱 | 單價 | 數量 | 總價 | 教育部 補助款 | 學校 自籌款 | |||
114 | |||||||||
年度合計 |
表11 經常門經費表(每1年度填寫1份)
單位:元
年度 | 經費項目 | 單價 | 數量 | 總價 | 教育部 | 學校 自籌款 | 說明 | ||||||
114 | 人事費 | ||||||||||||
小計 | |||||||||||||
業務費 | |||||||||||||
雜支 | |||||||||||||
小計 | |||||||||||||
年度合計 |
□申請表 | ||||||||||||||
教育部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非民間團體) □核定表 | ||||||||||||||
申請單位:○○○○大學 | 計畫名稱:○○○○○ | |||||||||||||
計畫期程: 114年○月○日至114年○月○日 | ||||||||||||||
計畫經費總額: 元,向本部申請補(捐)助金額: 元,自籌款: 元 | ||||||||||||||
擬向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捐)助:▓無□有 (請註明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捐)助經費之項目及金額) 教育部: 元,補(捐)助項目及金額: XXXX部:………………元,補(捐)助項目及金額: | ||||||||||||||
補(捐)助項目 | 申請金額 (補助+自籌) (元) | 核定計畫金額(教育部填列) (元) | 核定補助金額 (元) | 說明 | ||||||||||
人事費 |
(若有以自籌款聘任之人員,請註明:含自籌款編列之專任__人、兼任__人)。
自籌款: | |||||||||||||
業務費 |
、 、 。
自籌款: | |||||||||||||
設備及投資 |
、 、 。
自籌款: | |||||||||||||
合 計 | ||||||||||||||
承辦 主(會)計 首長 單位 單位 | 教育部 教育部 承辦人 單位主管 | |||||||||||||
受領人資訊: 一、金融機構或中華郵政公司名稱與代號(包括分行別): 二、戶名: 三、帳號: 四、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統一編號: | ||||||||||||||
補(捐)助方式: □全額補(捐)助 ■部分補(捐)助 指定項目補(捐)助□是■否 【補(捐)助比率 %】 地方政府經費辦理方式: □納入預算 □代收代付 | 餘款繳回方式: □繳回 □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 |||||||||||||
備註:
| ||||||||||||||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申請補助者如符須表明身分者,請至本部政風處網站(https://pse.is/EYW3R)下載「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填列,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各計畫主政單位或政風處。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機關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機關首長發現前項人員有應行迴避之情事而未依規定迴避者,應令其迴避,並另行指定人員辦理。
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 | |||||
申請單位:○○○○大學 | 計畫名稱:○○○○ | ||||
計畫期程:114年○月○日至114年○月○日 | |||||
計畫經費總額: 元,向本部申請補助金額: 元,自籌款: 元 | |||||
經費項目 | 計畫經費明細 | ||||
單價(元) | 數量 | 總價(元) | 說明 | ||
人 事 費 (經) | 專任助理 | ○○○元*○○月= 補助款:○○○元。 自籌款:○○○元。 | |||
勞健保及勞退 | |||||
補充保費 | |||||
自行新增 | |||||
小計 | ※以不超過4人為原則 | ||||
業 務 費 (經) | 鐘點費 | 補助款:○○○元。 自籌款:○○○元。 | |||
材料費 | 計畫所需○○、○○費用。【單價不超過新臺幣1萬元】 補助款:○○○元。 自籌款:○○○元。 | ||||
自行新增 | 補助款:○○○元。 自籌款:○○○元。 | ||||
雜支 | |||||
小計 | |||||
設備及投 資 (資) | 【單價超過1萬元,且耐用年限2年以上項目】 | 補助款:○○○元。 自籌款:○○○元。 | |||
小計 | |||||
合 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