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高階中等學校學生會成果觀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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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實施計畫 

壹、 計畫緣起 

《高級中等教育法》要求各校輔導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
相關自治組織,並提供其必要協助,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
學生自治係公民教育與政治社會化的一環,學生透過學生自治活動培養對民
主政治的認知與體驗,而全國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架構與運作情形
各有特色,希望能透過活動促成各高級中等學校全校型學生自治組織相互認
識、觀摩與交流,以深化彼此的民主素養。 

貳、 活動目的: 

一、藉由跨校學生自治組織彼此間的認識與交流,促進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

生對於公民行動的重視與對公共事務之關懷。 

二、透過主題課程展現中學生瞭解參與公眾事務與學生行動的各種面向,促

成學生對學生自治重大議題有更深入理解。 

三、提供各高級中等學校學聯會、學生會或班聯會(為統一並簡化說法,以

下皆簡稱學生會)相互觀摩之平臺與機會,促成其自我檢視組織發展狀
況,進而促進組織健全發展。 

參、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三、協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 

肆、 參加對象: 

一、擺攤展示報名(以校為單位,限定學生會幹部): 

(一)全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會幹部(含指導老師)

。 

(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之學生會幹部(含指導老師)。 

二、現場觀摩學生:全國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未

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之學生,以學生會或其他學生自治組織
之幹部為優先。 

伍、 活動人數: 

一、擺攤展示:採小組方式報名,每校以 1 組為限,每組人數 2~5 人(含指

導老師),預計錄取 35 組,依各校學生會特色與區域均衡狀況決定錄取
學校,額滿為止。 

二、現場觀摩學生:預計錄取 150 人,每校至多 3 人,額滿為止。 
 

陸、 活動日期:114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 
柒、 活動地點:待招標後公告。 
捌、 活動內容: 

一、活動日程,詳如附件一。 
二、收集近期高中學生會運行常遇見問題,先由專家辦理學生會有關之主題

講座,活動以各校學生會觀摩交流時間為主軸,最後由專家提供講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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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玖、 報名期間: 

一、擺攤展示:114 年 3 月 5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30 分~4 月 11 日(星

期五)12 時:30 分,開放網路 google 表單以學校小組為單位報名。 

二、現場觀摩學生:114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30 分~5 月 14

日(星期三)12 時:30 分,開放網路 google 表單供現場觀摩學生報名
(以學校為單位報名)。 

三、為增加各校響應能量,擴大認識及參與的機會,鼓勵各校透過觀摩他人

經驗,累積創意構想,發揮自主學習能力,提供以下活動獎項。 

(一)攤位人氣獎: 

1.各組至服務處領取創新人氣獎選票貼紙 4 張,利用攤位說明時間至各

展區觀摩他組作品,選出心目中攤位人氣獎,將選票貼紙貼到人氣獎
榜單上。 

2.各區(東部區、北部區、中部區、南部區、離島區)至少選出人氣第

1 名學校,依照各區報名狀況總數可增額 2 名,頒發現金 2,000 元。 

(二)闖關獎:參加人員經報到後領取攤位闖關卡,到各攤位完整瞭解各校

學生會運作與年度活動,可在闖關卡蓋上一個戳章,完成闖關卡 18
個戳章任務前 50 名者即可獲得獎品 1 份。 

(三)為鼓勵學生會發展,經專家學者研商討論,得增設評審團推薦獎 3

名,頒發現金 2,000 元。 

壹拾、報名程序: 

一、擺攤展示: 

(一)114 年 3 月 3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30 分公布訊息於國立彰化高

級中學首頁之「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

,並進入報名專區 google 表單

報名。 

(二)依照學生會運作特色、區域學校數均衡狀況決定錄取學校,預計 11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三)公布錄取正(備)取結果,公告於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首頁,或國立
彰化高級中學網站首頁,併行通知。 

(三)正取學校請於 114 年 5 月 2 日(星期五)前完成以下報名程序: 

1.  將紙本報名表(附件二)免備文掛號寄至「國立彰化高級中學學務

處」(地址:500 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 78 號),信封上請註明「114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成果觀摩活動報名」

(郵戳為憑)。依報名表繳交

狀況辦理備取相關事宜。 

2.  上網填寫錄取 google 表單,內容有「參加人員資料、交通方式、交

通費預估、學生會成立宗旨暨簡介、學生歷年重要運作、特色摘要
(近二學年,112 學年~113 學年)、學生會幹部團體照」。 

3.  已報名之學生因故無法出席者,應於活動前一週通知承辦學校,以

利作業。 

二、現場觀摩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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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4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30 分公布訊息於國立彰化高

級中學首頁之「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

,並進入報名專區 google 表單

報名。 

(二)預計錄取 150 人,各校至多錄取 3 人(如總人數不足 150 人,則各校

增額錄取)

。預計於 114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公布現場觀摩學生錄

取名單。 

壹拾壹、經費補助: 

一、交通住宿補助: 

(一)為鼓勵學生參加,擺攤展示報名錄取之 35 組學校,依「國內出差旅

費報支要點」第 2、5 及 12 點規定略以,交通費包括行程中必須搭乘
之飛機、高鐵、船舶、汽車、火車、捷運等費用,均覈實報支;交通
費應按行程必經之順路計算之。 

(二)東部地區(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

、離島地區(澎湖縣、金門縣、

連江縣)

、屏東縣與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學校:學生及指導老師覈實

補助來回交通費,如有住宿需求請提供名單,統一由承辦學校安排,
住宿地點待招標後公告。 

(三)其餘地區:學生及指導老師覈實補助交通費。 
(四)擺攤展示報名階段錄取之 35 組學校所預估補助交通費用,請於 114

年 5 月 2 日(星期五)前回傳報名表(紙本、網路兩者皆要)。 

二、攤位布置補助:擺攤展示報名階段錄取之 35 組學校,補助攤位布置費用

3,000 元,可支用於印刷費及雜支等。 

三、有關本案經費補助各組學校事宜說明如下: 

(一)核撥:經通知後請申請學校掣據向國立彰化高級中學請款。 
(二)核銷:申請學校得於支用範圍內自行勻支。 
(三)結報:本案請確依核定金額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

報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並於 114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前
檢附下列資料函報承辦學校辦理核結。 

1.  114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各校成果報告書(附件

三)

:請提供活動照片(當日攤位照片、學生參與活動等)2 到 4 張

等資料。 

2.  教育部委辦經費收支結算表。 
3.  如有結餘款請繳回。公立學校採就地審計,私立學校請將原始支出

憑證造冊繳回承辦學校。 

四、現場觀摩學生:不另行補助,請各校自行依規定支應。 

壹拾貳、建議攤位展示重點,學生攤位展示應同時呈現以下兩大重點,相關展示

參考資料如附件四。 

一、學生會之「行政部門運作」

「立法部門運作」

「權力分立設計之特色」、

「選舉制度」

「財務制度」

「學生權益」

「活動績效」

,及「整體性表現」

等 8 大項目。 

二、學生會之「學生會特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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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拾參、承辦學校聯絡方式:國立彰化高級中學學務處 

訓育組長   

04-7222121 轉 32101  [email protected] 

學務主任   

04-7222121 轉 32001  [email protected] 

壹拾肆、其他注意事項及交通資訊 

一、如有患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之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等疾病請勿出席

與會;患有呼吸道疾病者,於人潮較密集區,仍建議戴口罩。 

二、高鐵建議搭乘:搭乘至高鐵臺中站,於指定時間於指定地點集合(待公

布),由接駁車接送至活動場地。 

二、搭乘臺鐵:請搭車至臺鐵臺中車站下車,於指定時間於指定地點集合(待

公布)

,由接駁車接送至活動場地。 

三、教師自行開車:請導航至活動地點。 

壹拾伍、經費:本活動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經費支應。 
壹拾陸、參與證明:活動結束後,頒發設置攤位之學生活動參與證明。 
壹拾柒、獎勵:本計畫執行績優人員,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承辦學校依

權責予以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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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流程表 

時間 

內容 

備註 

09:10~10:00  報到與場地布置 

國教署長官 
彰化高中王延煌校長 

10:00~10:10  開幕式 

國教署長官 
彰化高中王延煌校長 

10:10~11:10 

分場 A 
主題講座:學生會與學校師長及外界的溝通技巧

─以辦理活動與爭取經費為例 

講座待聘 

分場 B 
主題講座:如何完備學生自治組織─以案例談組

織權力分立之設計 

講座待聘 

11:10~12:10  各校學生會觀摩交流時間(含展示區布置) 

1.在各攤位進行交流 

2.每攤位提供 1 張展架(各校繳交

符合格式之檔案由承辦學校統一

印刷)、桌椅(數量及尺寸待招

標後公告)。 

12:10~13:00  午餐饗宴(持續交流) 

13:00~14:30  各校學生會觀摩交流時間 

參與師生、專家與來賓在各攤位

進行交流、攤位評分 

14:30~15:30  學生自治會法令宣導、問答及有獎徵答時間 

由專家講授 

15:30~16:00  專家講評與建議 

由專家提供各校學生會分享觀摩

之內容予以講評及提供建議 

16:00~16:50  綜合座談 

國教署長官 
彰化高中王延煌校長 

16:50~17:30  閉幕式 

國教署長官 
彰化高中王延煌校長 

17:30 

賦歸 

  彰化高中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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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114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報名表 1 

 

報名學校全名 

 

所在縣市 

 

 

帶隊指導老師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生理
性別 

□男  □女 

用餐 
習慣 

□葷  □素 

生日  民國      年      月      日 

住宿
需求 

□是;□否 

E-mail 

 

 
小組報名學生(擺攤)-1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生理
性別 

□男  □女 

用餐
習慣 

□葷  □素 

生日

 

民國      年      月      日

 

住宿
需求

 

□是;□否

 

E-mail

 

 

擔任幹部名稱 

□新任(113 學年第二學期)    □原任(113 學年第一學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組報名學生(擺攤)-2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生理
性別 

□男  □女 

用餐
習慣 

□葷  □素 

生日

 

民國      年      月      日

 

住宿
需求 

□是;□否

 

E-mail

 

 

擔任幹部名稱 

□新任(113 學年第二學期)    □原任(113 學年第一學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組報名學生(擺攤)-3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生理
性別 

□男  □女 

用餐
習慣 

□葷  □素 

生日

 

民國      年      月      日

 

住宿
需求

 

□是;□否

 

E-mail

 

 

擔任幹部名稱 

□新任(113 學年第二學期)    □原任(113 學年第一學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組報名學生(擺攤)-4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生理
性別 

□男  □女 

用餐
習慣 

□葷      □

素 

生日

 

民國      年      月      日

 

住宿
需求

 

□是;□否

 

E-mail

 

 

擔任幹部名稱 

□新任(113 學年第二學期)    □原任(113 學年第一學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東部地區(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

、離島地區(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屏東縣與偏遠地區

及非山非市學校得補助 6 月 12 日晚上及 6 月 13 日晚上住宿,統一由承辦學校安排,地點待招標後
公告。非前述地區學校之師生如有住宿需求不提供補助,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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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報名表 2(小組報名補助經費申請表) 

 

報名學校全名 

 

所在縣市 

 

 
單人交通費計算 
自「服務機關/就讀學校」至「高鐵臺中站」或「臺鐵臺中車站」,交通費應按行程必
經之順路計算之。 

 

交通工具 

起點 

訖點 

單程金額 

來回 

小計 

飛機 

 

 

 

*2 

 

高鐵 

 

 

 

*2 

 

船舶 

 

 

 

*2 

 

汽車 

 

 

 

*2 

 

火車 

 

 

 

*2 

 

捷運 

 

 

 

*2 

 

總計   

 
住宿 
本活動依法補助東部地區(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離島地區(澎湖縣、金門縣、
連江縣)、屏東縣與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學校同學及指導老師 6 月 12 日晚上及 6 月 13
日晚上住宿,地點統一由承辦單位安排,待招標完成後公告。非前述地區者不予安排
住宿。 
 
小組攤位佈置補助 
攤位布置補助:擺攤展示報名階段錄取之 35 組學校,補助攤位布置費用 3,000 元,可
支用於印刷費(例如:文宣品、海報等)及雜支等 
 
參加本觀摩活動人員到達活動會場交通接駁方式(請同校參與人員一起行動) 

自行到達活動會場 
搭乘至高鐵臺中站搭乘接駁車 
搭乘到臺鐵臺中車站搭乘接駁車

 

 
各組交通費總計 
 

項目 

每人單價 

人數(師生總計) 

小計 

備註 

交通費 

 

(請填入金額)

 

 

(請填入人數)

 

   

攤位佈置 

補助 

3,000 

1 組 

3,000   

總計申請補助金額 

   

承辦單位 

 

主計單位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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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報名表 3 

學校   

學校所在縣市 

 

地址   

學生會 

正式名稱 

 

現任學生會

會長姓名 

 

學生會會長

就讀年級 

 

現任學生會 

會長 Email 

 

學生會 

會長電話 

 

學生會組織架構

及權力分立 

之簡介 

(字數以 350 字

為原則) 

 

學生會財務管理

與運作之簡介 

(字數以 250 字

為原則) 

 

學生會選舉制度

之簡介 

(字數以 250 字

為原則) 

 

近年特色活動 

之簡介 

(112~113 學年) 

(建議條列呈現) 

 

填表者(學生會) 

單位組長 

單位主任 

校長 

 

 

 

 

(下一頁為報名表填寫應注意事項,請仔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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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攤展示學校報名資料表填寫注意事項:   

1.  擺攤展示學校必須填寫附件二之各種表格(1 至 3)

,各所需資料請如實填寫;表格高度不足時,

請自行增加,請勿調整寬度;如使用電腦打字填寫本表,請勿調整字體、字型與字型大小等文

字格式。所有表格皆須核章! 

2.  本人同意將報名參與本活動所填載之個人資料(包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

就讀學校或任職單位、通訊(戶籍)地址、聯絡電話、手機號碼、E-mail  信箱及相關資訊等),
無償提供教育部國教署蒐集、儲存、分析及運用,以辦理活動相關作業。 

3.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機關必須明確告知對您權益的影響,如您未於

填表者簽名欄中簽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不會審核您的資料,亦將不受理您的報名,

並恕不退件及通知。 

4.  本表由學校學生會報名參與本活動之成員填寫,並請於 114 年 5 月 2 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表免

備文以掛號寄至 500 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 78 號(郵戳為憑)

,並註明「114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

生會成果觀摩活動報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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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附件三 

114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各校成果報告書 

學校 

 

學校所在縣市 

 

地址 

 

學生會 

正式名稱 

 

現任學生會

會長姓名 

 

學生會會長

就讀年級 

 

現任學生會 

會長 Email 

 

學生會 

會長電話 

 

參與人員一 

參與心得 

(字數以 250

字為原則) 

 

參與人員二 

參與心得 

(字數以 250

字為原則) 

 

參與人員三 

參與心得 

(字數以 250

字為原則) 

 

參與人員四 

參與心得 

(字數以 250

字為原則) 

 

填表者 

單位組長 

單位主任 

校長 

 

 

 

 

 
 
 

(請繼續填寫下一頁,並詳閱下頁之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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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活動成果照片 2~4 張(展示海報呈現、當日活動照片) 

(照片) 

(照片) 

(照片說明) 

(照片說明) 

(照片) 

(照片) 

(照片說明) 

(照片說明) 

 
 
 

填寫須知:   

1. 

本報告書由參與擺攤之學校填寫,且必須於 114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以前繳交。 

2. 

本成果報告書必須核章! 

3. 

本人同意將報名參與本活動所填載之個人資料(包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

就讀學校或任職單位、通訊(戶籍)地址、聯絡電話、手機號碼、E-mail  信箱及相關資訊等),
無償提供教育部國教署蒐集、儲存、分析及運用,以辦理活動相關作業。 

4. 

表格高度不足時,請自行增加,請勿調整寬度;如照片格數不足,請自行向下增列;如使用電
腦打字填寫本表,請勿調整字體、字型與字型大小等文字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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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附件四 

學生會成果觀摩活動展示參考資料(參考大專校院學生會資訊交流平臺) 

※以下各參考指標並非要求各校學生會的海報必須每一條都呈現,而是提供設計海報內容參考用。 

 

壹、可以呈現的內容: 

 

一、學生會會員的權利保障 

1.  學生會會員的權利義務是否明定於組織章程中? 

2.  學生會的權利或利益是否會有遭受限制的情形?貴校學生會會員在什麼時候會被限制行

使某些權利或利益?這樣的限制措施是否有制定法規來規範? 

3.  學生會會費之收取是否合乎法規?貴校學生會會費之收取是否有徵詢會員本人同意?是

否有退費機制?未繳納者是否會有差別待遇? 

 

二、學生會權力部門設計之特色(含內部運作規章與權力分立機制) 

1.  學生會組織章程是否有區分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等權力部門(例如學生會掌行政權、

學生議會掌立法權、學生評議委員會掌司法權)?貴校學生會有哪些權力部門? 

2.  學生會各權力部門是否有制定職權行使法規?貴校學生會各權力機關有哪些職權? 

3.  學生會各級法規範如何制訂與修改?貴校學生會是否有明文規範規定章程與各種法規之

制訂與修改?具體的立法、修法、廢止法規的程序規範如何設計? 

4.  學生會各權力部門之間是否有權力分立與制衡的設計?貴校學生會如何透過章程或相關

法規範來規定各權力部門間運用哪些措施來制衡彼此藉以避免濫權? 

5.  學生會各權力部門之間是否有設置溝通、協商或協調機制以避免僵局?貴校學生會是否

有明文規範或運作慣例來化解政治僵局? 

6.  學生會各權力部門內部如何分配工作或任務?貴校學生會是否有明文規範或長期運作慣

例來分配工作與任務? 

7.  學生會各權力部門之運作是否有符合民主治理課責之相應設計,追求透明性、代表性、

回應性等?貴校學生會是否有明文規範或長期運作慣例來落實公開透明、滿足會員利

益、回應會員需求、與非幹部的會員溝通良好? 

8.  學生會各權力部門是否有會議規範?貴校學生會是否有明文規範或長期運作慣例來規定

議事規則?是否有議事規則教育或培訓? 

9.  學生會各權力部門是否有定期召開會議?各部門如何決定什麼時候開會?開會內容?誰

來決定是否召開會議與會議內容? 

10.  學生會各權力部門召開會議是否落實民主平等原則?貴校學生會各部門在召開會議前是

否能充分通知應出席人員?是否有提供會議資料?是否有簽到與製作會議紀錄?會議紀

錄是否翔實? 

 

三、選舉與免除制度 

1.  學生會各權力部門負責人或幹部(例如學生會會長、正副議長及議員)的推選制度為何?

是否有補選機制?貴校學生會是否有明文規範各種幹部的推選或票選制度?相關選舉機

制是否符合民主、公正、公開等指標? 

2.  學生會是否有設置能獨立運作的選舉專責單位?貴校學生會是否有選舉委員會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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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選委會負責辦理哪些幹部之選舉? 

3.  學生會各權力部門的負責人或幹部之候選人是否有參選限制?貴校學生如欲參選學生會

負責任或幹部是否有資格限制(例如年級、成績...等)? 

4.  學生會幹部推選前是否有充足的公告制度?貴校學生會選幹部前是否有先公告選舉期

程?是否有政見發表會或候選人辯論制度? 

5.  學生會幹部選舉是否有防弊制度?貴校學生會幹部選舉是否有防止舞弊(例如賄選、期

約、約定不參選協議...等)機制? 

6.  學生會幹部是否有免職或去職制度?貴校學生會幹部(例如學生會會長、學生會各部部

長、學生議會議長)是否有免職、解職或去職制度(例如罷免、彈劾、記過免職...等)? 

7.  貴校學生會幹部推選是否有其他特色?例如大選區、不分區(通常搭配政黨比例代表制)

排序複選、連記制...等。 

 

四、幹部訓練與經驗傳承 

1.  學生會各權力部門幹部是否有交接制度?貴校學生會各部門如何交接給次屆幹部?是否

有確實完成交接工作?前屆幹部是否有保留足夠資料供次屆幹部能有效掌握職務? 

2.  學生會各權力部門是否有教育訓練、經驗傳承、實習、顧問等制度?貴校學生會如何讓

各部門幹部或成員能更快、更順利且有效熟悉業務? 

3.  學生會各部門是否與其他學校學生會進行交流活動?貴校學生會與其他學校學生會有哪

些交流活動?如何與其他學校合作辦理各式活動、意見交換或觀摩? 

 

五、財務制度 

1.  學生會是否有財務管理辦法?對於經費編列、動支與記帳是否有明文規範?貴校學生會

是否有明文規定關於預算編列、經費動支、稽核、審查等事項? 

2.  學生會預算、決算、結算之審核程序是否公開透明?是否有預算書、決算書及其審查紀

錄?所有經費來源(例如各項贊助、捐款、販售商品收入)與去處都有單據並公開徵信?

貴校學生會運用各項經費前是否有事先編列預算(含預計收入與預計支出)?是否有預

算審核與把關機制?經費動支後是否有編寫財務報告或是決算書供審查單位審核? 

3.  學生會各權力部分就經費運用之分配是否有招開協商?貴校學生會在提報預算書前是否

有與學生議會或其他權力部門協商預算比例? 

4.  學生會經費是否設立專戶(非私人帳戶)

,且由專人專帳負責管理或公開徵信?學生會經

費帳戶之簿冊與印章是否分別由專人保管?貴校學生會是否有在金融機構(例如郵局)
開立帳戶?該帳戶是否有專人保管?帳戶收支是否有公開徵信? 

5.  各項經費收支單據是否確實整理?核銷憑證是否加蓋稽核印章?正本與影本(說明原因)

的黏貼與核銷程序是否顯示清楚? 

6.  學生會器材、設備之財產清冊是否清楚?是否有使用或借用、維修及盤點紀錄?器材、

設備是否有圖片為證? 

7.  學生會是否訂定明確的保管制度以及採購、報廢流程(辦法或方式)? 

8.  學生會是否有訂定相關的財務交接流程? 

9.  學生會人員(含用錢單位、管錢單位)是否有經過財務稽核等訓練? 

 

六、學生權益(校務參與) 

1.  學生會是否有明文規範推選參與學校各種會議(例如校務會議、學生獎懲委員會、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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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會議...等)之代表?學生代表是否有確實參與各項會議? 

2.  學校各種會議的學生代表是否有學生會或是學生直選的民主正當性?佔學校各項會議的

委員比例是否合乎教育部或校內的相關規範? 

3.  學生會是否主動蒐集或積極反映學生意見給學校?貴校學生會是否有反映學生意見給學

校行政單位的實際案例? 

4.  學生會是否積極參與校園議題的討論?貴校學生會是否有主動參學校內重要議題的討

論?或是舉辦關於論壇或公聽會或座談會來討論校內重要議題? 

5.  學生會是否積極促進師生之間的相互溝通與理解?(可提出具體方式如辦理座談會、議

題討論會議,辦理相關活動等等) 

 

七、活動規劃與績效評估 

1.  學生會舉辦各項活動前是否有撰寫活動企劃書?活動是否能按照計畫執行?活動舉辦成

效與否是否有辦理考核評估?活動辦理成效如何? 

2.  學生會辦理各項活動是否有詳實紀錄?活動結束後是否有召開檢討會?是否有蒐集活動

參與者的意見(例如問卷方式)進行分析?活動後是否有做成檢討報告?檢討會是否有

會議紀錄? 

3.  學生會是否協助學校行政單位或與學校行政單位合辦校內各項活動? 

4.  學生會是否舉辦或參與跨校性的各項活動? 

5.  學生會是否有具傳統或特色之活動? 

 

 

八、其他表現 

1.  學生會是否有建制網頁或網路平臺(例如 Instagram、facebook 社團或粉專...等)與會員

互動或公告訊息? 

2.  學生會是否能即時回應會員或師長的意見? 

3.  學生會是否有參與社會服務或公益活動?學生會的活動是否能結合公益? 

4.  學生會是否有辦理有助於同學課業學習或是社會參與的活動? 

 
 
 

貳、可以用什麼方式呈現: 

一、圖示:以心智圖或概念圖呈現組織架構、權力運作、活動舉辦流程、經費管控方式...等。 

二、照片:以精采的活動紀實照片(例如活動照)呈現,可適度加上文字下標題或說明。 

三、QR-code 連結影片:可以在文宣或海報中加上影片連結,分享舉辦活動或參與活動的紀錄。 

四、文宣品或其他:除了統一由主辦單位印刷的展架海報,亦可以透過如三折頁、傳單、文件

夾、旗幟...等文宣品,或如模型、鉛筆...等特色品,來呈現學生會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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