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依據:
(一)105.03.04高雄市10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坊規定辦理。
(二)104.04.01教育局高市教小字第10432039000號函辦理。
(三)102.07.31教育局高市教小字第10234770400號函辦理。
(四)112.08.04教育局高市教中字第11235537400號函「落實課程教材審查」。
二、實施目的:
(一)提供學生課後藝能學習的機會,期望開展學生多元智慧與能力。
(二)培養學生藝文才藝與運動興趣,進而陶冶學生健全的身心發展。
(三)運用學校現有軟硬體設施場館,協助拓展學生學習視野與內涵。
三、活動對象:
本校幼兒園及一~五年級學生(六年級已畢業)。
四、辦理時程:
(一)開班申請:114.05.01(四)至113.05.10(六)中午12:00止。
(二)審查公告:114.05.14(三)16:00公告(鎮昌首頁/校園公告/學務公告)。
(三)學生報名:114.05.16(五)至114.05.21(三)中午12:00止。
(四)家長繳費:114.05.23(五)至114.05.28(三)超商、郵局或網路繳費。
(五)活動時間:114.07.01(二)至114.07.11(五)不含週休六、日。
五、開班申請:
(一)開班申請採線上作業,請至鎮昌首頁/校園公告/學務公告下載表格,填妥
後以電子郵件寄回指定信箱(m9051713@gmail.com),逾期、資料不齊全或
內容不符不予受理,申請人請留意截止時間並自行檢視資料是否完備。
(二)寄回電子郵件主旨及附件(1.申請表2.教材資料)請依命名格式以加速收件
及資格審查 (範例:114.7暑假○○營1申請表-王小明、114.7暑假○○營2教材-王小明)。
開班申請相關表格每次都會修正微調,請勿沿用舊表格否則若有延誤或遺漏,責任自負。
(三)申請開班授課教師(即指導教師)請詳閱本計畫及附件一二三四,確認規劃
時間及課程與本計畫相符且能全程親自授課,如無法配合請勿申請。
六、繳交資料:(特別提醒:記得檢附2.教材資料!)
(一) 本校教師:請填妥附件一、附件二、附件四,並以電子郵件寄回。
(二) 校外教師:請填妥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後以電子郵件寄回。
附件三含身分證正反面、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專長證明、玉山銀行存摺封面等。
附件四為教育局新增規定,請同時寄回附件四及教材電子檔(word、pdf、jpg等格式均可,紙本教材
亦請先拍照、掃描或以電子檔呈現),申請資料請一律以檔案寄回、不受理紙本。
(三)助理教師:規劃招生人數16人以上得增聘助理教師1位,若需要請檢附
兩份附件三(授課教師1份+助理教師1份),若未於開班申請時一併提出
進行助理教師資格審查,則後續不再受理助理教師申請。(指導教師和
助理教師之鐘點費合計占所收費用百分之八十,助理教師鐘點費以同營隊
授課教師鐘點費二分之一為支給上限)。
(四)提醒:開班資料經本校「課後社團推行委員會」審查決議後不再受理更改。
若申請鐘點費1200須加填附件三並於其他證明欄附佐證文件正反面,未檢附均以800核算。
七、相關配合
(一)若學校有辦理社團營隊成果展或發表會,授課教師須配合設攤、出席活動,
以呈現學生學習成果、提高學生參加意願、並豐富學生學習內涵,如無法
配合請勿申請。
(二)授課教師請遵守教師手冊規範並於課程結束後繳回「教師手冊資料夾」。
(內容包括:1.鐘點費申請單 2.上課點名單 3.滿意度調查表」。
提醒:配合新法令及會計室作業:「教材費申請」改為發票開立日起一週內,須立即交回活動組辦理核銷。
(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一年內)」依教育局102.5.27高市教健字第10233296700號
函辦理(線上申請網址http://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四)開班申請表所附照片和證件請先拍照,再以插入圖片方式貼入Word中,
並記得拖曳調整大小並將圖片進行壓縮以免檔案過大(如附件三說明)。
(五)配合教育局與會計室作業,申請前請先完成玉山銀行開戶(戶名須本人)。
(六)依據教育局105.03.04新修訂規定:寒暑假學生營隊之指導教師與學校係
為委任關係,毋須辦理勞(健)保費及勞工退休金;建議至相關之職業工會
加保或依國民年金法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八、注意事項
(一)經費收支:依「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寒暑假學生營隊實施要點」、「高雄市
國民小學辦理學童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錄取規定:依本校「課後社團暨寒暑假營隊推行委員會」決議,學生報名
社團或營隊若報名人數超過以舊生優先錄取,還有名額再電腦抽籤。
(三)報名方式:報名表之「我要報名」欄位有「勾選、志願」和「舊生、新生」
選項,報名截止後若人數超過上限,經舊生優先及電腦抽籤後仍未錄取者、
及人數不足未開班者,則依報名表勾選順位安排至第二、三志願。
(四)開班申請、審查公告及相關訊息,均會依時程公告於本校首頁/校園公告/
學務公告、不再另行個別通知,請申請開班之授課教師留意學校首頁。
(五)為維護學生上課品質,本校不接受臨時更換授課教師,招生報名及開班後
若授課教師無法到校授課則取消開班,若學生已繳費則以退費方式辦理,
並將提報「課後社團暨寒暑假營隊推行委員會」列入拒絕開班名單。
(六)授課教師第一次上課前,請先至學務處活動組領取「教師手冊(資料夾)」,
非經學校同意不可更換上課時間與地點;授課教師如需請假應儘量於一週
前提出申請,經學校核准後再自行印發書面通知單給學生並電話聯繫家長
,以方便家長預先安排學生接送與活動(授課教師請假當次,學生以退費
方式辦理、不補課也不調課,以免學生時間無法配合造成家長困擾)。
(七)授課教師應遵照本實施計畫,亦不得有體罰、推銷、額外收費及私下招生
之情形(不論是否收費)以維護學習品質,若無法配合或有言行失當情形,
將提報「課後社團暨寒暑假營隊推行委員會」,列入拒絕開班名單。
九、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
高雄市前鎮區鎮昌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暑假學生營隊
【附件一、開班申請表】
提醒:開班申請相關表格每次都會進行修正微調,請勿使用以前舊表格,否則若有延誤或遺漏責任自負。
營隊名稱 | 校內外教師 均請貼入照片 | |||||||
授課教師 | 本國籍/中文姓名:( ) □外國籍/英文姓名:( ) | |||||||
證件編號 | 本國籍/身分證號:( ) □外國籍/居留證號:( ) | |||||||
最高學歷 | 大學(校院) 系(所組)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聯絡地址 | 市 區 里 鄰 路(巷)……… | |||||||
@ | ||||||||
聯絡電話 (重要緊急聯繫) | 手機 (請填授課教師手機,填公司不予受理) | 家裡 (若無市內家用電話則本項免填) | 公司 (公司的電話或手機請填於此欄) | |||||
上課時間 | 114年7月0日~7月0日共0天,上(下)午00:00~00:00 (本次可辦理時間共9天:114/07/01~11,08:00-17:00,不含六日) | |||||||
參加對象 | 00~五年級(六年級已畢業) (是否含幼兒園?) | 招收人數 | 00~00人 (教育局規定上限25人) | |||||
特別提醒 | 依據教育局來函指示學校應「落實課程教材審查」新規定,請同時寄回 附件四及上課教材之電子檔(word、pdf、jpg等相關格式均可,紙本教材亦 請先拍照、掃描或以電子檔呈現),請一律以檔案寄回、不受理紙本。 | |||||||
課程規劃 (依教育局規定 上課教材不得使用 簡體字版以維護 學生學習權益) | 活動日期與課程進度 (請配合【附件四】所檢附之教材進行課程) | |||||||
7月1日 | 7月0日 | |||||||
7月0日 | 7月0日 | |||||||
7月0日 | 7月0日 | |||||||
7月0日 | 7月0日 | |||||||
7月0日 |
◎開班申請採線上作業,請至鎮昌首頁/校園公告/學務公告下載表格,填妥後以電子郵件寄回指定
信箱(m9051713@gmail.com),逾期、資料不齊或不符者不予受理,申請人請留意截止時間並自行
檢視確認資料是否完備。寄回電子郵件之主旨及附件(1.申請表 2.教材資料)檔案請依命名格式,
以加速收件及資料審查 (範例:114.7暑假○○營1申請表-王小明、114.7暑假○○營2教材-王小明)。
高雄市前鎮區鎮昌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暑假學生營隊
【附件二、經費需求表】
營隊名稱 | |
授課教師 | |
上課時數 | 上課共( )天×每天( )時=合計共( )時 |
學生收費 | 教材費( )元+學費( )元=合計每人應交( )元 |
▓依據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寒暑假學生營隊實施要點(104.4.1號函修正) 第七條 經費收支處理原則 (二)學生收費標準 1.電腦營隊、體育營隊及文藝營隊以每小時每人收費80元;游泳營隊以 每小時每人收費150元。上述收費標準為收費上限,每營隊開辦前應先 核實計算收費標準。其餘各動態營隊核實收費。 2.本款收費標準包含指導教師及助理教師鐘點費、行政費及學生保險費; 教材和雜支等另計收。 (三)營隊指導教師鐘點費比照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之鐘點費支領標準。 ▓依據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學童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105.5.16號函修正) 第十五條 教師鐘點費支領標準以每小時800元為上限。 但具大專院校教授、副教授、國家級專業教練者,每小時以1200元 為上限。助理教師鐘點費支領標準以教師鐘點費1/2為支給上限。 第十四條 學生參加課後社團因個人因素中途退出…退費標準如下: (一)報名後至實際上課前退出,退費70%。 (二)上課日起未逾全期1/3者,退費50%。 (三)上課日起已逾全期1/3者,不予退費。 (四)教材及材料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則發給成品。 | |
銀行帳戶 | 玉山銀行____分行、存摺帳號: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 (配合教育局與會計室作業,授課教師申請前請先完成玉山銀行開戶、戶名需本人) |
場地規劃 | □戶外,備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室內,備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身分註記 | □我是一般教師,鐘點費支領標準以每小時800元為上限 □我具備大專院校教授、副教授、國家級專業教練,每小時1200元 (申請鐘點費1200元請於附件三其他證明欄中提出佐證文件正反面,未檢附均以800元核算) |
提醒事項 | 1.招生對象幼兒園至六年級均可,人數依據教育局規定上限25人。 2.請授課教師考量授課品質、學生學習及是否需增聘助理教師,先行 試算收支經費,訂定最適宜之招生人數及收費金額。 |
高雄市前鎮區鎮昌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暑假學生營隊
【附件三、切結書及佐證資料】
◎若需增聘助理教師,請一併提出兩份附件三資料 (授課教師1份+助理教師1份),逾期不予受理。
~ 切 結 書 ~ 姓名:________,申請 開設________社團、 □擔任________社團助理 本人確認以下檢附之資料均與正本相符,若有不實提供或塗改除願負相關法律責任, 學校將提報「課後社團暨寒暑假營隊推行委員會」取消開班資格列入拒絕開班名單。 | |
身分證(正面) | 身分證(反面) |
(證件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 (證件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專長證明(相關證照或得獎證明) |
(證件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請檢附一年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證件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請提供與本次開班授課內容相關之證明) |
玉山銀行存摺封面 | 其他證明(其他佐證資料、若無則免) |
(存摺封面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配合教育局及會計室作業,申請開班前 授課教師請先完成玉山銀行開戶,戶名須本人) | (例如:國家級教練證明正反面) (不論校內外教師,若申請鐘點費1200元 請提出佐證文件正反面,未檢附以800元核算) |
為避免mail附件檔案過大,照片插入Word後請點選照片兩下>再按左上方壓縮圖片>選擇解析度200dpi
【附件四、教材資料】
說明:
一、依據112.08.04教育局高市教中字第11235537400號函,各校辦理課後社團
應落實課程、教材之審查機制,並留意課後社團未使用簡體字教材,以維護
學生學習權益。
二、請授課教師於申請開班時同時附上本附件四及教材資料或檔案,本校於召開
「課後社團暨寒暑假營隊推行委員會」進行開班審查時將會一併列入議程。
特別提醒:申請截止未繳交教材資料者、不予受理開班申請。
三、本附件四為新增項目,申請開班時記得同時寄回本附件四及教材資料電子檔
(word、pdf、jpg等相關格式均可),紙本教材請先行拍照、掃描存檔或整理
成文書檔案,申請開班資料請一律以mail寄回、不受理紙本。
營隊名稱 | |
授課教師 | |
教材繳交 | 申請開班時需檢附: 1.附件四(本頁) 及 2.教材資料電子檔。 |
提醒事項 | 1.不論校內外授課教師均須寄回附件四及教材電子檔資料。 2.寄回之電子郵件主旨及附件檔名請依統一格式命名,以加速收件。 (命名範例:114.7暑假○○營1申請表-王小明、114.7暑假○○營2教材-王小明) |
自我檢核 | 貼心提醒:若已備齊資料請打勾 □我已填妥「1.開班申請表」,會以mail寄回。 □我已備妥「2.教材電子檔」,會以mail寄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