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論文口試評分表
學生姓名:組別:學號: |
論文提交日期:口試日期: |
論文主題: |
(以上資料由學生先行填寫)
論文部分(滿分100分)
項目
得分
評語:
1. 專注程度 (30%)
2.結構(20%)
3. 分析與討論(30%)
4. 圖表說明 (10%)
5. 整體表現(10%)
合計(100%)
口試部分(滿分100分)
得分:
評語:
論文與口試總分:(滿分100分)
考試委員:
備註:考試委員請於口試當天結束後將論文口試本繳還與研究生。
碩士論文審查標準
論文分數之評定依下列五大項分別計分:
一、專注程度(30%)
係評定收集論文相關資料的能力,及其努力程度與自發性(此能力或由指導老師、指導顧問處得知,而未表現於論文內容)。
二、結構(20%)
係評定論文的研究流程與架構設計,邏輯之清楚性、措辭之明確性、原創性、及引述之適當性。
三、分析與討論(30%)
係評定收集資料加以分析、應用與討論之能力,及思考品質之廣度與深度。
四、圖表說明(10%)
係評定在收集、創造、及安排圖表所付出之努力。原則上,從其他文章內容轉借得來之圖表,不予獎勵,但將其他文章內容摘選、轉借得來之圖表,加以應用比較,使構思和討論得以加強者,則在此項評分中獎勵之。
五、整體表現(10%)
係評定論文的完整性與精確性,如內容的整潔、照片的編排、圖表的標示、參考書目的安排,以及嚴謹的校對等,均列入此項評估。